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受圣灵”的问题
经文:弗1∶13—14 这段经文的主题是“受圣灵”。虽然这是基础性的、入门的道理,但从教会现实情况来看,无论在刚刚蒙恩还是蒙恩多年的弟兄姊妹中间,都会有不少人需要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免得因为不明白而出现偏差、产生混乱。 一、受圣灵要具备哪些条件? 这就很清楚了,受圣灵的条件只有听福音、信基督。这一点必须肯定,不可含糊。否则,就有可能出问题。我们看圣经里的一个例子。《加拉太书》3章1—2节记载:“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由此可见,加拉太人的无知,就是对受圣灵的条件模糊不清,所以,在受到迷惑的时候,就以为单单听信福音还不够条件,还要加上守律法才有把握。这说明,关于受圣灵的条件,不但初蒙恩的弟兄姊妹要明白,就是蒙恩多年的弟兄姊妹也要接受提醒。保罗对加拉太人的责问,足以证明这一点。 然而,新约圣经中有三处经文,很容易使人产生异议,所以有必要提出来加以思考和讨论。 有人根据这节经文,认为受圣灵的条件还要加上悔改、受洗这两条。从圣经明文看来,的确如此。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彼得所说的悔改、受洗,是指听了福音、觉得扎心的人从不信到笃信的一种变化,是在主面前的一种决志。我们要想想,彼得叫大家“悔改”、“受洗”,他们当场都受洗了,而他们是怎么悔改的?他们拿什么证明已经悔改了呢?显然,他们当时的悔改,实际上就是决志信靠主。 我们更要知道,圣经里的“悔改”有两种,一种是世人的悔改,如耶稣所传的:“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上面彼得所说的正是这种悔改。另一种是信徒的悔改,一如《彼得后书》3章8—9节所记:“亲爱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又如《启示录》2章4—5节所记:“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我们只要把两种不同的悔改分清楚,就不会对彼得的话有误解,这样对受圣灵的唯一条件也就明确了。 第二处经文是《路加福音》11章13节:“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吗?” 有人说:你看,圣经明明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可见圣灵是我们求来的。他们的意思是,想要受圣灵,单单听信福音是不够的,还要付出祈求的代价。于是,教会里就有一种“求圣灵”的说法,也有一种鼓励弟兄姊妹去求圣灵的现象。这种说法和做法,对吗?答案是:不对。因为,主的话是说人向天父祷告祈求,天父会把圣灵赐给他们,并不是说祷告祈求的人要存心刻意去求圣灵。我们不能误解主的话。况且,主所说的,跟“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是同一个意思,因为祷告祈求也是信主的必要表现之一。一个人若真心信主,不仅是一种悔改,也必然会求告主名,其实,这样的人已经受了圣灵,用不着再去求圣灵了。或许有人是含糊不清地把求某种属灵恩赐说成是求圣灵;若是这样,也是一种错误,因为任何属灵恩赐都不是我们求来的,乃是“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参林前12∶11)。所以,我们需要正确地理解圣经,免得因为误解圣经而产生似是而非的说法和做法,给教会带来混乱。 第三处经文是《使徒行传》8章17节:“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 有人根据这处经文和《使徒行传》19章1—7节,证明受圣灵还需要使徒的按手,并且加以引申,自己也到处给人按手,要叫他们受圣灵。这对吗?答案也是:不对。因为圣经只记载彼得、约翰和保罗等使徒按手叫人受圣灵,并没有记载其他同工也可以这样做。使徒是主亲自授权的,不是人可以自封的。今日教牧同工,无论是专职的还是义务的,都不是使徒,谁也无权给人按手叫人受圣灵。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就有可能使初信者误入仰赖人不仰赖神的歧途。而且关于按手的问题,保罗曾经提醒提摩太说:“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参提前5∶22)。请想想,连提摩太尚且如此,何况我们呢! 总之,我们必须肯定,受圣灵的根本条件只有听信福音或信靠基督这一条,此外,人所增添的种种条件,都是对圣经的误解。所以,我们需要谨慎,免得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事,免得像加拉太人那样受到迷惑。 二、受了圣灵会有哪些表现? 我们都知道,盖上什么样的印章,就会有什么样的图像。同样的道理,我们受了圣灵的印记,就会有相应的表现。那么,受了圣灵的印记、表明已经归属于神,会有哪些表现呢? 一提出这个问题,有人可能首先会想到圣灵的恩赐。诚然,受了圣灵,当然会有属灵的恩赐。然而,属灵的恩赐是多种多样的,各人所得的恩赐又不一样,有的很希奇,令人羡慕,有的却很平常,甚至不觉得有什么恩赐。因此,我们不能把有没有某种属灵恩赐作为有没有受圣灵的主要凭据。正是因此,保罗论到属灵的恩赐,开头就说“我不愿意你们不明白”,可见我们在这个方面会有不明白的地方。这个不明白的地方是什么呢?显然是片面强调圣灵给人某种恩赐却忽略了圣灵叫人得生命,把某种属灵恩赐当作受圣灵的凭据,却无视圣灵叫人得生命的应有表现。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保罗在论述各种恩赐之前,首先明确指出:“你们作外邦人的时候,随事被牵引、受迷惑,去服侍那哑巴偶像,这是你们知道的。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2—3)保罗为什么这样说?很显然,这是告诉我们,受圣灵的第一个表现,最重要的表现,是我们对主耶稣的态度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以往,我们是服侍哑巴偶像却不信真神;而受了圣灵以后,就会被圣灵感动,凡被圣灵感动的,绝不会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或许有人觉得这样太容易了。容易吗?请想想:你要你那不信的亲人、朋友、同事像你一样认耶稣为主,容易不容易?肯定不容易。为什么不容易?因为他们没有圣灵感动;我们为什么容易?因为我们有圣灵感动。保罗特地指出这一点,就是要提醒我们不可忽略这个受圣灵的首要表现。如果有谁忽略这一点,却片面强调会说方言才是有圣灵,那肯定是走进了误区。我们可想而知,既然圣经肯定那些“说耶稣是主的”人已经被圣灵感动,那怎么会没有受圣灵呢?没有圣灵的人,怎么会被圣灵感动说耶稣是主呢? 受了圣灵第二个表现是《约翰福音》16章8节:“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