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示:一口气把路得记读完。 这是对真正认识圣经的人最丰厚的报偿之一。鲜有像它那样蕴含着采之不尽的宝藏。你愈读就愈觉得它是一本读不完,也是不愿意合上的书。虚心的人都会发现从本书所得到的是那样截然不同,就更叫本书的地位特出了。至于圣经是神所启示的证据,实在没有比路得记展示的更有力,它叫敬虔的读者得着的,永远都是最新鲜,最有力的。 ——皮尔逊博士 无价之宝总是埋在不显眼之处的,就如在峻岩怪石中会发现奇葩异花,阴霾满布的天空会突然出现彩虹,或是一个远足的人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一拐弯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就是路得记,一首奇丽无比的村景诗。 它一开头就说:「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很明显,本书的时代背境是在士师时候——正如我们说过,那是一个悲惨的时代,但这本感人肺腑的路得记就插在其中,它如像一颗苦药后的凉果,一个酷热跋涉后的凉亭。我们不大会期望一本如此美丽可爱的路得记,竟是发生在士师的时代吧! 读完士师记,就叫我们深信道德败落是当代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翻到路得记,我们看见在墨黑的天空现出了萤光,在全国衰败沦亡之际,仍有尊贵的爱和敬虔的信仰的存在,这无疑是沙漠的玫瑰,废堆中的珍珠,叫人心神为之一清。 尤有进者,既有人把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这件事挑出来写成书(可能是基于它与大卫王位的特别关系),我们就很有理由推测同类的事情必不止一两件,其他的只不过没有记录吧了。就是因为这缘故,麦拉林先生说:「历史中最黑暗的时代,实情可能不像表面看来那样糟的。」 这本小小的传记是以故事形式表达出来的;其背境是村野的阡陌,叙述的是一个摩押的寡妇对她婆婆——一个希伯来的寡妇——赤胆忠诚的爱,与及她的报偿。 这故事的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它那晶莹的单纯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它告诉我们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实,里面的人物及姓名都在耶稣基督的族谱出现过,莫理逊博士(Dr.James Morison)说得好: 「本故事所牵涉到的关系十分微妙,它若有不尽不实的地方,必会立刻被发觉。因为整件事与皇室的族谱有关,书中重要的人物都是大卫王的先祖,它特别的地方乃是:皇室中的摩押血统!大卫王本人,以至皇室中每一个成员,和以色列大部分的人民一定深知此事,而这血统还不是很远的事(只有四代),如此奇特的事,他们不可能置之淡然的。再说,皇室内外一定常会谈论,研究这个历史事实,因此执笔编写本书的人绝对不敢掉以轻心,写出有违实情的记录来,任何杜撰的事实或渲染的罗曼史,必然立刻给皇室成员或当时的群众——大卫王的崇拜者——指出来。」 独特的地位 圣经六十六卷中,只有两卷是以女人的名字为题,一是路得记,一是以斯帖记。她们的对比十分强烈:路得是一个外邦女子,活在希伯来人之中,又嫁给一个希伯来人而成了大卫王的先祖;以斯帖是一个希伯来人,活在外邦人中,又嫁给一个外邦男子而成为一伟大王朝之后。路得与以斯帖都是非比寻常的女人,但路得记特出的地方,是圣经中唯一以整卷书之篇幅来记述一个女人的事。 路得记是一本爱情故事——一本描述伟大而尊贵的爱情故事,一种越过鸿沟与偏见的爱情,但它奇特的地方倒不是发生于少年男女之间的爱情,而是婆媳之间的,正如郭斯博士(Dr.Samuel Cox)说: 「这是一个发生于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对我们近代的人可能显得奇怪,但它确是一个年轻的寡妇对她婆婆的爱——一种强烈而尊贵的爱!」 它另一个独特的地方,乃是在那三个重要的人物中——拿俄米,路得,波阿斯,作者在每一个情节中,都特别指出路得过人之处,我们不要忘记,她是一个外邦人,而其他两个(都是十分特出的)却是希伯来人,只要想一想,在希伯来民族那种强烈的排它性中,这种写法绝不寻常的。作者把一切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摩押女子身上,使她超越波阿斯与拿俄米,甚至超越当时之以色列女子,这并不是作者有所偏袒,实在因为路得之美德像金钢钻一样,光芒四射,是掩盖不了的,作者只是忠实地记录下来而已。有人作了如下的评语: 「本书对非希伯来人的记载,是十分公平,甚至是慷慨的,就是对其他人也如此,以利米勒离开父家,迁居外邦,路得记没有一言半语苛责,路得的嫂嫂俄珥巴离开婆婆了,作者也没有说不是,反倒写出她本欲留下陪她的婆婆,直至拿俄米催她,她才离去;而对路得,作者其实没有加上任何赞美的说话,他只是把事情的经过忠实地记录下来。它向我们显明真理!敬拜真神是没有国家民族的界限的,不管你来自什么国家,清洁无私的爱,永远都会蒙神悦纳。它也指出蒙拣选的子民所享有的特权不是独一的、专利的,它邀请列邦万国的人都来,投在耶和华翅膀下,我们若是信靠她,本来属于以色列人的特权,立刻就会临到我们身上。 还有更特出的是,这个年轻的摩押女子不单嫁了个以色列的丈夫,日后更成为大卫的曾祖母(参四18~22),且在弥赛亚族谱中占一席位。在弥赛亚族谱中,一共提过四个女人的名字,另三个是他玛,喇合,和拔示巴,这三人都叫我们想起她们不洁的行为,唯独与她们并列的路得,却为她们平添三分光彩。 小心研究自亚当到耶稣基督的族谱,就会发现共约六十代,而六十代中又约以十代作为一组,每一组均代表着弥赛亚来临的一项真理,我们先看第一个十代: 亚当塞特 以挪士 该南 玛勒列 雅列 以诺玛土撒拉 拉麦挪亚 挪亚是第十个人,撒但想从人类历史的起点就破坏弥赛亚的希望,使亚伯被杀,它失败了,于是又在第十代挪亚的时候,叫整个世代的人都败坏了,但在所有人都离开神之际,有一个人却与神同行,在那世代是一个义人(创六9),到全人类都遭受毁灭的时候,这一个人和他的家庭却得以保存;撒但一切的能力,以致人类所有的罪恶,均不能叫神的计划落空。我们再看第二个十代: 闪 亚法撒 沙拉希伯 法勒拉吴 西鹿拿鹤 他拉亚伯拉罕 在这里,亚伯拉罕也是第十个人,他是选民之父,弥赛亚之族谱亦由他而起(参太一章),是神特别亲密的一个朋友,领受神特别的启示,神亦向自己发誓要赐他一个无条件的应许。我们再看第三组的十代: 以撒雅各 犹大法勒斯 希斯仑 亚兰 亚米拿达拿顺 撒门波阿斯 这里,波阿斯也是第十个人。波阿斯又怎样呢?这正是小小的路得记要告诉我们的(到这里,我们岂不更看见路得记的珍贵呢?)是波阿斯把一个外邦的女子带到大卫与弥赛亚的族系去,路得既能进入那系列,岂不也表征地把一切的外邦人都带进去吗?现在外邦人与犹太人都可同沐于一个希望之下,同等候一位弥赛亚——那个外邦人之光,以色列人的荣耀的弥赛亚。不错,路得对我们这些外邦人的意义尤其重大,她在弥赛亚的族系里,像一颗外邦之星,焰焰生辉。 (另外三组稍迟再述。) 写于何时? 本书发生的时间是在士师时代,但成书时期约在大卫作王的时候,这推论是根据下面的思考而成的: (1)「当士师秉政的时候」(一1)原文是作过去式,句之前且有一句「那日子已成过去」,不晓得中译本为何略去。这句很明显地指出成书时间是在士师之后,而作者是回顾过去曾发生过的事。 (2) 四章七节提到曾在士师时代流行的一些习俗,这表明到写书的时候,该习俗已成过去(故作者用「从前」一词),而要一习俗过去,必要相当时日才成。 (3) 第四章尾之族谱,一直记到大卫一代,然后便停住了(参四17~22),假如是在大卫之后才成书,为何要停在那里?若是在大卫之前成书,则更无可能提及大卫这个名字。 (4) 大卫统治的时间,长得足够叫在士师初期或中叶流行的习俗,慢慢消失(譬如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吧),我们都知道,大卫是耶西第七个儿子,又是波阿斯的曾孙,连同他登基后的日子,这就会跟路得记所发生的事相距约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左右。在另一方面说,大卫作王的日子,也不会长到忘记路得记中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细节。本书若在大卫之后才写,就会有这个危险。 (5)大卫作王的时候,是希伯来历史中书写相当发达的时代。大卫本身就是一个喜欢写诗作书的一个人,他一定会招聚不少文人墨客在左右。再说,大卫是一个对人满怀同情与爱,他对先祖这一个摩押血统的关系必然感到兴趣, (6)读撒母耳记上二十二章三到四节,「大卫从那里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对摩押王说,求你容我父母搬来,住在你们这里,等我知道神要我怎样行,大卫领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卫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里多少日子」,由此可知大卫绝不会以这一点摩押血统为耻,且以宽怀大志而论,亦鲜有过于大卫者。 综观上述各点,我们相信路得记成书的时间,应该是在大卫作王的时候,且在本书中,我们也发现大卫时代的一些痕迹呢! 在我们开始下一课之前,请先参考下面全书的大纲。 路 得 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