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书缘
平时并不多逛街,即或出去也多是一头扎进书店。买书、看书是我这些年来一直抛不掉的旧友。
这次也不例外,特别赶早一点,出门坐车就直奔书店而去。做什么事能沉浸进去,这是一种乐事,也是一种福气。就象鲁迅曾对茶道留下这样一句名言:“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我对书有一种特别的感情,这是从小时就有的,还没上学,就喜欢看小人书,不识字,就看画,似乎能看懂了。有一位邻家叔叔,有很多小人书,但能看得上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交换。我必须拿钱或是什么东西给他,我才能得到我所钟情的这些小书。为此我费尽心思,可口的食物不必说,而且还偷妈妈的钱。当然事情会败露,除了挨打还赚了一个需防家贼的昵称。
后来出去上学了,住校。那个年代往往每个学校的门前,在朝阳处都会有几个租书的书摊,我把我的那点可怜的伙食费,节省下来,这样每天中午坐在书摊前的矮凳上,都会津津有味的把两个小时轻松的消耗掉了。每天光顾书摊的结果,除了丰富了大脑外,还和几个摊主混的厮熟,他们一旦进了新书,都会主动的招呼我,而且还可以对我赊帐。其中一个摊主,我欠了他一笔钱,到现在还挂着!看来我永远都还不清他了。虽然看一本书只要二分钱,但积累下来竟然也有二十几块。后来我悄悄消失了!带着咎亏的心,离开了那里,几年没敢再去那里。后来我又悄悄去了,但却没有看见那个瘸腿的摊主,据说不做了,因为不赚钱了。
我的穷困是直到参加工作以后,才迅速得着缓解,尽管才七十二块钱,可我总觉得我是个财主,我终于有自己的阿堵物可以自由支配了,那时除了存一点钱,给母亲寄去以外,再从剩下已不多的钱中,拿出一点来买书。就这样挣扎到现在,钱没存下多少,仅在温饱线以上。书却积攒了不少,这是我的双料财富。
读书是我的钟爱,买书是我的情怀。下午回来,又是沉甸甸的一兜子书。妻子从来不怪罪我买书,只是有时抱怨,说有些书买回来后就束之高阁,任其尘埃落定。我笑言,有些书是看得,有些书是读的。她仅仅是一脸温色,我怕从何来,于是下次照旧买。
买书,象有人饮酒一样,有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粗嚼滥咽。有人慢斟轻饮,细细品味。我不象那些大款,土财为了遮掩自己的俗气,豪气的买来几柜子书,摆在那儿装雅。我钱不多,我是在书堆中淘金。不过我也有豪气的时候,若遇到余杰与北村的书,我是一定要买的,因为他们是弟兄,是基督徒作家,我支持他们。我爱他们,就爱他们的书。我和他们没见过面,但我感到在书本里,我和他们是相通的。
北村的《老木的琴》其中有这样一段美文:
我想,爱应该是对一种对象的重要价值的确认,这种确认到一种程度,就称为爱,而且这种价值有唯一性,所以爱是专一的,因此爱是真理。 爱有不同的深度,那么爱到最深的才是爱,要爱到那么深,只有舍己,别无他途,因此爱是信仰。 爱肯定是不求回报的,但爱真的有回报,如果没有回报,不是我们给出的爱并不是爱,就是爱得不够深切,那人(耶稣)爱拉撒路爱得何等深切,拉撒路就要活过来,因此爱是复活。 爱的真,不但对方得安慰,自己也得安慰。真是奇妙的事。一个深爱着的人是大无畏的,看来人类的主要职业应该是爱,要一刻不停的爱,那一刻停下来了,那种神圣的同在就要消失,爱里没有惧怕,因此爱是永生。
余杰的书,我读的第一本是《香草山》,读完,我判断他肯定是基督徒,因为国内作家的作品都是有骨、有肉、有筋但没有血(没有灵气),但他有。如我所料他真是一位倾慕圣经的人,那一刻,我真是感到自豪与欣慰。我们的政治观点是那样接近,我们对生活的态度是那样相同。我真渴求那一天与弟兄相见,那怕是在同一间狱室中。
读书不止是增长了知识和见识,她更是人精神的滋养品,与好书对话可以使人的生命常青。与好书对话可以使人的灵魂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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