信 的 意 义(2)
到了新约,信有了新的、特殊的含义,就是信耶稣基督,信福音。信耶稣基督就是信耶稣是基督。这一个信仰,在耶稣在世的时候,是一个十分重要、十分关键的信仰内容。因为那时候,耶稣在犹太人中传道。对犹太人来说,信上帝不成问题,问题是承认不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弥赛亚也就是基督的意思。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境内回答耶稣的问话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仰宣告。耶稣的问话是:“你们说我是谁?”彼得立即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耶稣称赞了彼得,并说,他要将教会建造在这个根基上,这个根基就是承认耶稣是基督的信仰。信耶稣基督,在初期教会的时候,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信耶稣复活。耶稣复活后,门徒疑惑不解。一次,复活的耶稣向门徒显现,多马不在,事后多马表示不相信耶稣复活了。第二次耶稣向门徒显现,多马也在,耶稣就叫多马去检验一下,多马回答说:“我的主,我的上帝!”这句话也是一句信仰的宣告,表示他相信耶稣的复活。后来教会建立起来,彼得和其他门徒讲道的主要内容就是为耶稣的复活作见证。这是因为耶稣钉十字架在当时是一件轰动社会的事情,人人皆知,而耶稣复活就没有什么人知道,需要宣传。不宣传,大家都认为耶稣已经死了,已经完了。门徒为耶稣的复活作见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要以耶稣的复活来证明耶稣是弥赛亚,是基督。 信耶稣基督是有关一个重要的认识问题,这个认识问题当然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你不认识耶稣是基督,你也不会去信耶稣。约翰福音与约翰书信里,约翰常常把信与知(知道的知,也就是认识)联系起来。在约翰看来,信与知(信仰与知识)不是矛盾的,而是相互联系的。约翰福音16:27,耶稣对门徒说:“你们...信我是从父出来的。”但在17:8,耶稣祷告说:门徒“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在这两节圣经里,“信”与“知道”是可以互换的。约翰壹书4:16说:“上帝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知道”与“信”并列了。约翰福音17:3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我们一般都说:信耶稣有永生。但这里约翰说:认识独一真神、认识耶稣基督,就是永生。我们如果把这节圣经里的“认识”二字换成“信”也完全可以:信你独一的真神,信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信仰一定要加上认识,而认识就要动脑子,要思考,要慎思明辨。 新约里,信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信福音。信福音就是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就是承认耶稣基督是我的主,我的救主。这就不是单单一个认识问题。当然与认识还是有关,但不停留在认识上,认识耶稣为我舍身,然后又接受耶稣为我的主,我的救主。信福音的这个“信”有接受又有交托的意思,我们信就是要把我们自己交托给主,我们就与主建立了一种新的关系,就是生命的关系,所以我们信耶稣就得永生,这永生就是基督的生命。 保罗把这种关系概括为“因信称义”四个字。现在新的中文圣经译本里,“因信称义”改译为“因信跟上帝有合宜的关系”。这样翻是有依据的,因为保罗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罗5:1)“称义”就是与上帝相和,“相和”说的是一种关系,和好的关系,也是一种合宜的关系。保罗还说:我们靠着主的血称义,是要免去上帝的愤怒,使我们可以与上帝从仇敌的关系变为和好的关系(罗5:9)。从我们中文的字义来说,也是说得通的。“义”这个字,也有“合宜”、“适宜”的意思,古文里有一句话说:“义者宜也。” 信是重要的,但我们也不能把信强调过分。因为保罗说:“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所以“因信称义”不是我们信仰的全部,我们不能强调信而把上帝的恩撇在脑后。马丁·路德改教,提出“因信称义”的道理来抨击天主教,“因信称义”就成了新旧两教的分水岭。近年天主教与新教的信义宗在“因信称义”的问题上达成了协议。协议书十分强调上帝的恩典。这一个强调十分重要,因为上帝的恩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人的信。如果我们强调信过了度,我们就会蹈犹太人的覆辙。犹太人认为人可以靠行律法称义,因为行了律法就有功劳,有了功劳,上帝就要称他为义。现在我们如果撇下上帝的恩不说,过分强调因信称义,就会把人的信变成一种功劳,在上帝面前换取称义。这是极端错误的。旧约“信”的字义告诉我们,人的信是上帝的信的回应,上帝的恩典在先。信是重要的,因为上帝的救恩一定要我们人自己接受,这个接受就是信。但信又不是孤立的,没有由来的,自然而然产生出来的一种品性、一种行为。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