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符类福音的内容有歧异之处? 三卷符类福音的作者中,只有马太福音的作者是使徒,马太是耶稣十二使徒的其中一员。至于马可,照教会传统看来,他是彼得的助手。但在耶稣传道的后期,马可或许已和十二使徒在一起,因为马可福音内有一段特别的记述(只见于马可),提及有一个年青人赤着身子逃离客西马尼园,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这年青人极可能是马可。至于路加,当保罗首次往马其顿传福音时,路加已和他在一起(徒十六10)。后来,路加致力于考究耶稣的生平;这时候,路加便与耶路撒冷的使徒及耶稣的母亲熟稔。参看歌罗西书四11、14,明显看出路加并非犹太人(在这方面,路加不同于其他新约作者)。路加显然受过良好的希腊教育,不过,他的着作通常有简单的希伯来文风格(可将路加一1-4与这章的其余经文比较)。约翰当然是十二使徒之一,而且是与耶稣最亲密的其中一个;他写约翰福音时,三卷符类福音已刊行于世。约翰福音多记载个人的讲论,对象是那些在信心及悟性上都较成熟的信徒。 若将三卷符类福音加以比较,便发觉每卷书各有特色及着重点;从三位作者选取材料的相异,就可以看出。甚至在资料编排方面,三卷福音书都显出各有特色,与作者所持有的观点配合。三卷福音书中,有五十三个单元是共有的。只见于马太的单元,有四十二个;马可独有的只是七个,路加则是五十九个(而约翰则独有九十一个单元);上述统计,乃根据魏斯科(Westcott)的分析。马可福音的一半篇幅,在马太福音中都会见到,但路加则只有四分之一篇幅见于马太福音。这三位作者写下他们的福音书来记载耶稣的生平时,各有其着重点及所关注的地方。当我们考察三者的异同时,应该留意上述情况。 马太特别强调基督就是旧约预言及应许要来的弥赛亚及君王,他似乎是以选民的观点来记述,因他引述了大量旧约经文,但其中大部份并非引自七十士译本(其他传福音者都常引用这译本),却近似马所拉抄本(即留存至今的希伯来经文)。从这情况看来,马太的听众无需依赖旧约的希腊文译本,并从而肯定马太福音最初是以「希伯来文」写成(这意见不只是帕皮亚所持有[Papias,AD 130],见于其着述“Expostion of the Oracle",为优西比乌所引述,另外爱任纽、俄利根及耶柔米均持此意见)。帕皮亚所言的「希伯来文」,可能是指犹太人日常对话所用的亚兰文。显然,马太福音后来才翻译为希腊文,并以此形式留存下来。若与其他作者相比,马太较常引述摩西的律法;另一方面,他应用敬虔的犹太人所常说的「天国」来代替耶稣讲论中的「神国」(拉比用以记录犹太传统的米示拿,亦常以惯用语「天」来代替对神的称谓:但亚兰文他尔根就少有这用语,而用「天国」,与马可、路加及约翰福音相类似。马太福音中,「天国」此词出现三十二次,但「神国」就只有四次[十二28,十九24,二十一31、43]。耶稣讲论时,可能用相同的字眼,但马太记下来时却用了「天国」,为要更迎合他的听众——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的思想)。 马太是针对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在生活及宗教上的习惯,而写成他的福音书。耶稣教训当时的犹太人,因为文士将神的真正用意歪曲了,对律法的解释不妥善;因此,马太福音特别着重这方面的需要。马太十分留心耶稣的讲论,并似乎有意将他的讲论组合起来,把主题连贯成几个大组合;马太福音内有四个很好的例子。特别重要的是(1)登山宝训。(这项讲论可能是在一次过说出来的,但从路加六17-49平原的讲论看来,登山宝训的某部分内容在别处重复。)(2)天国的比喻。这些比喻在马太十三1-52集合在一起,在马可及路加是分散的。(3)马太二十四章,在橄榄山上的讲论。基本上,这段讲论与马可十三章及路加二十一章无大分别,但因为这讲论与第二十五章连在一起(后者包括十童女、按才干受责任及审判之日的比喻),故此,二十四、二十五章均反映出相同主题的组合。(4)马太二十三章详论法利赛人的伪善及警诫效法法利赛人,但不见于其他福音书中。 此外,尚有一点值得我们留意。「藉着基督的救赎,基本上是为犹太人而设J这主题,亦呈现出紧张的状态。(照马太二十八16-19所记的「大使命」,基督救赎乃为成就旧约的应许,并将救赎的范围,扩大至包括外邦人在内。)耶稣一方面强调他首要的使命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五24),基于这原因,耶稣避免踏足于巴勒斯坦周围的外邦人的境界(十5)。(唯一提及耶稣稍留在推罗境界内的,只有马可第七章。)耶稣甚至鼓励门徒,遵守文士及法利赛人所讲解的摩西律法。但在另一方面,记录基督婴孩时期的事迹时,四福音中就只有马太提及外邦博士来朝之事(二1-12),似乎以此强调基督的权能将达于万邦。记载凶恶园户的比喻时,马太详述耶稣对于不信的同胞的控诉:「所以我告诉你们,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太二十一43)马可及路加都有记载这个比喻,但提及耶稣的结论时,只是简单记载耶稣说将葡萄园「转给别人」。 至于马可福音,并不太注重描写耶稣为那要来的先知——弥赛亚,却将耶稣描写为得胜者,胜过撒但、罪恶、疾病以及死亡。耶稣以行动来取胜,成为受苦的仆人(赛五十三)。马可不着意于耶稣在哲学及神学上的教训,而专注于表达耶稣是四处奔波的,并强调他救赎的行动。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述,耶稣的行动非常迅速;马可爱用「马上」(euthys)这个字眼。教会传统认为马可初时是保罗和巴拿巴的助手,后来在罗马协助彼得(假如彼得曾到罗马),这个说法可能是正确的。果真如此,那马可福音的资料乃来自彼得;彼得陈述基督的生平与功绩,强调基督的受苦,以及死前一周里的事件(十一至十六章,占全书约五分之二的篇幅);于是,马可就撮述这些独特的资料,写成马可福音。替耶稣背十字架往各各他的,是古利奈人西门,马可详尽地介绍他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鲁孚可能是罗马基督徒群体中的一员,在罗马书十六13中提及。 路加是受过高深教育的希腊人,亦是医生;于是,他便从这角度来撰写福音书,而特别留意基督治病的神迹。写福音书时,路加尽量使他的作品更显浅易明,在记载耶稣生平时,描写他是完全的人子,指出耶稣面对人群时,拥有无比的慈怜及智慧。 路加自己也宣称,他所记录的资料,是经过详细考证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于是,提阿非罗及其他读者,都知道主耶稣的言行「都是确实的」。akribos kathexes(按着次序)这两个希腊字显出路加的书写方法,是照着事情先后次序加以记录;为这原故,其他福音书作者所没有收录的,若路加认为这些资料有助于显明耶稣的完美与伟大,便尽量收录在他的福音书里(唯一不依照时间先后的,就是基督在旷野受试探,但甚至这点亦引起学者议论)。若与其他福音书相比,路加是更详尽地描述了主耶稣的生平;他除了记载耶稣的出生事迹,还详述施洗约翰诞生的经过,以及有关预言。四卷福音书中,只有路加记载天使向马利亚显现、牧羊人前往伯利恒以及耶稣生于马槽里。亦只有路加提及耶稣曾以约瑟头生子的身份被带到圣殿、西面的预言、及耶稣十二岁时单独留在圣殿。在第四章,路加记载耶稣被愤怒的同邻撵离拿撒勒,此外,七11-17所记复活拿因城寡妇之子,亦只见于路加。 与其他福音书相比,路加较注重描述耶稣对妇女及小孩的怜爱,又为他们设想,路加不单只提及着名的马利亚及马大两姊妹(在约翰福音中,这两人的性格尤其突出),还记载了多位妇女的事迹(可能有十三个之多),都是其他福音书没有提及的。在路加福音里,耶稣特别关心那些被社会摒弃的人,诸如撒玛利亚人及税吏(利未——马太,撒该)、那十个长大麻疯的(十七11-19)、在耶路撒冷哀哭的妇人(二十三27-31),还有那个与他一同钉十字架的强盗,及他的悔改(二十三39-43)。路加所记载一些有价值的资料,是其他作者所忽略的,就是耶稣复活那个星期日所发生的事情,例如在以马忤斯路上与两门徒相遇,被钉复活后首次显现与聚集在一起的信徒(二十四36-39)。此外,亦只有路加福音记载基督在橄榄山升天的 详细情形(二十四50-53,徒一9-11)。 可见路加为求忠于史实,准确地记载耶稣的生平;因此,他在路加福音中用了很多不见于新约各卷的字汇(约有一百八十个之多),而其中有些是不常用的专门术语。记载疾病及肉体之苦时,路加便特别留神,用「热病」这字眼来表达彼得岳母的高热(四38)。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记载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陷于痛苦之中时,是「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二十二44)。路加的另一份作品使徒行传,亦充斥着这些特点;例如在二十七章里,路加记载保罗等人所乘的船在米利大岛搁浅,他为求准确,用了十七个航海方面的术语。此外,在二十八章,路加提及保罗被毒蛇咬伤,并部百流父亲患的热病,都用专门术语来描写。 由上述看来,路加福音专注表达基督的人性,描述他作为人子的大爱是无可比拟的,亦充满着无比的忍耐。而且,在四本福音书中,路加描写耶稣的生平事迹,更详尽易明。 上文简述三卷符类福音的特色,是要作为指引及理论基础,以了解福音书作者如何在取材上作出取舍,以配合其着述的特有形态。但在此必须指出,虽然三位作者的选材不同,为要配合各自的入手方法;然而,他们所记的,都是史实,是耶稣昔日的言行。举例来说,为某人的房屋拍照,拍摄里面的房间,而冲晒出来的照片多有不同,原因是拍照者取不同角度。由此看来,虽然尽相同,但都不是虚构的。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就是学生端坐在课室内,笔录老师的讲授内容;每个所录取的笔记,都与别人的稍有不同,但没有一个学生将老师的讲授歪曲了。 符类福音的情况与上述两个例子相同。每个作者都具有独特的角度来看耶稣,选材及记录的微细事情,自然与福音书作者所特有的目标息息相关。(念古典希腊文学的学生都发觉,帕拉图与色诺芬同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但对于老师的陈述,各有不同。帕拉图师事苏格拉底于雅典,他记录与老师的对话,以及哲学论题的处理。色诺芬于Symposium中,专注于记述老师的性情与人格,记述老师的轶事。帕拉图与色诺芬描写了苏格拉底的不同面貌,记载迥异,但都正确!) 既然主耶稣的生平是如此重要,并记载于福音书内;那么,我们应将三卷符类福音(甚至包括约翰)并行排列,以察看几卷福音书的内容是否互相配合,或其中一卷的记载能丰富其他福音书的情节。要达成上述目的,必须分析及综合福音书中的记述,就像四声道或三重奏,与非立体声的分别。有某些学者反对他提安(Tatiar的Diatessaron。(这篇作品是将四卷福音书的内容,合在一起,以求获得基督言行的详实资料),但这类学者对这种决定仍未有把握。其实,现时法庭聆讯复杂的案件,听取多个证人的口供时,都是用这种方法。每个证人都根据自己所知的作出供词,法官及陪审员听取多份供词后,要将这些资料合理地组合起来,以全面地了解整件事的过程或其中的某段。 未受过法律或听证供训练的圣经批判者,可能会反驳「和谐方法」(harmonistic method);但无论他们赞成与否,在今天的文明世界里,法庭的聆讯、判案,都采取这个方法。处理犯罪案件、商业上的合约,甚至圣经校勘,都适用上述方法。因此,圣经批判者的入手方法已起了偏差,他们的结论必定被法官否决;甚至不大有经验的律师也反对他们的结论。若真正以客观及科学方法来入手,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研究,三卷符类福音的准确性亦是无容置疑的;圣经的其他经卷,当然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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