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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唯一的出路

作者:基督教综合网     来源:原创 时间:2011-07-15 15:18 奉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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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记得刚信主时,那时我还在大学念书,我是班上仅有的两位基督徒之一。同学对我所信的福音不甚以为然,我常常成为他们嘲笑的对象。一次有一位较熟悉的同学很严肃地告诉我,基督徒最惹人反感的就是讲人有罪。走在大街上,好端端的就看到基督徒当街传福音,穿着一件背心,上面写着我是罪人。或是拿着扩音器当街布道,喊出神的审判近了,赶快悔改信耶稣。他劝我传福音只要和和气气的把信仰介绍给人就好了,不要讲人有罪这种话,让人心生反感。

  我当时无话可说,确实如此,一讲到罪,的确伤感情。那我们传福音是否可以不讲罪呢?讲大家都是义人,只是还不够完全。信了耶稣就能得到平安喜乐、而且还能得永生上天堂。这样的福音,大家多喜欢听啊。是啊!我们为什么不传一个强调人生光明面、积极向上、引导人成功、幸福的福音呢?很不幸的,确实不能如此,这些平安喜乐,只是信福音的结果,不是福音的内容。如果把结果取代内容,让人以为可以只要结果,不必在乎内容,可就走错路了。传福音不能不讲罪。人如果没罪,我们就不需要神的赦罪。我们就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义人。耶稣就不必上十字架,他舍身为我们赎罪,为要赦免我们的罪,就毫无意义、毫无价值了。不讲罪,等于是没传福音。既然赦罪在福音的内容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就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罪是什么意思?我们为什么需要赦罪呢?如何才能得到神的赦罪之恩呢?以下我们将要从罗马书三章9~26节,一起来讨论什么是罪人唯一的出路。

  没有义人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么?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9~10)

  1.世人都在罪恶以下:常见到还未信主的朋友问:基督徒老是爱讲人有罪,人没有这么坏吧?我们必须认真的看待罪,因为这是人世间的现实。它对我们的影响又深又广。罪存在这世上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罪的存在。不管我们怎么称呼它,不管我们叫它过犯也好、缺点也好,不能否定它的存在。不管用什么说词来美化它,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或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些说法,只不过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些,却对罪丝毫没有抗拒的能力。罪的戏码在这世上天天不停的在上演,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违背神的命令。圣经把人类这种无能为力的现况说出来了,不管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不管是高贵的或低贱的,有学问的或愚笨的、达官贵人或贩夫走卒,全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一个例外。这就是人类的现况。

  2.宁可明白指出罪,不要**:我们对于存在人性中最大的问题,到底是**呢,还是认真面对?一个医生诊断出来病人得了绝症,他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它,不愿意坦诚告诉你诊断的结果。给你一个错误的安全感,以为自己很好、一点没事。一直等、一直拖,等到最后,你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病入膏肓,过了能治疗的时效。对于这样的医生,你是感谢他、还是怨恨他。从圣经中我们看到,神对于人的罪,绝不会掩饰。他乃是明白告诉你罪的严重性,虽然人得了这么严重的绝症,他还是愿意拯救到底。这就是神对世人的爱。世上其他的学说,不把事实真相告诉你,尽说些好话,让你安心。你的安心不能维持多久,等到真相戳穿了,一切都太迟了。不像其它的学说,神是清楚明白的指出人的问题所在,为得是要救我们。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神是真爱我们。

  3.所有的人都在罪中吗?保罗说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这似乎听起来很刺耳。没有人喜欢听这个信息。有的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世上有人坏,但总有些人好吧?不要这么绝对嘛!」事实上,我们更在乎的是自己:「说别人是罪人,我没有意见;但是说到我也是罪人。这可侵犯到我的头上来了。」也许有人会用一些理由来否认自己是罪人,例如:(1)我按良心行事;(2)我不至于像某些人那么坏;(3)我有相当高的道德修养;(4)我有虔诚的宗教信仰。这是我们在向世人传福音时,最常听到的话。我们会有这样的反应,可能是还不完全了解罪的意义。我们常常会以为犯了法了才是罪,只要不侵害到其他人,爱做什么是每个人的自由,不能算罪。重大的道德缺陷才是罪,平时的一些个人的小过失,那是难以避免的,不能算罪。这些都是对罪的误解。

  有一句俗话说:「要找好人要到监狱里。他们都说自己是无辜的。要找罪人要到教会里,他们都承认自己是罪人。」从这句话不合理的地方,你就可以看到,罪的标准不是自我认定的,而是以神的标准来决定的。罪不是指犯法,不是重大的道德缺陷。而是达不到神向人所要求的目标。有的人可能会抗议,神的标准太高根本人达不到,神拿一个高标准来把所有的人都打在罪中,这实在太霸道了。我们要知道当始祖还没有犯罪以前,他是有不犯罪的能力的。不像犯罪后的人,被罪的权势所掌握,失去了不犯罪的自由。当神造人时,要求始祖亚当,听从他的话,不要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始祖受到蛇的引诱,违背了神的命令。当亚当夏娃在犯罪的时候,他们落在一个试探当中:他们要以有限的自我控制能力,要求得到完全的自由。这就好像你十岁的小孩认为自己长大了,要拿你车的钥匙,想要开车一样。他们吃了分辨善恶的果子,自己要来决定善恶的标准,却没想到他们没有能力承受吃了果子的后果。当他们见到彼此赤身露体,就觉得羞耻、拿树叶来遮掩。犯了罪之后,听到了神的声音,却不敢见神的面,就躲藏了起来。这就是人性的冲突所在,也就是罪的起源。并不是神造了罪,预备一棵善恶树,故意陷害人去犯罪。而是人以神所给的自由意志,自己选择犯罪。

  始祖犯罪影响了所有的人类,他的的失败,正代表了所有后代子孙的失败。我们都继承了亚当的罪性,遇到罪恶的引诱时都会像亚当一样的反应。我们原本有神的形象,接受神的要求,照着神的命令来管理世上万物。但是我们都在引诱面前失败了。都偏离了神对我们原本的计划,都选择了一条离开神的道路。神对我们的命令我们不愿遵守,当我们离开神、偏行己路了之后,结果就无法避免的做出许多得罪神的行为来。不管我们用各种借口来解释,但是在神的眼光的中,这些理由都没有办法否认,每一个人都犯了罪的事实。我们都像始祖亚当一样,陷在罪中,对罪恶的引诱无能为力。这就是世人陷在罪中的景况。

  4.世人弥补罪过的方法:我们尝试着用许多方法来修补人类堕落的景况,如:法律、教育、道德、宗教。但是这些制度的存在,正证明了普遍存在人心中的罪性。为何我们要有法律?为了要审判犯罪的行为。为何我们要有监狱?为的是要限制犯罪的人的自由。如果今天监狱的门大开,各种罪犯横行于世,我想各位都会很紧张。我们的教育是两套标准,理论上是高尚的道德,现实上是保护自己。那些道德的高调,大家都知道那是说给别人听的,事实上根本做不到。现实生活中我们教导小孩的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我们老祖宗所留下来的生活经验,也正表示了这是活在现实世界中,能够活命的求生之道。这些金玉良言岂不是告诉我们,这世上充满了诡诈的陷阱。这正是人性的真实面。我们都陷在罪中。我们想用道德的教化、宗教的熏陶来改变这个世界。但不幸的是,我们发现道德不能救我们,甚至连宗教都不能救我们。我们都知道道德的定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若要别人怎样待我,我先要怎样待人。」这些我们都知道,但是我们却做不到。明知有些事是不该做的,却偏偏要去做。人连自己的行为都无法掌握。

  人知道法律应该少犯些罪了吧?知道法律的人,犯起法来才真正高明,他可以钻法律的漏洞,让受害的人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受高等教育的人应该道德也高尚些吧?正相反,知识越多,人与人之间的钩心斗角也更厉害。无知小民要起了贪心,不过贪图些蝇头小利。在高位的人要贪起来,不是上千上万是不会满足的。贩夫走卒有了冲突不过卷起袖子打一场架。掌握权力的人,要是斗起来可是你死我活的。对人世间的现况,想起来真是有点失望。人性就是如此,我也不会比别人更好。圣经说的真对:「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我们想要脱罪的借口,在圣经中全被否定了。这就是人性的真相。我们都得罪了神,在神的审判之下,没有一人能够逃脱。每个人都必须承认自己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的本性无能为力。在神的眼光中,都被算作有罪。唯有知道自己真实的景况,我们才会向神求救。唯有承认自己有罪,才能接受神奇妙的救恩。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的出路。

  5.世上有义人吗?圣经上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有的人会有些疑惑,我们在世上不是也看到许多善良的人啊?他们不能算义人吗?圣经当中也称一些人为义人,如挪亚、罗得、约瑟。他们也不能算义人吗?要解决这问题我们要明白「义人」在这段经文中的定义。离开上下文,我们不可能理解「义人」的意思。罗马书第三章是在讲,世人在神的眼中没有主动寻求神的,没有完全的。紧接着这段,下面3章20节的经文就指出:「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这里清楚说明了,没有「义人」是指:没有一个人能凭着自己,在神面前被称为义的。所有人按着本性所行出来的行为,都被要神定罪。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人所有的义,在神眼中都像污秽的衣服。不管我们的道德再高尚,都通不过神标准的检验。在神的光照之下,我们的罪完全被显明出来。就好像我仔仔细细的洗手,看起来非常洁白、非常干净。可是放到显微镜底下一看,仍然有许多的细菌、病毒、肮脏、污秽。原来我是这样子的人。我以为我已经做得够好了,我以为我可以向人夸口了。没想到考验一来,显明了我的本相,我根本达不到神的要求。我才发现要靠自己在神面前夸口的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人根本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我们像一个陷在污泥中,无法自拔的人。每次想要拔起一只脚,就让另一只脚陷入更深。这时只有寻求帮助,只有靠着神的能力,信靠神的儿子,才有可能在神面前罪得赦免、被称为义。

  那神为什么称挪亚是义人呢?创世记中说:「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又说:「因为在这世代中,我见你在我面前是义人。」前后文提到了当时的时代邪恶,而挪亚却不与当代的风俗同流合污,他愿作个与神同行的人。挪亚因着信才能抵挡当代败坏的风俗。希伯来书中也提到了:「挪亚因着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这里所说的义人,并非说他是个完全无罪的义人,而是指他对神抱着敬虔、而敬畏的心。因为他的信蒙神喜悦,被神算为义人。罗马书这边指的是完全无罪、不需救恩之人,这确实一个也没有。另一边指的是因着信在神的眼里被称为义人,历史历代所有因信称义的圣徒就是。从这里我们看到了,除了让神赦免我们的罪、算我们为义,我们没有一个人能靠着自己在神面前被称为义人。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得罪了神,都需要神的救恩,毫无例外。人陷在这样的光景之下,看起来似乎是没有什么希望。只有凭着信心来到神的面前,求神来赦免我们的罪,除此之外,没有另外的出路。

  罪的可怕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罗3:11~18)

  1.罪的影响:在这一段中,保罗引用许多处旧约经文说明人类陷在罪恶之中,无法被神接纳。这是从神的眼光中看世人。在短短10~12三节圣经中就出现了:「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这段经文严厉的语气,好像是一个对儿子充满了期望的父亲,对不肖的儿子发出的怒气。神从天上观看,他想在他所造的人中,寻找是否有回转寻求神的,竟然连一个也找不到。从这里可以看出神对人的失望。他们犯罪的最大的原因就是不寻求神。一旦离开了神,就在行为上偏离了正路,他们的手自然而然就不行善事。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陷害人)、他们用舌头弄诡诈(欺骗人),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说苦毒的话),满口是咒骂苦毒(咒骂人)。喉咙、舌头、嘴唇、口,从里到外,都败坏了。话语代表我们的心思意念,心里面败坏了,说出来的话自然充满了苦毒恼恨。他们的脚飞跑,一路走过来,尽是行残害暴虐的事,而不是走在传扬平安的道路上。他们眼中不怕神,不把神的命令放在心上、不把神的审判放在眼里。全身上下的肢体、器官,神所按他形象造的,为要叫我们听从他的命令,代替他管理世上万物。但人堕落了,所有的肢体、器官全部败坏了。人把神所赐的美好的身体拿来犯罪。真是可怕啊!

  2.心中的罪:这不是在讲十恶不赦的坏人,事实上就是所有人类犯罪后的真实的面目。当我看到这几节经文,回想我自己的行为时,心里真是战惊,神原来是如此的恨恶罪恶。而人却还不知道神的愤怒,继续活在罪中。在还没信主之前,我本来认为自己还不错,虽然称不上是个好人,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神所要的不是比别人好一点就自满自足了。神要我们的是过圣洁的生活,因他是圣洁的。每当我回到神面前,思想到神的圣洁是,我的心里是胆战心惊。我回想一下自己的一生,发现罪渗入我的生命中的许多层面。最常见的是我的心。每当事情不顺利,我的心就会烦躁,就会把气出在别人头上,矛头总是对准别人、都是别人害了我,却没有想到自己的毛病比别人更多。当别人不同意我的意见时,我会心生愤怒。当发脾气时,许多恶毒的念头也会跑出来。每当我听到圣灵的警告,从这种报复的意念中惊醒时。才发现罪实在是可怕,可以把人扭曲到完全失去了神的形象。我感谢主拯救了我,从罪恶的网罗中把我拉回来。以至于我没有被罪给毁灭掉,如今还能存活在神面前。这是我的道德感较高吗?这是靠我的自制力较强吗?说实在的,我的自制力很弱的。若不是神怜悯了我,在罪恶的边缘及时唤醒了我。我可能要尝到犯罪的苦果。

  3.口舌的罪:其次是看到我们的口,也很容易掉入犯罪的陷阱之中。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或者逃避责罚而说谎。这是我们从小到大的家常便饭。但是信主之后,神要求我们:「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这是清楚的教训。多少次我们在利益的引诱下,以谎话来掩饰自己的过失。圣灵一旦住在我们的心中之后,他能省察我们的动机。出于私利为动机的谎言,不管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得罪神的,我们就要在神面前认罪。另外还有一种罪是我们常在语言上常犯的。就是用刻薄的语气伤害别人。尤其是对于我们最亲近的人。对于亲近的人,我们最不会掩饰,有什么心中的不满就直接说出来了。有时我们的心中出现怨恨的想法,口中说出抱怨的话、或是攻击性的话。话说出来,伤害就已经造成了。这不单单是得罪我们伤害的人,也是得罪神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在神面前求神赦免,也要尽一切的可能向受害者道歉,弥补话语造成的伤害。

  照着这一段经文看下来,其实按照人的本性,我们的思想、言语和行为跟世人没有分别,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不管我们再怎么修练,再怎么自我约束。在神眼中我们都是罪人,我们无法否认这个事实。就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实在需要归向基督,让祂的宝血洁净我们的罪。我们如果能够不去犯罪,不是我们有多么强的自制力,完全是圣灵在我们心中的约束。他警告我们、责备我们、拦阻我们,以致于我们今天可以靠着圣灵的能力,躲避罪恶的引诱。但是什么时候当我们离开圣灵,靠着老我的时候,我们就像是凶性大发的野兽一样,又回到罪恶中打滚。这是我们要时常警醒的地方。离开基督的宝血,我们一点也没有可以自夸的地方。

  律法叫人知罪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19~20)

  罗马书的前三章把人犯罪的事实说出来了,第一章提到了外邦人因为忽略神的一般启示,故意不认识神,因此陷在拜偶像、及败坏的行为当中。第二章提到犹太人,他们自以为是神的选民、有神的律法,因此就有特权得到神的拯救。保罗警告他们,虽然他们有律法,但是他们没有人能行出律法的要求来。与外邦人一样,都陷在罪的网罗里面,无法自救。第三章综合前两章的信息,说出:所有人都是活在罪中。在神的眼里,没有一个能被神看作无罪。都犯了罪、都违背了神的标准,让所有的人没有借口,靠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自夸。

  既然没有人能行出律法的要求,那神赐下律法作什么?律法向人宣告神对人的要求。律法所包含的道德标准,彰显了神的道德属性,指引我们的行事为人,让人能符合神的心意。因此犹太人就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神赐下律法就是叫他们遵行的,如果做到就能得救。可是他们几千年来,在律法上加了律例、条文、行为准则,大大小小共有六百多条,就是为了要能行出律法。他们拿律法把自己框在里面,以自己所领受的律法,向外邦人不信的人自夸。以自己能作到的部分沾沾自喜。保罗是一个严守律法的法利赛人,但他明白的指出来,以前他认为有益的律法,如今他看成有损的。因为没有一个人能行全律法。他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想要靠律法称义的人都要失望。我们不能靠守律法而得救,因为律法的功用不在拯救人,而是叫人知道自己的罪。它能叫人知罪,但是却没有能力叫人不犯。就像当今世界的法律一样,他能惩罚犯法的人,但是不能叫人成为一个不犯法的好人。律法的功用是消极的,它能:(1)塞住人自高自傲的口,叫人对自己犯的罪无可推诿;(2)让人弯下腰来,使人伏在神至高的审判之下;(3)开通人的眼睛,叫人知道自己所犯的罪。当犹太人来到神的审判台前,神将他一生所行的事,放在律法下检验。没有一个人能通得过神的标准。这就叫他们哑口无言,所有人都犯了律法,在神的面前被定罪。

  就如犹太人靠律法自夸,外邦人也是靠自己的道德行为自夸。这些想法本质上非常类似,都是以自己的行为想在神面前得称义。人都想靠自己,当自己行为比别人好时,就以此来夸耀。这些都是高举自己的行为,以人为本的想法。人类在历史上留下的轨迹证明这是一条走不通的路。没有一个人能凭着自己的力量不犯罪,在神面前达到神的要求。律法在神的审判台前说出了犹太人的亏欠。那外邦人呢?我们外邦人虽然没有律法,但我们每个人都有神所赐下的良心,良心的功用就如律法一样,叫人知罪。当我们外邦人来到神的审判台前,神就把良心对我们的警告拿出来检验我们一生所行的事。就如犹太人一样,我们没有一个人,通得过良心的控告,在神的面前能被称作无罪的。

  我们既然行不出律法的要求,又不能通过良心的检验,在神的面前没有其他的出路,只有按照一生所犯的罪接受神的刑罚。这结局是非常可怕的,是永远的死亡,也就是永远与神隔离。唯一能让我们逃离这刑法的就是,靠着耶稣基督的救恩。这是我们罪人唯一的希望。我们知道自己有罪,达不到律法的要求,但是靠自己的行为,我们又做不到律法的标准。神知道我们的软弱,他差派他的儿子基督,亲自来到世间,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也就是因为他为我们付出的赎价,对于所有信基督的人,神不再定我们的罪,而称我们为义。这是我们罪人得拯救唯一的希望。

  信耶稣而被称义

  「21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22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罗3 :21~26)

  律法之外的救赎:我们既然知道律法的功用,只是在指出我们的罪。它本身没有拯救的能力。靠着遵行律法,不能让我们脱离罪的辖制。那神怎么救我们这群陷在罪中无法自拔的人呢?第21节告诉了我们:「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在20节与21之间有个很大的对比。原来20节:「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接下来21节的转接词「但如今」表明一切都不同了。原来按着律法的要求,每一个人都犯了罪。神的愤怒要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原来我们在律法里面,没有一点得救的希望。但如今神在律法之外预备了救恩。原来我们靠自己的行为,不管再努力行善,也不得能满足神的要求,但如今耶稣基督来了,他替我们承担了一切的刑罚,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原本我们想靠着行为称义而得不到,但如今我们却能靠着对基督的信心,就得被神称义。这是一件划时代的事情。

  首先我们先要明白「称义」是什么意思? 「称义」是个法庭的用语,就是宣告无罪。当法官在法庭上宣告被告无罪,就会立刻撤消对被告的所有指控。按法律来说,这个人就完全清白,跟未曾被控告一样。同样,神赦免我们的罪,我们过去的犯罪纪录就会被涂抹掉,在祂看来我们仿佛未曾犯过罪一样,是个圣洁的人。

  神的义加给相信的人:神不需要我们凭着自己行出公义的行为,他知道败坏的人性不可能行得出义来。唯一的道路就是靠着信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得着他加给我们的义。神的义怎么可能加在我们身上呢?我们以往对神公义的理解就是,他是大公无私的神,有功必赏、有罪必罚。神的义应该是表明在:施恩给义人,惩罚不义的人。这就是犹太人对律法的理解,他们尽一切的力量努力遵行律法,想要得着神称他们为义。然而我们既然知道在神的眼里没有一个义人,靠着行为得称义是一条走不通的路。既然如此,神就不可能因着人良善的行为,称任何一个人为义,因为我们都差神的标准太远。但是神是个有怜悯慈爱的神,他不愿见人因罪而死亡,为人预备了一条拯救之路。神不仅在审判罪人身上显明他的义,也同时也在拯救悔改的罪人上显出他的义。他要将他的义加在一切信靠他的人身上。这些被神称义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就是愿意承认自己罪恶,从罪中悔改,以信心投靠神的人。

  为什么信靠神就能被称为义人?被神称义的人不是行为完美无缺的人,而是与神有好关系的人。人犯罪之后,人身之间的好关系已经被破坏了。神不愿意看到人死在罪中,他呼召罪人悔改,恢复与他和好的关系。凡是信靠神,重新建立与神和好关系的人,就是被神看为义的人。神的义,要加给一切相信耶稣基督的人,不分犹太人、外邦人,高贵或卑贱、聪明或愚拙、道德高尚或卑鄙。这些原来我们看重的条件,在神的救恩里面,全然没有一点效用。神不看这些,不管你原来表现再好,也不能让神看中你。这是白白的恩典,不需要我们有什么好的表现,因为就算我们再努力,也不可能达到神的要求。来到神面前的人完全要靠信心。只要凭信心接受神的恩典,就能得到。

  基督的付上的赎价:按着我们过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想法,犯罪受罚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今天我们的罪竟然可以借信靠耶稣得以免除。神竟然称一个罪人为无罪。如果真的如此,那神不就是违背了他公义的标准吗?这是我们难以明白的。另外,当我们听到神要将恩典白白的赐给相信他的人,可能心里会有一些疑惑:罪人得赦免的条件,就是信靠基督、接受他的拯救,这似乎太简单了,简单的叫人不敢相信。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俗话说:「无功不受禄」、「便宜没好货」。如果救恩是白白赐给我们,那太也廉价了。我们可能会有这问题,代表我们还不了解救恩的意义。救恩是白白的,但也是无价的。就算拿世上一切的财宝,也不够与救恩的价值相比。事实上,基督已经为我们所付上贵重的代价,就是他自己的生命,这是没有办法用世上一切的事物来相比的。同时神赦免我们的罪,并没有违反他公义的标准,他原本要施在我们身上的刑罚,已经有人代付了,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他被挂在十字架上,就是以他无罪之身代替我们承受罪的刑罚。十字架正是完完全全的把神的公义与慈爱表明出来。

  挽回祭:神为了要救我们这些罪人,让所有愿意悔改的人都能有得救的机会。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着人的罪,神和人就被隔开,彼此不能亲近,如今神却着手要挽回这个局面,就让他的儿子耶稣代替我们受死。耶稣献上生命成为我们的赎价,挽回神因我们犯罪而有的愤怒,从此人不再因罪与神分隔,可以在基督耶稣里面与神重新和好。这是神为了赦免我们的罪而预备的救恩。基督替我们承受了罪的刑罚,完全满足了神的要求,祂的牺牲带来了赦免、将我们从魔鬼的权势下释放出来。

  当我们得罪了人,彼此之间关系就被破坏了,原来亲密的关系不能再继续。如果要弥补这种关系上的裂痕,一定要得罪人的一方愿意付上补偿的代价,挽回双方的关系,这就是挽回祭的功用。我们如果要挽回神的怒气,除了承受刑罚,没有别的祭物可以献上。神知道我们付不出这个代价,他让自己的儿子,道成肉身,成为挽回祭,平息神的怒气。我们因着信靠基督,接受他的代赎。与神的关系重新和好。

  有一个故事正好描述了,基督为了救我们,代替我们而死的这个信息。在爱尔兰,有一辆巴士载满了矿工正开往回家的路上。那是一个非常寒冷的一天,冷风凌厉,天上又下着冰雨。这使得开车的司机开起来格外困难,尤其在蜿蜒的下坡路上特别危险。矿工们无法察觉路况的恶劣,他们只期待着回到家里就能与家人团聚,吃着美味的晚餐。唯有巴士司机紧绷着神经,他必须格外警觉地开着车胎未加链子的车,行走在结冰的路上。他们正开到一条狭窄的山路,一边是高耸的山壁,另一边是深谷。当司机开到了一个急转弯时,他看到了不远之处正好有一个小男孩坐在路中央,在雪中玩耍,更糟的是小孩看不见巴士。这个司机只有几秒钟的时间做出判断,应该要如何反应。假如他硬踩下刹车,他可以避免撞上小孩。但是车子一定会打滑,最后的结果就是撞上山壁,甚至可能坠入深渊。就算不是全车的矿工都罹难,至少也会有许多人死亡。身为司机,维护的车上乘客的安全是他的责任。假如他轻踩刹车就可以避免打滑,但是却免不了要撞上路中央的小男孩。这个司机当下要做出决定。在一个剧烈的响声之后,这个车慢慢地停下来。这个司机从椅子上跳起来,急忙打开车门冲到车外,好几个矿工跟着他一起冲下去。及公尺外的雪地上,躺着一个小男孩的身体,已经断气了。这位司机弯下了腰,抱起了这个撞死的小孩,像抱着婴儿一样的将他抱在怀里,脸上充满了痛苦的表情。矿工们脱下了他们的帽子,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这个小男孩是司机的儿子。

  司机为了保住全车矿工的安全,牺牲了他的儿子。他应该是知道这是他的儿子,但他却让他的儿子的命,换回了全车矿工的性命。若不是小孩替他们而死,全车的人都将失去生命。基督原本无罪,不必死在十字架上,该死的是犯罪的我们。但为了挽回我们,他舍弃了自己的生命。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神真爱我,为了换回我的生命,宁可牺牲他的儿子。这真是世间无法找到的大爱。

  结论

  我们从基督为我们舍命,看到神真是非常在乎我们,他不愿看到我们陷在罪中无法自拔,最后难逃刑罚的命运。为了救我们,他寜愿让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来换回我们的命。十字架虽是个惩罚罪犯的刑具,今天却成了神荣耀的记号。基督在上面为我们的罪受死,从此我们可以因他的代赎,罪不再被纪念。在十字架上,我看到了救主牺牲的大爱。连我这样一个罪人,他也愿为我牺牲。我要在神面前祈求,感谢你赦免了我的罪。从此我不再被定罪,乃是在神眼里成为一个义人。主啊!虽然我是乏善可陈,你还是如此看重我,我如今活在世上,不敢再贪恋罪中之乐。求你圣灵保护我,不再堕入罪恶的网罗。基督为我而死,让我一生一世为基督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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