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义的危险
(罗2:17-29) 保罗的信到达罗马教会的弟兄姊妹手中后,他们毫无疑问地会同意保罗对拜偶像者、同性恋者及犯罪的人的指责;但是对他所说“你们和他们一样,不能逃罪”的话,却如重锤,大棒,使他们会感到震惊。保罗强调没有人有足够的善行,可以拯救自己。若想不受惩罚,跟基督永远同住,就惟有仰赖神的恩典。这个真理对于任何人都同样有效。不管是罪大恶极的,还是诚实正直的,保罗在此无意讨论甚么罪重,甚么罪轻;只强调我们犯任何罪都只有信靠耶稣才能使罪得赦和得享永生,在基督以外,再没有任何赦罪的方法。人很容易把神对我们的容忍,误解为祂接纳我们的败坏生活。自我评价原本就不容易做到;但向神坦然承认我们的行为,让祂指出我们的缺点,更是困难。身为基督徒,我们必须恒久地祈求神,让神指出我们的罪,求祂医治。可惜我们通常只会惊讶神对别人的宽容,却极少想到神对自己的容忍。神不阻止,我们就会当成我们做的合乎神的心意,甚至沾沾自喜。其实很多时候,这都是自义的行为。今天和大家分享《自义的危险》。 一、自义的表现(罗2:17-20) (罗2:17-20)“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保罗既严正地指出了犹太人的罪,现在又直接指证他们的不是,就是他们自以为义的表现。注意保罗在这里的写作技巧,他用的是对话的语气,而且是一种像锋利刺刀的反语法:先褒扬犹太人的好处,然后指出他们言行的矛盾,以致知道自己并不比外邦人好!犹太人自恃是神的选民,晓得律法,并严谨地遵守着,同时又确信自己明白神的旨意,能知是非;因此,他们就以为自己拥有唯一的一真理,高人一等,比外邦人优越,不屑与外邦人为伍!可惜,罪仍在他们心中掌权,他们得不着释放。换句话说,他们徒有知识,却未能实践律法的要求。弟兄姊妹,我们不要以为拥有基督的真理和神儿女的地位,恩赐能力便骄傲自满,我们当时常反省,是否遵照真道而行,免得遭到神的责备。在(路18:9-14)“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今天我们是不是也像那个自义的法利赛人一样,怀着属世的优越感,带着审判别人的眼光,藐视别人呢! 二、自义的暴露(罗2:21-24) (罗2:21-24)“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保罗在此的语气很像法庭审讯时一样,向犹太人发出一连串的反问,指出他们所夸口的种种事情,正是他们的罪之所在:他们以为在律法上无懈可击,对外邦人也以“教法师”自居,可是他们没有行出他们自己所定的标准。换句话说,他们言行不一,说的一套冠冕堂皇,但行的又是另一套,十足虚伪的假道学。这岂不是今天许多基督徒的写照吗?只在头脑上知道真理,表面属灵,暗地里却行为不检,不能实践所知道的真理,这种行为是羞辱神的名的!保罗指出犹太人也需要以律法来教导自己,而不是别人。因为他们通晓律法,在批评他人的时候,又懂得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但是律法并不只是字面上的最低要求,也是一个根据神的心意而制订的生活指导;律法更提醒我们要与神建立良好的关系,否则就不能讨祂的喜悦。当我们批评别人之前先要省察自己,看看这些罪是不是也以别的形式出现在我们身上。这几节经文对伪善者作出了严厉的指责。纠正别人的过错总是比督促自己的行为容易;讲正确的道理远远比实践这些道理容易。我们是不是也常常要求别人做一些我们自己也不愿意或很难做到的事?努力使自己言行一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们不要做属灵的伪善者。我们要是声称是属神的人,就必须照着神的旨意生活。我们要是不顺服神,就会羞辱祂的名,别人也会因我们的缘故而诽谤神。当别人观察我们的生活的时候,有没有从我们的身上看到基督的形象?他们联想到的神是怎样的神呢? 三、自义的结果(罗2:25-29) (罗2:25-29)“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割礼是神与祂的子民立约的记号,所有犹太男性都要接受割礼。从(创17:9-14)亚伯拉罕的家庭开始。成为与神立约的凭据。根据保罗所言,如果不听从神的律法,即使受了割礼的犹太人也算不得甚么;因为外面的记号,不能代表里面的生命。另一方面,没受割礼的外邦人如果遵行律法的要求,也可得到神的爱和接纳。保罗继续解释,作为一个蒙神喜悦的真犹太人,并不是表面上行了割礼的人,而是内心坚信神,愿意顺服神的“内在的犹太人”。成为犹太人就表示是神家里的人,可以承受神的应许。这里保罗一针见血地指出,只有外在的条件而没有内在的本质,绝不能成为犹太人。只有内心跟神一致的人才是真正的“犹太人”,就是神家里的人。就如(加3:7)“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今天参加教会聚会、接受洗礼、或成为挂名基督徒都不能使我们得救。必须内心当中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真实相信祂为我们做成的救恩,才能得救。就像单纯接受割礼也不足以成为犹太人一样。神希望我们真心相信祂、顺服祂。犹太人尊重律法,所以保罗特别提到割礼,作为他们自我解救之途。割礼是否有效乃在乎人是否遵行律法的要求,换句话说,人若不遵行律法,割礼便无意义,而且还定了人的罪。真割礼是着重心灵的属灵原则,而不是外在的仪表。所以今天我们没有什么外在条件是足矣令我们骄傲自义的。更没有什么资格在其他肢体面前表现优越感。曾经在(路7章)当中,有罪妇人膏抹耶稣的时候,面对请客的法利赛人西门表现出来的优越感,“耶稣对他说,西门,我有句话要对你说。西门说,夫子,请说。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所以我告诉你,他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他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今天我们之所以自义,就是觉得我们的罪比别人少。换句话说,觉得比别人义。却不知道,其实是我们的骄傲自义,令我们对主的爱少。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