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婚姻
---取材自「婚前辅导课程」
1. 帮助配偶(创二18,20) 神领女人到男人面前,为他们举行婚礼。当时夫妻二人,连合成为一体,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因此性是神圣,是独归夫妻之间的,是可以不差耻说出来的。神愿意人各有自己的妻子/丈夫,远离淫乱的事,时时知足夫妻之间的爱情。(箴五15-19)惟有死亡和淫乱足以破坏这种关系。(太十九9,廿二30,罗七2,3) 神设立婚姻的第三个目的是要人类建立家庭。神有能力创造多人,但神只造一人,是因为神愿意人透过婚姻生养圣洁的后代,更愿意属他的人透过婚姻,生养敬虔的后代。
1. 离开父母(创二24、太十九5;可十7,8) 这并不是抛弃父母,不尊重他们的意见。(参,出廿一12;可七6-13;提前五8)这也不是迁居远处,不与父母同居一屋。这乃指在经济、感情、意志、责任,等事上的独立。并且,夫妻关系应在父母儿女关系之上。 亨利马太曾说:「神不是从亚当的脚上取下骨头,所以他不能欺压他的妻子。神不是从他的头上取下骨头,所以他的妻子也不可高高在上管辖他。神是在亚当的胸部取出肋骨,正是接近他的心脏部位,所以男人应当爱的他妻子,保护他,并且带在他的身边。」因此,妻子是丈夫的另一半,他们再不是两个单位,他们的生命已经成为一了。 我们可以用1x1=1的方程式表达夫妻的合一。这意味夫妻应当身体合一(One body)、全人合一(One flesh),和心灵合一(One spirit)(林前六16,17)。这确实促成了夫妻的彼此连合,意即紧紧的拥抱和漆合在一起。夫妻二人如此深切的连合,不是两个相等的一半,而是二人有所差别,然而神奇妙的将二人配合在一齐成为完整的一个圆。 这可指成夫妻成为一个人。因为这是一人与另一人在思想、目标、计划、努力、亲密等事上结合,或温柔的驯服。 在婚姻里,男女二人有了心灵连合,进而肉体的结合,是最美不过的了。性本能是神所赐的。性关系发生在婚姻的范围之内,那是合宜、圣洁、美好的。若发生在婚姻范围之外,却是污秽、卑贱和罪恶的。(来十三4)
基督徒幸福婚姻的秘诀乃是让基督在婚姻关系中居首位。这真理可以用三角形的关系来说明。 1. 婚姻还包括什么其它可取或当废弃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