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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福音与社会福音,是否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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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讨论“个人与社会福音”之关系前,必须先看一下社会福音发展的历史,然后才能以之与个人救恩作为一个比较。   社会福音的根源可回溯至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又加上今世福乐的乐观主义而产生的。谈到社会福音,我们不能不提一提“宽大派”神学的影响,尤其是李巧(Ritsche)神学之影响。李巧认为宗教的经验是道德性的,所以他着重两件事:第一,神的大爱,第二,大同(即天国实现在地上)的理想。神为父,世人皆兄弟的道德教训,可为宽大派的代表。   除了宽大派对于社会福音在神学上的根基之外,社会的变更以及不平等对于社会福音的产生也是一大刺激。十九世纪工业发达,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产生不良的影响,在英国就有“基督教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领导人有毛礼斯(F。D。Marice)、金斯莱(Charies Kingsley)陆得鲁(J。M。Ludlow)等。他们对于社会改革的建议有以下数点:第一,宗教的更新;第二,组织合作社;第三,建立贸易工会;第四,发动平民教育。   除了以上各种影响之外,我们不得否认十九世纪各种社会问题对社会福音也有极大的刺激:第一,社会主义及美国工会运动;第二,宽大派神学与个人主义对立状态;第三,工业社会中的劳资纠纷。为了以上各种社会及神学之问题,社会福音乃应运而生。   倡导社会福音者甚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人物为饶新布施(Rauschcubusch)。社会福音的基本原则乃是:天国中皆弟兄(Brotherhood of the Kingdom)以及耶稣所教导的道德与属灵的原则。饶新布施说:   “社会福音乃古老的救恩福音,但是被扩大了范围。各人福音使人看到个人的罪孽,并使我们因信来到神的面前。个人福音并没有指示我们社会的罪恶,在邪恶的社会中,人人都有份,因之也需要相信神的权能与旨意来拯救并洁净社会。”(见饶氏著《社会福音神学》)   按照饶氏的看法,社会改革可以由以下数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属地的天国;第二,重新组织经济系统;第三,用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问题;第四,基督教神学当配合目前社会问题。   以上是极简要的社会福音发展的历史与思想,为了篇幅关系我们不能详细描述。按照圣经教训我们基督徒为了爱邻舍的原则,并不认为社会福音有什么错误而不去实行,因为社会的秩序与组织的改革,是与基督教爱的原则没有冲突的。   但是问题乃是如果我们只传社会福音,而不传个人得救的福音,就有背乎圣经的启示了。因为神的救恩,先是以个人得救为目标,然后才有社会的改革。所以福音的步骤,乃是必须有得救重生有了新生命的人,然后再由这些人组成天国。如果个人仍然是罪人,怎能有无罪的社会呢?饶新布施讲到这点时,他自己的话就是冲突的,他说:“邪恶社会的组成,是人人都有份的。”那么个人没有改善,社会怎能改善呢?   社会福音受着十八、十九世纪乐观主义的影响,认为人的本性是倾向善的,因此是可以改进的;同时也受着宽大派及进化论的思想所影响,认为人类的社会是向着天国的目标演进,所以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社会福音能有普遍的发展。但是无情的两次世界大战,不但对于宽大派的思想是当头棒喝,就是对于社会福音的乐观看法也是一记闷棍,因为历史的事实已经证明他们的错误。所以近代的一位危机神学的神学家说:“罪并不是尚未善,如进化论者所说;也不是现在还没有善,如道德学家所说;罪乃是不再善,罪乃是破坏了关系,乃是与父神隔绝。”又说:“罪不是尚未完善,或尚未达到理性;罪乃是败坏,乃是反理性。”(布鲁诺著《危机神学》Brunner  Theology  Crisis)人类罪的本性,并不能靠人的努力可以改善,因之社会的改造也不可能。   个人得救的福音之所以着重个人的救恩,因为我们必先对付个人已经败坏了的本性,籍着神的恩惠,靠着耶稣的代赎替死,并圣灵的工作重生了我们各自的个人,然后由已经改造(重生)的个人,再组合成一个社会,这个由重生者所组成的社会才是真正的天国,因之这个社会的建立才能算作是社会福音。   最后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基督教的福音乃是以个人为出发点,以社会(天国)为目标。如果没有达到爱邻舍的目标,爱神(虽是尽心尽意尽力)仍是不算完全的。我们不能因为“社会福音”者,在实行社会福利及改造的工作,而判断他们的行动为不合乎真理。我们乃是要不但忠心传扬个人的救恩,同时也当实行社会福音,这样才合乎圣经所教导的真理。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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