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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受死的50个理由(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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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承受神的忿怒

他(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加拉太书三章13节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罗马书三章25节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四章10节

如果神不是公义的,他的儿子就不需要来受苦并受死。而如果神不是慈爱的,他的儿子就不会自愿来受苦并受死。但神既是公义的,又是慈爱的。所以他的慈爱自愿来满足他公义的要求。

神的律法要求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六章5节)。但我们全都爱别的事物。这就是罪了,爱其他的事物超过爱神,并且靠着所爱的这些事物而活,因而没有尊崇他。所以,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三章23节)。我们所最喜爱的,就是我们所荣耀的。而那并不是神。

所以,罪不是一件小事,因为它不是得罪一个微不足道的主宰。侮辱的严重性,是与受侮辱之对象的尊荣成正比的。宇宙万有的创造者,配得无限的尊崇、敬拜、与效忠。所以,不爱他绝对不是无关紧要的——那是背叛。它破坏了神的名声,并且破坏了人的福祉。

由于神是公义的,他并没有把这些罪通通扫到宇宙的地毯下,装作没有这回事。他对这些罪感到一股神圣的忿怒。这些罪应该受到刑罚,他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六章23节)。“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结书十八章4节)。

有一个神圣的咒诅,笼罩着所有的罪。如果不加以刑罚,就是不公义。那必然会贬低神。虚谎支配了事实的核心。所以,神说:“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拉太书三章10节;申命记二十七章26节)。

但是,咒诅笼罩着所有犯罪的人,神的慈爱却无法满足于此一事实。他不以显明忿怒为满足,无论那是何等圣洁的忿怒。所以,神差遣他自己的儿子,来承受他的忿怒,为所有信靠他的人背负咒诅。“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拉太书三章13节)。

这就是上文引用的经文中“挽回祭”一词的意义(罗马书三章25节)。它是指借着提供一个替代者来消除神的忿怒。这个替代者是神自己预备的。这位替代者就是耶稣基督,他不是单单取消了忿怒,而是承受它,并将它从我们转移到他自己身上。神的忿怒是公义的,而且已经倾倒出来了,而不是收回去了。

我们千万不要玩弄神,或将他的爱视为寻常。我们若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罪是何等严重,没有认识到他应该将忿怒倾倒在我们身上,就永远不会因为所蒙的爱而感到敬畏。但是,当我们靠着神的恩典,觉悟到自己的不配时,就能看着基督的受难与受死说:“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承受忿怒的]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四章10节)。

二、要叫天父的心喜悦

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 ——以赛亚书五十三章10节

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以弗所书五章2节

耶稣并没有与他那位忿怒的父亲摔跤,双双跌到天堂的地板上,把鞭子从父亲的手中夺去。他并没有强迫天父怜悯人类。父并不是因他儿子的死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宽待罪人。不!耶稣受苦与受死所成就的,乃是天父的计划。这是一个惊人的策略,是甚至早在创世以前,当神计划世界的历史时,就已成型的构想。正是因为这样,圣经才说神的旨意和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一章9节)。

在犹太人的圣经里,就已经揭露了这个计划。先知以赛亚预言了弥赛亚所受的苦难,以代替罪人的地位。他说到基督将要代替我们“被神击打”。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 以赛亚书五十三章4~6节

但是,论及基督代替罪人,最叫人震惊的是:它乃是出于神的计划。基督并没有强行介入神刑罚罪人的计划中。神已经定意要他这么作了。旧约圣经的这位先知说:“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以赛亚书五十三章10节)。

这可以解释新约圣经的吊诡。一方面,基督的苦难是神因为罪所倾倒的忿怒。但另一方面,基督的受苦却是降服并顺服父旨意的一个美好举动。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呼喊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二十七章46节)。然而,圣经却说基督的苦难是叫神喜悦的馨香之祭。“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以弗所书五章2节)。

喔!但愿我们敬拜神这惊人的大爱!那不是感情用事,不是头脑简单。为了我们的缘故,神作了不可能的事:他把忿怒倾倒在他自己的儿子身上——他这位儿子的降服证明他是绝对不该遭受这忿怒的。然而,子非常乐意接受这忿怒,这一点在神看为宝贵。这位承受忿怒的,是父神无限深爱的。

三、要学习顺服并得以完全

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希伯来书五章8节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希伯来书二章10节

基督借着苦难“学了顺从”,他因受苦难而“得以完全”;圣经上记载这句话的书卷,也说他是“没有罪的”。基督“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罪”(希伯来书四章15节另译)。

这是圣经一贯的教导。基督是无罪的。虽然他是神的儿子,也是真正的人,也面对我们所有的试探,和我们一样拥有欲望和身体的软弱,包括饥饿(马太福音二十一章18节),忿怒与忧伤(马可福音三章5节),以及痛苦(马太福音十七章12节)。但他的心却是完全爱神的,行事为人始终是怀抱着这个爱:“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得前书二章22节)。

所以当圣经说基督“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意思并不是说他以前不顺从,现在学会顺从了。它的意思是:每一次面对新的试炼,他都确实——在痛苦中——学会了顺从的意义。圣经说他“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时,并不是指他渐渐地脱离了缺陷,而是指他逐渐地履行了完美的义,那是他为了拯救我们所必须履行的。

那就是他在受洗时所说的。他受洗,并不是因为他是个罪人。相反的,他对施洗约翰解释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马太福音三章15节)。

重点在这里:如果神的儿子成为肉身以后,没有经过试探与痛苦,来试验他的爱和他的义,而直接被钉在十字架上,就不适合作为堕落之人的救主。他所受的苦难不单承受了神的忿怒,也实现了他真实的人性,使他能够称我们为弟兄姊妹(希伯来书二章17节)。

四、要达到他自己的复活

但愿赐平安的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
——希伯来书十三章20~21节

基督的死不单是发生在他的复活之前——他的死乃是达到复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正因为这样,希伯来书十三章20节才说神“凭永约之血”使他从死里复活。

“永约之血”是耶稣的血。正如他所说的:“这是我立约的血”(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8节)。当圣经说到耶稣的血时,乃是指着他的死说的。如果耶稣只是流血,而没有死,就不能成就救恩。使他的流血具有关键作用的,乃是他流血至死。

那么,耶稣的流血与复活之间有何关系呢?圣经不是说他在流血以后复活了,而是借着流血而复活。它的意思是:基督的死所成就的是如此充足,如此完全,以致复活乃是基督在受死时所成就之事的奖赏,也证明他是无罪的。耶稣的受苦与受死,满足了神的忿怒。罪恶所遭受的神圣咒诅,已经完全被他承受了。基督的顺服达到完全的地步。赦免的代价已经完全偿付了。神的公义获得了完全的彰显。所剩下的,就是要公开宣告神的认可。

当圣经说:“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7节),意思并不是说复活乃是为我们的罪所付出的代价。它的意思是:复活证明耶稣的死是足够偿付一切代价的。倘若耶稣没有从死里复活,那么他的死就是失败,神并没有证实他背负罪恶所带来的成就,我们就仍然活在自己的罪中。

但事实上,“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了(罗马书六章4节)。他的受苦与受死所成就的,已经获得证实了。如果我们信靠基督,就不再继续活在我们的罪中了。因为“凭永约之血”,这位大牧人已经复活了,而且永远活着。

五、要显明神对罪人丰富的爱与恩典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罗马书五章7~8节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约翰福音三章16节

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
——以弗所书一章7节

神爱我们的程度,由两件事显明出来。一个是他为了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刑罚所牺牲的程度。另一个则是他拯救我们时,我们不配的程度。

神“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翰福音三章16节);我们可以从这句话看见神牺牲的程度。我们也可以从基督一词看见它。这是根据希腊文的Christos而来的一个头衔,指“受膏者”或“弥赛亚”。这是一个大有尊荣的词语。在以色列人的盼望中,弥赛亚将会成为以色列的君王。他要征服罗马人,为以色列人带来和平与安全。因此,神所差遣来拯救罪人的这一位,乃是他自己的圣子,他独一的儿子,是以色列的受膏王——事实上,他是全世界的王(以赛亚书九章6~7节)。

除此之外,当我们思想到基督被钉十字架所忍受之骇人的死亡,就可以清楚看见:父神与子神所作的伟大牺牲是无法描述的——如果你考虑到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将会发现这牺牲是无限的。但神却选择了作这样的牺牲,来拯救我们。

如果思想到我们的不配,他爱我们的程度就越发显明出来。“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五章7~8节)。我们应当得着的,是神的刑罚,而不是神的牺牲。

我曾经听人说过:“神没有为青蛙死。他是为人而死,以回应我们作为人的价值。”恩典可夸之处就在于此。我们甚至比青蛙更坏。它们没有犯罪。它们不曾在生活中背叛神,不曾以不合理的态度藐视神。神不需要为青蛙而死。它们还不够坏。但我们却坏透了。我们所欠的债是如此庞大,只有神的牺牲可以偿付。

神为我们所作的牺牲只有一个解释。那不是因为我们,而是“照他丰富的恩典”(以弗所书一章7节)。那是完全白白的恩典。那不是因为我们配得。而是从他无限的价值中涌流出来的。事实上,这就是神的爱终极的意义:付出极重的代价,热切想要吸引这些不配的罪人,要叫我们获得最终的、永远的福乐,也就是他无限的荣美。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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