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示:请再读但以理书一遍,特别注意本书对时间、地理上的记载。 「高等批评的假设就是:圣经中一切的记载都要有外证才能成立。 真正的批评是以建立及说明真理为目的,而高等批评却以建立他们的理论为目的。 这些批评家都是专家,可惜的是,他们常是一个窝囊的审判者。」 ——罗拔·安德逊爵士 新派批评家对圣经的「敌意」真叫人莫明其妙。他们总是从一个消极的,反面的态度来研究的,亦即是假设里面所记的每一件事都是不可信的,起码在外证还未建立之前是不可信的。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甚至是在研究别的科目时却不是这样;无可否认,我们对国外国内的认识是从报章来的,虽然报纸记者经常有错误,或蓄意地误导消息,我们却不会因此就用个「不信任」的态度来看报纸。事实上以一个「不信任」的态度来看任何文献都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最讽刺的是,这些批评家所提供的理论常比圣经的神迹更难叫人入信;因此过不了一会,他们的理论又被人推翻了。但为了说明但以理书之价值,现在且让我们看看圣经中一些积极的、正面的证据,说明其真确性。 以西结书的见证 且让我们看看先知以西结的见证。除了极端的新派学者之外,以西结书的真确性和写作的时间,一般来说都是没有太多异议的。按淮忒(De Wette)的意见,以西结书全是以西结自己的手笔;他这一意见不少学者都同意;成书的日期亦大多同意是约在被掳后二十五年左右。这应该是一个很稳妥的说法。这样说来,该书就是以西结在巴比伦的时候写的了,很可能还是在尼布甲尼撒当权的时候呢。 就与我们目前有关的,以西结书对但以理书的见证十分重要;他曾三次提及但以理其人(参十四14、20,二十八3)。十四章两次提及但以理的是约在以西结被掳后六或七年(参八1,二十1;十四章就是在这两节之间写成的)。但以理比以西结早八年被掳到巴比伦(比较结一2与但一1),那就是说以西结论及但以理时(十四章),但以理被掳至巴比伦已有十五年了;因此,就算但以理是在十八岁被带到巴比伦,他那时也有三十三岁了,何况很可能他被掳时是不只十八岁的呢。以西结第三次提到但以理时(二十八3),是以西结被掳后十一年,但以理大约是三十八岁或大一点。 由此可见,从与他同时代的以西结的见证来看,那时的但以理已经是个众人皆知的人物了。当时的人看他是个大有智慧的人,是个属神的人,他们把但以理与挪亚和约伯二古圣,放在同一的地位来看待。圣经对但以理的历史性、真确、智慧和名声的见证都是十分清楚的。这些说话是但以理被掳至巴比伦好一段时间,而他又在该地建立了好名声之后写的。这样的证据,对那些头脑开明的人应该是毫无疑问,但我们的批评家又怎样看呢?说来真难叫人置信,他们不单不接受这样简单直接的证据,反而拐湾抹角地说这个但以理是指到较早时期另一个出名的但以理而言;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滑稽地指出:这个较早期出名的但以理是除了以西结那圈子外,就不为别人所知:这样说来,以西结除了对真的但以理作的见证外,还把近代批评家的互相矛盾处显露出来了。 马加比一书 一般人都承认,在次经各书中马加比书的地位是超乎其它各书的。它的文体、真确性及价值早为学者所承认。此书约写于主前一百一十年,它对但以理书也有十分重要的见证。在第二章五十一至六十一节说到玛他提亚(Mattathias)病重在床上,弥留之际以以色列古圣之榜样劝勉他的儿子,要他们效法他们。他提及七个古圣之名后,便说: 「哈拿尼雅、亚撒利雅,和米沙利因着信,就从火焰中被拯救出来。但以理因着他的单纯,得以脱离狮子的口。」 我们若不存偏见,虚心阅读这些广为人接受的文献,那么这本书上所提及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但以理,和以色列历史上其余重要的人和事,不单是真实可信的,也可看出本书在当时代是很多人都知道和接受,且它与犹太人其它经卷享有同等的地位。 除了上述马加比一书的证据外,且让我们再看最早的一些所谓「伪经」——以诺书——该书主要的部分约在主前二百年写成。此书显明地受但以理书影响很深;那么,显而易见的,但以理书一定早于以诺书才能够受它的影响。这样看来,新派圣经学者把但以理书成书日期放得那么后,就很不合理了。汤姆逊在「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J.E.H. Thomso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aedia)说,所有在这时期的次经都是以但以理书作他们的蓝本;因此,但以理书不单早就存在,它的影响力和权威也早已为人接受。 被纳入正典内 我们再看一个更重要的证据来说明本书之真实性,那就是但以理书是被收入旧约圣经正典内的。根据犹太人一直来之传统,旧约圣经的正典是由「总会堂」(Great Synagogue)的人订定的。这种会堂约在尼希米时期组成,此后维持了足有一百年,后来才为「公会」(Sanhedrim)所替代;因此旧约正典的成立,必然是早于马加比朝的了。 回头再看看次经,我们发现西拉子耶稣(Jesus Ben一Sira)给传道经(Book of Ecclesiasticus)写的导言中提及「律法书、先知书,和我们列祖的各书」,又说:「律法书本身,和先知书,及其余各书。」这次序正是我们的主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四节论及旧约时所用的次序:「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他把第三部分的旧约称作「诗篇」,是因为在希伯来文圣经中,诗篇是在第三部中的头一组,因此第三部的圣经就以此为名。人人都承认西拉子所说的「其余各书」,指的就是继律法,先知书的第三部分,以诗篇为首的那一组书,亦是一般所称的「书」(The Writings)。那么西拉子的说话无疑就告诉我们,在他那一代一套广为人接受的旧约正典早就成立了。 现在的问题是:西拉子是在什么时候写上述的一段?他自己说是他一进入埃及后就写的,是在「犹欧及次(Euergates)为王……第三十八年」。学者说,那是大概在主前一三二年左右。我们要注意,次经中的传道经不是用希伯来文写的,只是西拉子的希腊文译本。他告诉我们,传道经的原著是出自他祖父的手笔:这样说来,传道经的原本成书日期必定早于主前二百年,很可能是在主前二百四十年就写成的了。这样看来,西拉子须是告诉我们早在他祖父的时候,希伯来文圣经就已经是分成三部分的了。亦即是说,早在主前约二百五十年,旧约之分成三部分便已定形;旧约正典的书目亦已广为人所接纳了。因此,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接受立言谨慎的约瑟·安加斯所说的:「从以斯拉到西拉子的祖父这二百五十年(主前四四四到二○○),正典的书目便成立了,这书目跟我们现今之希伯来文圣经是完全一样的。」但有一个问题仍须解决——这问题关系至大——那就是:但以理书是不是也包括在正典的书目中?倘若是的话,一切攻击但以理书的言论便瓦解了。 事实上不少证据可以指出但以理书确在正典之书内。在上述的传道经的引言中,有三处明言在「其他各书」中,但以理书是其中一本。我们若心不存偏见,这三处就足以解决了但以理书之正典问题。倘若批评家不以此三处为满足,我们仍有别的地方可以说明但以理书的地位。 约瑟弗是犹太历史家,他写的书我们不能等闲视之。他对但以理书的地位就有十分清楚的说明: 「我们犹太人的经籍不算很多,它们也不像希腊人的,彼此对立,互相矛盾。我们只有二十二本(注:希伯来文圣经之分法跟中、英文的都不一样),它们把我们过去的历史准确地记下来;因此我们相信它们是神所启示的。这二十二本书中,五本是属于摩西的,记述他的律法以及有关人类起源的传统,直到他离世那一代,其间包括大约三千年的时间。至于由摩西之后直到波斯王亚达薛西这期间,由摩西以后之各先知分别记下他们那一代的大事情,而成十三卷。余下的四卷则是有关献给神的诗篇及人类生活行为的智慧之言。不错,从亚达薛西王起我们便有准确的历史记载,但我们不把它与先圣的经籍放在同一的地位;因为从亚达薛西王的时候起,我们便不常有先知,因此这期间的作品便不能视作是神的启示。由此看来,从我们所作的就可以看出我们对自己国家的经典是多么重视了,因为自亚达薛西朝至今已经好多年了,仍然没有人胆敢在这些经典上多加什么,减去什么,或更改什么。对我们犹太人来说,一生下来自然就会珍贵这些经籍,因为它们是神启示的。我们持守它们,在必要的时候,也愿意为它们而死。」 因此,一本书之能被收入正典书目中,必经长时间的考察,知道它是神启示的和正确无伪的才行。在被收入正典的经卷中,没有一本是迟过尼希米时代的,因为公会的人认为只有先知才会受灵感,写下启示,而自从尼希米的时代起,他们就没有「先知」(亦即是受神启示的教师)了。自尼希米到约瑟弗那一代,已经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二十二本被收入正典的书早已被人接纳,此外就没有人敢另加什么,或更改什么。意思就是说,倘若但以理书确是在这二十二本正典书目中,它之成书日期必像正典中其它的书卷,是在尼希米之前的了。 我们说但以理书必在二十二本正典书目中,是因为在主后三十二年左右,我们的主引用但以理书时,他的语气及态度亦表明了他接受但以理书为正典之一,就如他接受旧约其它书卷为正典的一样;还有,当时主是向着一班熟悉犹太经籍的人讲论的,但他们没有提出异议,我们就可以有把握地相信,但以理书成为正典是没有人会怀疑的(参太二十四章)。 除了上述各项证据外,我们还要提及另一个旁证,以说明但以理书之正典。大约在约瑟弗之后九十年,有一个名叫米勒陀的人,他是撒狄的主教(Melito, Bishop of Sardis),是个很受人景仰的神学家。他留下一份小心选择的正典书目,但以理书正在其中。 我们不要忘记了,这些犹太人的学者和属灵领袖对正典书目的鉴别及保存,实在是不遗余力的。他们不单毫不犹疑地拒绝当时很有地位的书,如马加比一书,和传道经,连原属正典的箴言,传道书和以西结书,他们也要重新考究。但就如爱德生博士(Dr. Edersheim)所说,「但以理书成正典,在犹太人之古会堂中就从来没有人会怀疑。」 单是上述证据,就是叫我们相信但以理书是旧约正典的一部分了。新派人士强加辩驳,说但以理书是主前一百六十四年才写成的稗史,只不过作者以先知的语调和文体来写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一代的事情,到了马加比朝后期才被人用某些方法偷偷插入正典书目中。这个说法,我们实在无法接受。 我们若稍为认识犹太宗教领袖的资历,就更加觉得但以理书之可信性。安得逊爵士说:「主前二世纪犹太公会的人,许尔堪(John Hyrcanus)就是一个典型。他们都是敬虔而大有学问的人,是具有光荣传统的犹太教信仰的承继者,而他们本身又是马加比朝起义的战士们之后裔。他们对启示的极度严格的标准,和对神圣典籍尊敬之情,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但竟然有人说他们是运用自己的权柄,私下把一些不是启示的宗教小说偷偷插入正典书目中。说这些话的人若是异教徒也就罢了,若是出于英国的圣品人或是大学教授,那就太不像话了。」有些批评家或不会用「偷偷插入」这样不文雅的字句。他们说的比较温和,说犹太人是不察被骗了,但这种说法同样是不可思议的。犹大学者对一本书之真伪考察,其标准与方法绝不比现代之所谓批评家的低。安德逊爵士绝不犹疑地说,倘或批评家所说的是正确的,那么这些会堂中的先圣古贤、这些受神所托,来保存「神的圣言」的人(罗三2),若不是傻瓜,就是骗子。他们若为虚假的文体所骗,他们就是前者,是傻瓜;他们若是心存不轨,把世俗的作品偷偷混入正典书目中,他们就是后者,是骗子。「这些书若不是神启示的,它们就是公会所设下的最大的一个骗局。这样一来,该书的作者必会揭发这样的伪作,在当代之历史情势来说,这样的揭发必是空前轰动的,也是极具意义的,但我们可曾看过样的记录吗?」 有一些批评家则另辟途径,说但以理书虽然是正典的一部分,但「它与以斯帖记一样,是属于『书](Kethuvim)的一部分」。这说法有什么含义?我们在前面说过,希伯来圣经是分开三部分的,亦即律法(Torah),先知书(Neveeim),及书——或作「诸书」——(Kethuvim)。这些批评家的意思是说:『书』一直来在正典中的地位,是次于其它经典的。这说法实在荒谬可笑。我们承认,犹太人一直来极重视律法,但他们重视一部分就不等于他们是轻视其它的呀!在属于第三部分的正典书目中,诗篇、列王纪上下,及以斯拉记都在其中,也是属于「书」的一部分。犹太人轻视诗篇吗? 至于以斯帖记的地位,犹太人就从来不敢轻视的。从很早的时代起,犹太人对以斯帖记就异常珍重。该书记述犹太人面临灭族的危机,至终得以保存,因而全国上下均以他们先祖逃脱厄运的那天作庆祝,是为普珥日。这节日的庆祝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若没有以斯帖记,普珥日的庆祝就没有意义了。 还有,当犹太学者编订他们的希伯来文圣经时,把但以理书放在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之前,也是十分顺理成章的,因为但以理书记述的正是属于那一时期的历史。无论怎样,我们实在不能再多占篇幅地在这里讨论下去。布法朗(Charles Boutflower)在他的专著「但以理书释义」中收集了许多证据,说明但以理书原本不在「书」那一部分,而是属于「先知书」那一部分!约瑟弗(主后九十年)的正典书目是如此记;撒狄主教米勒陀(主后一八○年)的正典书目也一样。 总括上面所说的,我们可以看出但以理书成书日期是早在正典书目编订之前,起码是早于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朝!因此,但以理书成正典和它是神所启示的这个事实,就是无可辩驳的了。新派人士的理论就像破瓶子一样,是盛不了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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