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华人网移动版

主页 > 福音 > 讲章 >

基督徒的社会责任


如果您喜欢我们的内容,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每日圣经故事),每日推送精彩主内好文,微信公众号搜索:meirijidujiao 加关注



   

徒1:8太28:1-20

 

  (徒1:8)“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这是圣经明确记载的大使命,是每一个基督徒责任和义务。(太28:19-20)“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使万民做主的门徒,是主耶稣给我们的命令,万民能够做主的门徒,是主耶稣给世人的恩典。今天每一个基督徒,不仅在基督里蒙福,更要因万民因着我们得着福音,这是我们对社会的责任。今天我们就分享《基督徒的社会责任》。

 

  一、顺服在上的权柄,做合法的公民

 

  1、顺服权柄的动机(罗13:1-2)

 

  (罗13:1-2)“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所有因信称义的人,都有责任顺服地上的z /-府。事实上,人人都有这样的责任,但保罗这里特别向信徒说。神在洪水后设立世上的统治者。衪颁令说:“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创九6)这赋予人有权审判 x ing案,惩治犯事者。每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都必须有掌权者,其它人也必须服从权柄。否则社会就陷入无z /-府状况,百姓不可在这种状况下久安无碍。士师记当中曾经两次提到“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不管是甚么制度的z /-府,有z /-府总比没有好。因此,神设立地上的z /-府,而所有z /-府都是在衪的旨意下设立的。但这并不表示神认可统治者的一切所作所为。衪当然不认可贪污腐败、残暴不仁和专制苛政!然而,事实始终是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无论信徒是身处于民zh u社会、君主立宪,甚至在极权统治下,都可以过得胜的基督徒生活。z /-府架构里的人怎样,便决定了这个z /-府的素质。因此,地上的z /-府没有一个是完善的。唯一理想的z /-府,就是以主耶稣基督为王的仁君统治时代。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当保罗说要顺服地上的z /-府时,当时的皇帝就是暴君尼罗。当时的基督徒正面对黑暗的岁月。纵是这样,若有人违抗或背叛z /-府,这是违抗或背叛神所设立的。凡抗拒合法地掌权的,都会招致应得的惩罚。当然会有例外。如果z /-府命令信徒犯罪,或要他对耶稣基督不忠,他就毋须听从了(徒五29)。任何z /-府都无权指挥人的良知。因此,有时候信徒为了听从神,就不得不招致人的愤怒。在这种情况下,他应准备好面对惩罚,不应有怨懑。无论如何,信徒都不可以反抗z /-府造反,也不可以加入任何谋反的行动。

 

  2、顺服权柄的理由(罗13:5-7)

 

  (罗13:5-7)“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本节的意思是,我们基于两个原因顺从z /-府,就是惧怕惩罚,和保持良心无愧。我们对z /-府的责任,不但要顺从,还要给予财政上的支持,就是要纳粮缴税。如果我们的社会法治严明,有警察和消防服务,这当然是好事。因此,我们应愿意缴交所需的费用。z /-府官员付出时间能力,维持社会安定以执行神的旨意,他们应得到我们的支持。信徒虽是天上的国民,但并不表示他们对地上的z /-府没有责任。他们必须按收入、房产和个人的产业纳粮。他们必须为货品出入口上税。对那些奉命执法的人,信徒应带着敬意,惧怕开罪他们。信徒应就各位公务员的职称,对他们表示恭敬,纵使这些人的个人生活不一定能叫信徒常生敬意。既是这样,基督徒总不应在言论上低贬总统或首长。就算是政zh i运动进入白热化阶段,他们仍应拒绝用说话来诋毁国家元首。因为圣经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徒二三5)我们还记得大卫作王之前,遭受扫罗何等逼 -/迫,虽然他有反击的机会,然而,他却因为扫罗是耶和华的受膏者,而放弃在人看来的反抗机会。因为大卫是顺服扫罗背后的神。

 

  3、掌权责任与义务(罗13:3-4)

 

  (罗13:3-4)“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一般来说,品行端正的人都不用惧怕掌权者。只有那些触犯了法律的人,才惧怕惩罚。因此,任何人要过一个免受票控、罚款、审讯和监禁的生活,他所要的就是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样他就得着掌权者的嘉许而不是责备。统治者,不管是总统、行政长官、市长、法官,都是神的用人,即他是主的仆人和代表。或许他个人并不认识神,但他是神命定的用人。故此,大卫多次认定邪恶的扫罗王始终是神所膏立的(撒上二四6,10;二六9,11,16,23)。纵然扫罗屡次要谋害大卫,但大卫始终不容许他的手下伤害扫罗王。为甚么?因为扫罗既是王,就是神所指派的。统治者作为神的仆人,理应促进百姓的利益,就是他们的安全、宁谧,以及一般的福祉。如果有人硬要犯法的话,他应知道自己终究要受惩罚,因为z /-府有权使他伏法并受惩处。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一句,强而有力地说明神赋予z /-府的权力。剑并非无关痛痒的,乃象征权力;令牌足以发挥这作用。剑似是说明统治者最终的权力,就是能施行死刑。因此,认为死刑只适用于旧约时代而不适用于新约时代,是不当的说法。本节是新约中,表示z /-府有权夺去死囚生命的。有人引用出埃及记二十章13节“不可杀人”一句,来反对死刑。这诫命禁止谋杀,但施行死刑并不是谋杀。杀人一词在希伯来原文特别指谋杀,因此新英王钦定本就译作:“不可谋杀。”旧约律法订明,一些严重的罪行,要受死刑的处分。保罗再次提醒我们,统治者是神的用人,但这次他说,他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换句话说,除了他是神的用人并与我们有益的以外,他也是服侍神的,要惩处一切犯法的人。

 

  二、做世上光世上盐,好行为见证神

 

  1、彰显基督的生命(太5:13-16)

 

(责任编辑:jidujiao)

奉献支持

您正在访问的是基督教华人网简易移动版网页,请记住我们的主内域名(www.jiduai.com)使用电脑端访问我们的网页会有更丰富更完善的主内音乐、讲道、在线圣经,在线祷告,主内书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