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督徒的“善行”(一)(3)
从前,有一个名叫蒙罗巴斯的犹太人承受一笔巨大的财产,而他是一个仁慈慷慨的人。有一年,正是饥荒的时候,他用他的财物帮助那些贫困潦倒的人。他的兄弟们走来对他说:“你的祖先积聚了财产,他们每一代累积下来的财富已经由你承受了,你忍心把他耗尽吗?”他回答说:“我的祖先积聚财富在地上;我把财富积聚在天上。我祖先积聚的是玛门的财富;我所积聚的是灵魂的财宝。我的祖先替这个世界积聚财富;我为未来的世界积聚财富。”这个故事告诉我:当我们每一次有能力行善,却没有实际行动时,我们在永恒里的财富便会因此而减少;当我们每一次真正行善的时候,我们永恒里的财富便会因此而增加。 基督教的伦理教训我们:财富本身不是罪恶;但他是一个极大的责任。倘若一个人的财富单单使他骄傲、富足,而别人无份的话,财富就会变成他的败坏,财富就会使他的灵魂贫穷;倘若它能利用财富使别人获得帮助和安慰,自己似乎贫穷了,但事实上他变得更加富有了,因为他的生命丰盛了。如果一个基督徒真正进入到永恒里面的时候,他就会深刻地体会到“施比受更为有福”这句话的属灵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了。 行善的第三个益处:有神最美好的应许。林后9:8—11上说:“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如经上所记:‘他施舍钱财,周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那赐种给撒种的,赐粮给人吃的,必多多加给你们种地的种子,又增添你们仁义的果子,叫你们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舍,就藉着我们使感谢归于 神。”这一处经文就是神对行善之人最最美好的应许。有哪些应许呢?比如说:神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充足,他的仁义存到永远。这一处经文所提到的神的应许,既包括属灵的福气,当然也包括属物质的福气。属灵的福气远比属物质的福气更加重要!那些越是喜欢行善的人,神就越会赐给他行善的能力;越是用金钱财物帮助人的人,神就越会赐给他金钱物质,使他有足够的能力用金钱物质帮助别人。这就是神所定的属灵的定律!因为行善的能力本身也是神的赏赐,也是神的恩赐!王上17:8—16上记载那个寡妇家中本来很穷,可是那个寡妇却非常有信心,用家里仅有的一点面和油来接待以利亚先知,而且是许多日子的款待,神显了神迹,家里的一点面和一点油老吃老有。这就是神对这个寡妇的眷顾、恩待、保守,神赐给了他行善的能力。基督徒应当明白:我们的物质财富原不是我们自己的,乃是神给我们的。可能有人会说:“我的物质,我的财富是我自己用勤劳的双手挣来的、苦来的,怎么不属于我自己的呢?”虽然我们的物质财富都是我们自己用勤劳的双手苦来的,可是这些物质,这些财富还不是属我们的,这些物质,这些财富还是属神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所挣来的物质财富都是神所创造出来的,都是神给我们这个挣钱的机会。如果神没有创造世界,没有创造物质,请问你又到哪里可以创造物质财富呢?什么也谈不上。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一切都是神的:空气、水、黄金、白银,各种矿物质,各种生活必需品,都是神创造出来的。神是非常富有的神!既然这些物质财富都是从神那里而来的,我们就没有任何的资格独自享受这些物质财富,我们就应当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物质财富来行善,来帮助人,这乃是蒙神所喜悦的!基督徒要记住:神给我们的恩惠越多,神给我们的富足越多,就表示神交托给我们行善的责任也就越大;如果我们越去行善,神就越会给我们更多的恩惠,神就越会给我们更多的富足。箴11:25上说:“好施舍的,必得丰裕;滋润人的,必得滋润。”赛58:10—11上说:“你心若向饥饿的人发怜悯,使困苦的人得满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发现,你的幽暗必变如正午。耶和华也必时常引导你,在干旱之地,使你心满意足,骨头强壮。你必像浇灌的园子,又像水流不绝的泉源。”一个真心行善的基督徒就必蒙神的引导,就必蒙神的保护! 神给了行善之人这么多美好的应许,但是基督徒的心态必须摆正,你不能把行善当成是一种回报的投资。如果基督徒带着功利的目的来行善的话,是不蒙神所喜悦的。虽然神给了行善之人这么多美好的应许,但是基督徒的心态一定要摆正。神给你的应许那是神的事,你只顾行善就可以了。如果你抱着想得到什么好处才来行善的话,你会什么也得不到。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