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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美善的信仰勇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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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相信甚麽美善?我们相信的美善只关係我们自己而已,或也是观乎社群的?我们相信的美善属于哪一层面?物质的?心灵的?我们作为上帝的儿女和耶稣基督的门徒,帖撒罗尼迦信徒的美善,他们的善言善行,不也应该就是我们的美善?帖撒罗尼迦信徒所展现的信、望、爱的信仰美德,不也应该是我们要致力展现的信仰美德?保罗期待他们有勇气可以实践的一切美善,不也是我们有勇气去实践的美善吗?我们作为一个现代的台湾人,台湾传统社会或文化的美善,现代社会的一些美善,不也是我们基督徒应该致力实践的美善?

 

        在日本统治台湾时,日本z /-府禁止基督教会到原住民部落传福音,虽然有原住民因为到平地听到耶稣基督的福音,成为基督徒,但是他们在山上部落裡面聚会也是违法的。但是,有位太鲁阁族的青年人,名叫威朗(Wilang Takoh,汉名「高添旺」),他总是到各部落去宣扬福音。好几次他因传福音被日本警察鞭打。他后来走路有点跛脚,就是被日本警察拷打的后遗症。有一次,威朗又因传福音被日本警察带到当地的警察分驻所。日警威胁他不得再传福音,威朗不从。于是日警叫威朗挖掘一个跟其身躯大小相当的洞穴,并且告诉他:如果你坚持继续传福音给族人,我们会把你活活地埋在此洞裡。可是被迫作抉择的威朗以坚定的信心回答说:「你们可以活埋我的身体,但不能埋葬我的信仰」。这是实践美善的信仰勇气。我想,我们一定听过许许多多古代或当代基督徒展现信仰勇气,实践美善的事蹟。譬如说,初代教会的信徒如何为坚持信仰,宁愿被火烧死,被狮子撕裂身体;或是当今鲁凯族的杜花明,如何写信给纵火烧死她弟弟的凶手汤铭雄,并且以上帝的爱宽赦、接纳他。

 

        今天的经文,以及教会历史中一些圣徒的美好信仰,都促使我们自我省思:我们相信甚麽美善?我们有勇气承认、坚持,甚至是见证基督信仰的美善吗?如,我们有见证福音的信仰勇气?我们有助人的信仰勇气?我们有伸张公义的信仰勇气?我们有怜悯、仁爱的信仰勇气?我们有赦免人、宽恕人的信仰勇气?信、望、爱三项信仰美德应该依旧是我们今日信仰的基本美德。我们社会、文化中的一些美善,譬如说,原住民文化中的「分享」的美善,岂不是我们应该实践的美善?我们应当有信仰勇气来实践一切美善的事。

 

        各位姊妹弟兄,保罗在写给帖撒罗尼迦信徒的第二封信裡面,为信徒信仰的勇气祷告上帝。对于信仰的真理和美善的德行,保罗祷告上帝让信徒表现坚持和实践一切美善的信仰勇气。其实,坚持信仰的勇气,绝非是容易的事。为福音受苦、牺牲也好,或是不畏惧旁人的眼光,勇敢地坚持、见证信仰也好,这都不是容易的事。有时我们会承受不了压力,或一时的软弱,在应该表现坚持和见证信仰的勇气时,懦弱退缩。我们都会面对这样的试探。也因为如此,保罗祈求上帝安慰,或激励信徒的心。上帝不是警察或是法官,上帝是怜悯、慈爱的上帝,是赐给人永恆毅力的上帝。他知道,甚至体贴我们的软弱,以他的恩典来扶持帮助我们。保罗祈求这一上帝和救主耶稣帮助我们。亲爱的姊妹弟兄,既然上帝如此爱我们,愿意帮助我们,就让我们倚靠上帝,展现信仰的勇气。求上帝以圣灵引导、帮助我们,让我们有勇气来宣扬和实践一切美善的事。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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