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选
我们都曾卷入拣选的争论中,也从经验中知道其来龙去脉。人们纷纷引用保罗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加尔文派”(Calvinist)及“亚米纽斯派”(Arminian)的名词如子弹飞扬;人们相继眨着眼睛,红着脸孔;到后来人人都青筋暴现,热血沸腾。有些时候,当我们回顾这些不愉快的辩论时,就会发现自己对这个使人争论得脸红耳赤的教义,大表不满,觉得它不应存在。 在这个时候,我们认为拣选的教义是无用的担子,它除了使本来合一的基督徒分裂外,根本就一无是处,它又给予不可知论者一个抨击基督教神观的根据,而且使那些我们要带领归向基督的人的注意力分散,成为他们的绊脚石。我们几乎要质问神:为什么他要把这个教义放在圣经中?我们也肯定地觉得,今后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它忘记得一干二净,并且叫人不去想它、讨论它。一切关乎拣选的辩论既然毫无稗益,那么这教义本身也毫无造就性;因此,我们确实感觉到,既然身为基督徒,就有责任使人不过份重视它:我们要坚持说,这教义并不太重要,信徒应把心思意念放在其他更有助益的事情上,才属明智。 不错,我们很容易把“拣选”这个题目轻重倒置;很多时候情况确是如此。但这个事实能否给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把这个教义掉以轻心,真的把它当作不重要,这是另一个问题。看来保罗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如果我们再查看一下保罗论到拣选的经文,就会看得出他对这个题目的态度与我们的态度很不相同。首先,他既不为这题目大大争论,也不觉得尴尬。他既不被此题目困扰,也不以它为耻。他只是简单地接受这个教义,并把它当作是福音一个不可或缺的部份来阐释。当他用这个教义来教训人的时候,他只有一个目的——帮助信徒看见那救赎他们的恩典是何等的伟大,藉此感动他们,激发他们敬拜和在生命上作出相称的回应。(此点可从罗八28至一一36;弗一3-14;林前一26-31;帖前二13-14;提后一9-10等经文得到证明。) 拣选的重要有些时候,保罗随着拣选的思想,向信徒发出赞美神的邀请:“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一3等节)。又有些时候,保罗提出拣选,为基督带来确据和激励(就是圣经所用”安慰“一词最强的意义):“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八33等节)此外,又有些时候,保罗使“拣选”成为劝诫的伦理基础:“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西三12)保罗这样处理这个主题,诚然教训我们要再思我们曾草率而下的判断:我们把拣选的教义当作是没有造就性的担子,而这教义在保罗笔下却成为崇拜、确据和圣洁生活的动力和重心;这样看来,我们的观点很难会正确。一个如此有益的教义,实在不可能是没有造就性和无关宏旨的。经验(和教会历史)告诉我们,“拣选”是一个很容易被误解和误用的真理。 事实上,拣选的教义是关乎到神的旨意最深入的奥秘,是深奥的理论,有如难消化的肉:对那些能够接受的人来说,是很有营养价值的,但对那些灵性软弱的人,却会引起严重消化不良。当人拒绝或误用这教养的时候,就出现消化不良的症状了。圣经中有关拣选的教义,是要使基督徒谦卑、有信心、喜乐和活跃,但信徒可能误用这教义,他们持守并传扬拣选的教义,自己反而变得骄傲、狂妄、苟安和怠惰。结果,这教义便成为接受的人的绊脚石,跟那拒绝的人情况差不多。关乎这个教义的内容及其应用,我们需要听一听加尔文所著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一书中提出的作告,其中-章的序言有一个可怕的题目:“永远的拣选——神藉此预言一些人得救,一些人灭亡”。他的警告是: “关于预定论,其本身是极为复杂的,由于人的好奇心,更使这问题困惑难解。人的好奇心是不受任何约束的,它之走入迷途,逍遥于本身范围之外……凡他所定意要启示给我们的奥秘,他就用自己的话启示出来;而按照他的预知,他知道这些奥秘是与我们有关,或于我们有益的……让我们首先记在心里,我们若要在神所启示的话语以外求了解预定论,乃是表示我们的愚笨,好像是要走过一条不可通的路径,若要在黑暗中观看东西……我们的严谨态度的最好屏障乃是在学习时,我们追踪神的领导,一旦他停止教诲,我们也须放弃追究的念头……”(卷三第二十一章) 因此,让我们以谦卑、敬虔、专注的态度,尽可能放下骄傲和偏见,忘掉过往的争论,转向神的话语,看看圣经在这个题目上所要说和没有说的。圣经怎样勾划出拣选的教义? 拣选的观念“拣选”或“选择”(在希伯来文中通常是bachar;在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和新约圣经中,通常是eklegomai)的意思,是从一些现有的可能选择中,挑选出某人或某物来。因此,在旧约中我们看见大卫从溪中挑选了五块光滑的石子去打歌利亚(撒上一七40);逃走的奴隶也可以选择一个他“喜悦的地方”居住(申二三16);约书亚也对以色列人说,如果他们不愿事奉耶和华,就选择外邦的神,向它下拜(书二四15)。新旧约圣经中,都有记载神为自己拣选一些人,去完成一些特定的使命,享受一些预先定旨的特权,当中的拣选意义是一样的。 神按照他预定的旨意拣选罪人,圣经说这是恩典,则是说,是人不配受的恩惠。神的拣选并不是因他拣选的人有什么功德。拣选是出于恩典的,而恩典绝对与功德无关。保罗宣告说,拣选的恩典是“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一一5等节)。因此,神的拣选是神毫无条件地白白施出的恩典,因为它不在乎(也不受制于)那些蒙拣选的人本身有什么表现。拣选完全是神本身自发的决定,正如他自己决定要创造和救赎一样。神对罪人除了咒诅之外,并不欠他们任何怜悯;因此,倘若神决定不赐福与罪人,他并没有对他们不公平,但当他赐福与罪人的时候,就表明他那白白恩典的奇妙了。因此保罗辩论说:“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只选择要赐福与某人,而不赐福与另一些人)?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罗九14-18)神选择要赐福某些罪人,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在基督里“所预定的美意”(弗一9),除此以外,就再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了:他们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11节)。你作为一个基督徒,若果问为什么神拣选你,圣经的答案是:是出于他的怜悯,这是他所喜悦的——问题就这样解答了。因此,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停止再发问,而开始敬拜和感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