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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到圣诞节,各地教会都会耗去很多人力、财力、物力,去排练文艺节目,筹办圣诞晚会。这样的做法本来无可厚非,但笔者认为,筹办圣诞晚会之时,首先必须弄清一个问题,就是你的节目为谁而演?在很多人看来,这个问题根本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因为我们常能听到两个现成的答案:一是说为赞美上帝而演,一是说为传扬福音而演?
这两种说法都不无道理,但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你所排演的那些节目必须有点灵性,必须有点内涵。不然,拿什么赞美上帝?拿什么传扬福音?如果一场晚会下来,没有一个真正震撼人心的节目,怎么好意思说你是在为赞美上帝而演或为传扬福音而演呢?如果你的圣诞晚会只是把人人喊打的广场舞堂而皇之地搬进了教堂,就固执地认为你的节目骤然有了神圣的意义,那不过是一种类似于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如果你的节目既无灵性,也无内涵,却非要说你在以这些节目赞美上帝或传扬福音,那是对上帝之荣耀的亵渎,亦是对观众之智商的侮辱。
排除了这两种可能,节目为谁而演的疑问,便只剩下一个答案,那就是为自己而演。我相信,即便是观众最诟病、最厌烦的节目,表演者本人也会从表演的过程中获取极大的心灵的满足(他〔她〕会认为那是从圣灵而来的喜乐)。因此,哪怕那些粗制滥造的节目既不能赞美上帝,也不能传扬福音,也依然有它存在的意义,那就是给那些表演者一个自娱自乐的机会,让他们自信一下,自恋一番,找找明星的感觉。面对圣诞节这个喜庆的日子,大家一起乐呵乐呵,应该也不能说是犯罪,但你必须记得,不要随意打出赞美上帝或传扬福音的幌子!如果你明明在自娱自乐,却非要在圣诞晚会的海报上打出传扬福音的广告,那将是对观众一种极大的欺骗。请你好自为之吧!
【作者简介】 李世峥,男,汉族,1979年1月生于陕北农村。受家庭熏陶,自幼跟从基督。曾先后在两所基督教神学院攻读神学五年,2001年起在教会全职侍奉,2004年接受教师(副牧师)圣职,2010年接受牧师圣职。现任一基督教杂志责任编辑,并参与基督教图书出版事工。同时,在一教会参与讲台侍奉及圣事,亦在圣经学校做兼职教师。博主向来爱好写作,成为传道人之后,对文字事工有所看见,亦有所托付,因而一直致力于文字侍奉。1998年以来,已在全国主要教会刊物发表文章160余篇,共约6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