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示:再仔细把本书读两遍,按上课之大纲,找出有关事实来。 当最后一日已西沉,黑夜尽成过去; 当太阳依然埋葬,于忧邑的坟茔; 当星辰如腊炬之寂灭,海洋也不再起伏; 当风暴抖掉它的诡诈,动乱亦已遗忘; 当余下一片唇也麻痹,最后的祷词已止住; 爱仍坐在王座——永存不朽,在荒芜僵凉的世界。 ——埃伦 第一章 在士师秉政的时候,迦南地遭遇饥荒,连向以富庶肥沃的伯利恒也不能幸免。就在这断粮的威胁下,原藉伯利恒的一个希伯来人,以利米勒,就带着一家大小,他的妻子拿俄米,两个儿子玛伦和基连,逃荒至摩押,暂谋庇身。我们相信这家人是敬畏神的,为了生计而离开祖地,投奔拜偶像的摩押,下那决定必然是痛苦的。到底他们仍是去了,结果他们也错了!离开迦南应许地,离开蒙拣选的以色列同胞,他是错误地离开了。以色列人都知道,饥荒临到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离开了神,走了歪路(参利二十六章)。 他们去到摩押地,却病倒了;为了寻找生计,连生命都丧失掉,他们指望口粮,得到的却是坟茔。以利米勒先死去;然后两个无父孤儿先后与摩押女子结了婚(另一件错事——参申七3);不久,两个儿子也就一坯黄土长埋摩押地下。留下两个年轻的寡妇,伴着早已丧夫的婆婆拿俄米,流泪眼看流泪眼。 时光流转,霎眼间十年就溜过了,他们听到自己的祖家食有余粮,就决定回去。在这段日子,她两个媳妇对婆婆的爱日增月长,希望与她一并归去,因为她们从拿俄米身上,找到那独一的真神耶和华。她们婆媳之间的爱,都不是自私自利的,拿俄米不想拖累她们,就劝两个媳妇各回本地去,俄珥巴听从了,路得却决定留下,为着孤苦伶仃的婆婆甘愿冒任何的危险。下面一段话不单是感人肺腑,亦是鲜见之一段自剖词: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神重重的降罚与我。」(一16~17)。 要完全欣赏路得舍己忘我的爱,就一定要了解拿俄米是怎样劝她的儿妇:「你们各人回娘家去罢,愿耶和华恩待你们,像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一8~9) 请特别留意「平安」一词,「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希伯来文menuchah不单是普通平安之意,乃具有「安全的荫庇所」的含义,是希伯来人用来形容「夫家」的,故此这是女人的men uchah。按古代东方的观念,未婚或失婚的女人是没有保障的,她们唯一得到尊敬和保障的地方,就是丈夫的家中,只有在那里她们才不会被轻视或侵害。 拿俄米有鉴于此,就催俄珥巴和路得早日回到摩押老地,另再嫁人,好得安全,敬重与尊严。正如拿俄米黯然地说,她已没有儿子可以娶她们了。她们若坚持要回以色列,不单全无前途可言,连安全也会成问题。她们若留下,重新找到荫庇是没有问题,但回到迦南地呢,以色列的律法是不准娶外邦女子为妻。了解这一点,就不会苛责俄珥巴之舍婆婆而去了。 明白这一切的代价,我们才会欣赏路得爱拿俄米的荣美,为着婆婆,她愿意接受一切,忍受一切! 于是拿俄米归来了——带着摩押的媳妇归来了,「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么?」一19)到此,第一幕也就完结。 第二章 第二章掀起路得记的第二幕,这也是美得出奇的一幕。那时拿俄米陷于在陈之困,只好让路得到田野,拾些遗下的麦穗度日;舍己忘我,任怨任劳的路得很愿意为着养生之粮而干这卑下却是诚实的工作。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路得就是到他的田野里拾穗子。从第二章的记载看,波阿斯实在是一个满有同情心和男子气慨的人,他深为路得的谦柔与美丽所吸引,而路得对她婆婆的事情,他亦早有所闻(二11),他便极力要求路得只在他的田里拾麦穗,且给她各种方便和保护,务使她与婆婆的生计不成问题。路得第一天回到家里,她婆婆立刻就看出是神的手在引导供应她们,路得便一直在波阿斯的田里拾穗子,直到收割的季节过去。 第三章 这一幕出现了高潮。对现代的人看来,可能有点怪异,但在当时的风俗来说,却是十分合情理的。那时,麦秋已过,收割亦完结了,路得与波阿斯亦不能再天天在阡陌间相见,但他们已经互生情愫,只是这个有钱的亲戚还没有采取什么积极的行动,他们就怏怏而别。 拿俄米看出路得的心事,忧郁漫过她柔弱的心灵,她就想办法探知波阿斯到底有什么打算,把事情找出个头绪,总比呆在浓雾中更好。她的方法是十分纯洁的,跟希伯来人的风俗和摩西的律法吻合;申命记说:「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二十五5~6) 拿俄米遣路得去见波阿斯,要他为他的族兄以利米勒立嗣,这命是按着希伯来人的律法而行的,同时也好为路得寻找安身之所。我们从波阿斯庄严的说话(三10~13),就知道他是充份了解的。 我们特别留意波阿斯和路得怎样用「亲属」这一个词。路得说:「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波阿斯就说:「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个「亲属」,在希伯来文是goel,而希伯来人有关亲属的或远亲的律例,十分值得留意,那些律法在利未记二十五章,民数记三十五章,申命记十九和二十五章,均有详细叙述,简言之,作亲属的有三种义务: (1) 他的兄弟若因贫穷而变卖了田地,或卖身为奴,作亲属的要为他赎出。 (2)他的兄弟若身受人害,作亲属的要为他复仇。 (3)他的兄弟若膝下犹虚而离世,作亲属的要与他妻子同房,生子作他的后嗣。 很明显的,这些律例的用意,无非是保存以色列人,免受减族的危险。作亲属的资格,一定是要至亲,若至亲不在或不肯,则由近及远的推下去。每一个至亲的都是亲属的成员,当然,最亲的一个应先履行义务。 明白了希伯来人亲属的条例,才能充份了解第三章的背景,郭斯博士(Dr. Samuel Cox)说得好——「一个拥有肥田千顷,钱财无数的富翁会睡在麦堆旁(第7节),这不是不可能,只是那时代距离现在太远,以至从现在的眼光看是有点不可思议而已;无论如何,当路得轻轻爬进波阿斯的脚下,用他的外袍(中译作[被])盖着躺下,她只是按着当时的法律而作出合理的要求而已。」当路得说:「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波阿斯立刻明白她只是要求保护。原来按当时的风俗,在婚礼中新郎要用他的外袍盖在新娘的头上,表示一生一世要保护她。这就是当时的情形:波阿斯惊醒后,发现路得躺在那里,起初是有点愕然的,但听到路得所说之后,他立刻了解到路得的情况,而且十分欣赏及同情她;我们看到十三节,波阿斯回路得的话中,看出他不但十分尊重路得,而且也表明他是一个可敬的人。现在我们就可以看出他当晚为什么没有答应路得所求的—— (1)他年纪比路得大许多。 (2)他不是路得的至亲。 波阿斯脑中可能还有第三个问题,那就是若要履行亲属的义务,对象可能是他兄弟以利米勒的妻子拿俄米,虽然她既差路得来,就表明她是愿意让路得承受那权利。 波阿斯把「六簸箕大麦」给路得带回家,就等于告诉拿俄米他是必会立刻办妥这件事,绝不耽延。 第四章 第四章的场面至为感人,也是全书精华所在。波阿斯没有耽延,他立刻在城门口(按当时的风俗)召集了长老,见证人,那无名的亲属起初愿意负起义务,赎回以利米勒之田地,但后来知道要娶路得为妻时,他放弃了,他说「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他理由大概是鉴于基连和玛伦娶了外邦女子而招天谴,他若重蹈覆辙,说不定就惹祸上身,他便退出了,又按当时的风俗,将鞋脱下来,交给波阿斯——这风俗是源于当时的人若承受合法的土地,就要踏足在该地上。立时,在城门口的长老和见证人就说:「我们作见证。」(四11) 对波阿斯来说,路得比千顷良田宝贝得多了,她立刻就作了波阿斯的妻子,路得也因而生了一子,就是耶西的父亲,大卫王的祖父——以色列人最伟大的王的祖父。至于拿俄米的喜乐就更大了,她成了这个孙子的养母——没有比这个婴孩的养母更温柔,更甜美的了。无怪乎城中的妇女对她道:「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四15) 这故事是以饥荒,死亡,哭泣开始,却以丰足,新生,和喜乐结束。一夜虽有哭泣,早晨必有欢呼,起头的愁云为后来的旭日驱散,这本书提醒我们一个真理,一个古旧的真理:一个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的爱,到头来必不会落空的。 表记方面 重读路得记,我们就会发现整个故事的发展,实在是预表着一些重要真理的。我们先看书中各人物姓名的意义。 书中出现的第一个地名是伯利恒(Bethlehem),那是「粮仓」的意思(Beyth:仓;lechem:粮,或面包),第一个人物的名字是以利米勒(Elimelech),意思是「我的神是王」,或「我的神是我的王」(Eli:我的神;melech:王),以利米勒的妻子是拿俄米(Naomi),意思就是「甜」,或「馨香」。因着饥荒,他们就离开了伯利恒,在外邦之地谋生,他们带着的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Mahlon),意思就是「欢乐」,或是「乐歌」,另一个名叫基连(Chilion),意思就是「饰物」,或是「完美」。他们在试炼之下,就忘记了与神立约的身份,与外邦人妥协,一起活在污流中。 在摩押地,以利米勒(我的神是我的王)死了,跟着玛伦(乐歌)和基连(完美)也过去。拿俄米苦撑了十年,两个寡妇回来了,这时她不再是拿俄米(甜美,馨香),她自己说:「叫我玛拉」意思就是愁苦。 难道这还不够清楚表明路得记是一预表吗?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本就是神权统治的,神是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就是以利米勒——他们可以说「我的神就是我的王」,以色列人是与拿俄米——甜美,馨香与祝福——结亲,他们的后裔就是玛伦和基连——乐歌与完美。但当以色列人落在试炼中,他们就妥协了,走迷了,离开与他们立约的神。以利米勒死了,以色列人再不能真心真意地说——我的神是我的王;玛伦和基连相继离世——乐歌止住了,敬虔与完美埋葬了;最后一度是「甜美」和「馨香」的拿俄米回来,但却是悲愁的余种,就像日后以色列人在以斯拉和尼希米领导之下回耶京一样,「空虚」与「愁苦」。 但在拿俄米归回的当儿,路得(意即满足,或悦目)成为焦点,她是预表教会的,可从下面三处看出来: (1)在麦田的路得。 (2)在麦堆的路得。 (3)在波阿斯家中的路得。 我们分条说明: 第一、我们看见路得在收割的麦田拾穗子,一个异地的、可怜的、一无所有的女子,她在以色列地与约的应许上,本就无分无关,她却在耶和华的荫蔽下寻求安身之所,向富有和尊贵的波阿斯求恩待。波阿斯的意思就是「他里面有力量」,这是贴切的;他的强壮,富有,尊贵,优雅等方面,就是预表基督的,尤其是当他慷慨又温柔地看待路得,和日后娶她为妻等方面。 第二、我们看见当路得求助无门的时候,她来到波阿斯那里,躺在麦堆旁,她把一切都投上去,她相信波阿斯的仁慈,尊贵,与及恩慈可以救赎她;一无所有地来到他面前,却因他先爱她,她就完全投上去了,躺在他的脚下,求保护、供给、荫庇。至终她所得的,远超过她敢于想像的。 第三、我们看见路得既被波阿斯赎回,她就与他联为夫妻,与他分享他的生命、房子,以及一切财富与喜乐。 我们不需要太尖锐的洞察力,就可以看出整个故事就是基督与教会的预表。从记载方面看,也许路得一方面是稍多笔墨,但波阿斯的重要性却是不容抹杀的。波阿斯既是预表救赎者的,他就一定要有三方面的条件才成。 (1)他一定要有救赎的权利。 (2)他一定要有救赎的力量。 (3)他一定要有救赎的心愿。 基督是我们的亲属,他也 (1)是有作我们亲属的权利。 (2)是神的儿子,因此有救赎的力量。 (3)同时有救赎我们的心愿。 我们的救主不单把我们失去的土地赎回,他叫我们成为他的新妇,永远分享他的生命、国度、财富,与及永恒的喜乐。在他里面,我们得着的比亚当失去的更多! 谁是个无名的至亲呢?(四6),重读下面的经文就会清楚了,「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二十三3),在路得记四章六节那无名的至亲就是预表律法;律法本身是公平的、正义的,对路得却是没有笑容,没有地位,也不欢迎她。他愿意按律法规定的代赎田地,但一知道路得也在其中,他就退出了。律法对我们这些罪人,对神是分隔的外邦人半点不能作什么。它不能重生我们,不能赋予我们能力,它只能定我们的罪,感谢神,为聿法所拒的摩押人,却为恩典所悦纳,愿因犯罪而听到西乃山判罪的人——凡犯罪的必不能存活,都听到加略山满有恩慈的说话:「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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