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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者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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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多数传道人而言,无论是聆听或阅读其他人对讲道的看法,总是很有趣,也很发人深省(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方面)。但不知为何,这些文章后来却常常莫名其妙地,被人奉为金科玉律。其实这完全只是因为编辑是作者的好朋友!

  自我首次在主日证道以来,已经过了四十个寒暑。四十年来,不知有多少次,崇拜结束后,我脚步沉重,压根不想到教会门口去送客、寒暄,就算我深爱教会的弟兄姊妹,仍是如此(有时正是因为我太爱他们了,才更觉得丧气!)。不知有多少次,我扪心自问:「我讲道都讲了几千次了,怎么还是讲不好?」当然,我知道该怎么安慰自己!「只要你忠心传讲神的话语就好,技巧不是最重要的。」「我们不是凭感觉。」「别忘了,你只负责撒种。」「是主耶稣来做感动人的工作,不是你。」这些都没错。然而,我们作传道人的仍旧有责任改善我们的讲道,就算不明显,听起来也得有进步才行。(提摩太前书四章13、15节在这方面的教导发人深省,值得我们仔细思考。)因此,有一天我在旅途中,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在讲道方面,有没有像圣经里的十诫或是规则,是我希望四十年前就有人写下来告诉我、指引我、塑造我,帮助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让我在服事时越来越有力呢?

当一个人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无论他想出什么样的十条诫命,很快地,他就会发现,这个题目太大,永远也讲不完。对我的编辑朋友而言,他只要以「我的讲道十诫」这种系列专文为题,轻而易举就可以填满一年的期刊。因此,我先在此声明,我所提出的这十条诫命,只是我在飞机上花几分钟时间安静默想的产物,绝对还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1.熟读圣经

每每在主日一天将尽,或在某个特会结束后,总有个想法浮现心头:「如果我圣经再熟一点就好了!这样我就更能帮助这些人了!」我现在在神学院教书,这所神学院的创办人曾经说过,他的目标是「生产出圣经专家」。可惜的是,我自己读的那所神学院没有以此为目标。结果呢?我一生都在跌跌撞撞中摸索,边做边学,累得半死。其实,神学院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对整本圣经每节经文提供权威性的解释,而是要给学生工具,教他们如何自己解经。也正是因为这样,从很多方面来说,真正对我们的服事产生绝对性影响的,是我们的工作、我们日常生活中与人的交谈、我们上的教会、我们听的讲道。这不是叫我们靠自己,但我们总要亲力而为。

我不只自己讲道,也观察别人讲道。令我惊讶的,是看到有些人虽然在人看来很有能力(口若悬河、有个人魅力等等),却连单纯地传讲圣经都不会,这实在令我大惑不解。他们不知为何,似乎并没有自己深入研读圣经,对圣经的教导也不清楚。

虽然我不愿作个无知的人,但我的确需要做个homo unius libri——只有一本书的人。我有个好友过世后,他的妻子告诉我,她丈夫在世的最后一年里,把一本圣经给翻烂了,真的是读得滚瓜烂熟!她说:「他是像人家在读小说那样地在读圣经!」盼望我们读经也如此火热!

2.祷告

我这是针对讲道而言。这指的不仅是在准备讲章之前要先祷告,而且准备讲章的过程本身就是在神的话语中,透过神的话语与神祷告交通。使徒们不是说他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吗?不仅如此,我们也要思想这句话里面的顺序。

我个人认为,传统的教牧学课本在此处过分强调个人。其实这里的「使徒」,指的就是圣经上明明白白写着的「我们」。不是「我彼得」或「我约翰」,而是「我们彼得、约翰、雅各、多马、安得烈等人」。

这不禁令人怀疑,传道人是否会刻意隐藏,不让人知道他们其实急需别人为他们的讲道和个人需要祷告?若果如此,我们真要好好思考为何保罗请求别人为他代祷。而当司布真被问及他有什么秘诀,导致他的服事如此有果效,他的回答也颇耐人寻味:「我的秘诀就是:我的羊为我祷告。」这让我想起自己的一个经历。有一次我在一个专门为牧者举办的研讨会上演讲,讲到一半,我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问题:「我原本不是打算这样讲的啊?怎么现在会脱稿演出呢?」但是当我看到眼前的牧师们,个个彷佛久旱逢甘霖,我忽然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我之前不是请教会的弟兄姊妹为这些弟兄们祷告,也为我传讲神的话语祷告吗?他们真的有在为我们祷告!」若我不看重祷告,不鼓励、不教导我的羊群祷告,我就有祸了!表面上我或许看起来做得还不错(真的吗?),结出的果子却不会有永恒的价值。

3.别忘了基督

我?我怎么可能忘了基督?是的,就是你。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但这个题目太大,无法在此详述,我只能提一点:我们要先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然后把它传讲出去。在刚出来服事的第一篇讲道里面,讲这节经文比较容易。若连在服事结束的最后一篇讲道里面,都还能这样讲,那真是不简单。

这是什么意思呢?或许换个比较尖锐、甚至是挑战你思维的说法,你就容易明白了: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而死的,不是解经讲道,不是圣经神学,甚至不是系统神学或释经学,不是任何我们觉得在分解真道上不可或缺的东西。这些我在讲道里面都听过,但这些讲道的中心却不在耶稣基督身上。

吊诡的是,即便你是系统性地讲解某一卷福音书,也不能保证讲道的中心围绕着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我总觉得,有些讲道在讲解福音书的时候,好像在叫我们练眼力,因为这些讲道中真正想要问的,就是「你是书中的哪个人物?」(你是马大、马利亚、雅各、约翰、彼得,还是感恩的大麻疯患者等等?),而真正重要的问题:「耶稣在这个故事的哪里?耶稣是谁?祂有什么属性?」反而被忽略了。

事实就是,不论是传讲马利亚、马大、雅各、约翰或彼得,都比传讲基督容易得多。传讲罪恶的黑暗和人心,远比传讲基督要来得简单。更何况,我满书架的书都是有关马利亚、马大、美好人生、家庭生活、圣灵充满的生命、作父母如何教养子女、受伤的自我等等,真正有关基督与祂的工作的,少之又少。我相信大部分人跟我一样。

我到底是要传讲基督,还是要传讲我们自己,才是最有益处的?

4.真正相信三位一体

我们是这样相信的吧?毕竟,在许多教会,每个主日我们不都是说,我们信奉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真神吗?然而我们都知道,在西方的基督教当中,因着特殊倾向,导致成为不折不扣的「神体一位论」(Unitarianism),或是讲求实用的「神体一位论」,间接否认三位一体的,大有人在。有的只认圣父(为了功利主义,成了自由派神学),有的只认圣子(福音派的,或者尤其是在回应自由派神学时),有的只认圣灵(灵恩派,在面对自由派或福音派时)。

这实在很讽刺。但我担心的是,信奉圣经的传道人(或其他人)总觉得三位一体的教义太抽象,所以最不实用。毕竟,当你听完一篇讲道是在讲三位一体的,听完以后,你能「做」什么呢?其实,你听完以后,就算外表不做出来,内心也应该俯伏敬拜神,因为这位难以言喻、莫测高深的神,竟然愿意与我们建立亲密的关系!

有时我不禁怀疑,是不是因为我们对三位一体教导得不够,所以教会竟然会相信那些「教会分析家」的话,例如:「你们教会做得最好的是敬拜……;至于小组,你们还要多多加强……」等等。这实在是近乎亵渎!(其实我觉得这根本就是亵渎,因为只有神能够评断一个敬拜的好坏。这种「教会分析」的观点是把审美观和敬拜赞美混为一谈!)我们从约翰福音可以看到,主耶稣在世的最后几个小时,当祂与门徒在一起时,祂心里一个最大的负担,就是要帮助他们了解,正因为神是三位一体的真神,所以才有真实的福音。对三位一体神的认识,成为信仰生命所需的血液(参:约翰福音十三?十七章)。当我们记住这一点,再来看保罗书信,我们就会发现保罗对圣父、圣子、圣灵的认识,对他所传的福音产生多大的影响。神的子民需要知道,藉着圣灵,他们能够与圣父和圣子耶稣基督有亲密的团契。他们能从我的讲道中知道这点吗?

5.运用想像力

我们刚刚才说,三位一体的这个真理不应该被想成形而上学的臆测,现在却又说要运用想像力,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不,这并不矛盾。这里所讲的运用想像力,其实就是几个世纪以来,那些伟大的传道人曾经清楚着作论述,或至少是暗示过的。讲道要讲得好,就要运用想像力。伟大的传道人想像力都很丰富。主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我们甚至可以说,其中这个「尽意」,就包括发挥想像力。

圣经告诉我们,想像力有很多种,因此,神的话语也有很多种表达方式(诗歌、历史叙述、对话、独白、历史、异象等)。每卷圣经书卷的作者,想像力都不尽相同。比方说,我觉得以西结大概就写不出箴言来。

「想像力」究竟是什么?字典里对这个词有不少解释,大部分指有能力「用不同的观点来想」、「从不同的角度来看、理解一件事」。其他的定义只有细微的差异:「有能力设计」、「运用聪明智慧」、「心灵的创意」等。在讲道中运用想像力,指的是对真理有透彻的了解,因此能够换另一种方式把这真理表达出来,好让其他人也能够看见它、了解它的重要性、感受到它的能力。这必须要能够越过字面的意思、拆毁中间隔断的墙、夺回人的心思意念和情感,好让他们不仅明白字面上的意思,还能够体会到它的真实和能力。

马丁。路德藉着强而有力的演说口吻做到这一点。怀特腓德则用戏剧性的表达方式来达到他的目的(不过有人觉得他太超过了)。加尔文(惊讶吗?)则是使用他深具日内瓦草根性的杰出演讲才能。所以,无论传道人是拥有路德的个性,或是有怀特腓德说故事的恩赐和金嗓子(与他同时代的著名英国演员盖瑞克[David Garrick]不就说,他愿意拿他所有的一切来交换,只愿拥有怀特腓德说「美索不达米亚」这个词的语调吗?),或是那些学者型、害羞腼腆、不情愿站上讲台的传道人,都做到了,只是他们个人的方式不同。他们看见、听见神的话语,知道这些话语要如何进入听者的内心世界,来改变、教导羊群。

那么秘诀究竟是什么?就是要先对着自己讲道,转换情境,让这个别人经历过的真理,成为你自己的经历。这就是为什么过去著名的讲员都说,你自己的心要先感受到讲章的能力,你传讲出来时才会有能力。

这些在在都提醒我们回想第一个诫命。只有当你熟悉圣经,你才可能这样讲道。有的讲道内容是关于圣经教导,但有的讲道却似乎直接来自圣经,有「耶和华如此说」的真实权柄。这两者有很大的不同。

以上就是我要给传道人的前五条诫命。我们要好好熟读圣经,再来谈接下来的另外五条诫命。

6.要多讲罪恶和恩典

马丁。路德在讲解罗马书时,深具洞见地使用耶利米蒙召的记载:

这卷书信的摘要,就是要毁坏、拔出、消灭所有从人来的智慧……所有在我们里面的,都要拔出、拆毁、毁坏、倾覆,也就是要消灭那些因为出于我们、在我们里面而令我们引以为乐的一切。而那些不出于我们、在基督里的,我们要建立、栽植。

如果保罗在罗马书里传讲的真是如此,那我们也应如此传讲。在我们对圣经的诠释里,罪恶和恩典应该贯穿全场,交替出现。

但我们要注意,我们在讲到罪恶的时候,一定要使人看见罪的真实性,戳穿罪的本质,强调罪的危险性。

这不是说我们要用激烈的言辞来震撼人心,因为只要你情绪够激动,就能轻易做到这点。但若你希望你的讲道真挚、使人得救、揭发人性丑恶、使人不再受到迷惑的话,你就得在解释圣经方面以及属灵层面下更多功夫。这就像一个医术精湛的外科医生,切开皮肤、找出病因、切除恶性肿瘤,为的是要医治、拯救生命。

无疑地,人们需要警惕,远离现代社会的罪恶(堕胎、在教会公然违背圣经教导等)。然而,一味地批评这个世界既不能建立事工,也不能建造健康的基督徒。若要建立事工、建造健康的基督徒,我们就要让圣经曝露出我们内心的罪、显明我们的光景、清除还残留在我们心里的苦毒。当我们自己「将真理表明出来」(林后四2),就能帮助别人和我们一样步入正途。

要做到这点,只有一个方法是最安全的。属灵的手术必须在神的恩典中进行,而神的恩典就在耶稣基督里。只有当我们看见自己的罪,我们才会知道自己需要恩典,也才会看到恩典的奇妙。光是将罪恶显明出来,不代表你就已经揭示出恩典,被恩典遮盖。我们要清楚认识恩典的多面性,才能知道如何将它应用在不同的属灵状况中。

老实说,把罪曝露出来,要远比带出恩典容易多了,这是因为,很不幸的,我们通常都对前者比较熟悉。这是我们的软弱。

7.用浅显易懂的用语

这在讲道历史中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圣公会讲道传统要求词藻华丽,而十六、十七世纪的清教徒却要求讲道用词简朴。两者差异甚巨。柏金斯(William Perkins)所着《先知讲道的艺术》(The Art of Prophesying)可谓清教徒讲道学的第一本教科书。

但是这第七条诫命的目的,不是要我们每个人都像清教徒那样讲道。如果你仔细研究的话,你就会发现,连清教徒也不是每个人都像柏金斯那样讲道。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深信应该如保罗所命令的,传讲真实的道理。无论你的讲道风格如何,这都是最重要的(林后六7,参:四2)。

这个原则可以应用在很多方面。身为传道人,口才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你自己要先确实了解经文的重点,然后再清楚将它表达出来,彰显它的能力。先做到这一点,然后才能得着真正领人归主的口。普林斯顿神学院第一位教授及首任院长亚历山大(ArchibaldAlexander)建议学生:先注意圣经教导的内容及它所带出来的能力,然后你就会知道该如何把它讲出来。虽然该院后来的院长赫治(Charles Hodge)对此有所保留,但亚历山大的看法大体上还是对的。

在这方面,有几位大师为我们做了清楚的示范。吊诡的是,其中两位竟然是圣公会的!鲁益师(C.S. Lewis)对写作的建议同样适用于讲道:

你所选用的文字,必须要能清楚表达你的真实想法。宁愿用简单却直接的字眼,也不要用冗长却模糊的字眼。当你能用具体的字眼表达一件事的时候,就不要用抽象的字眼。不要用形容词来告诉我们该如何感受,而是要透过你所说的让我们有这样的感受!用语不要太夸张。当你想说的其实是「很」的时候,不要用「非常」,不然,当你遇到真的得用「非常」来形容的情况时,你就没字可用了!

同样地,莱尔(J. C. Ryle)建议:「对你要说的东西,要有清楚的认识。用简单明了的字眼,简洁的句子结构。讲道时可别长气,罗哩罗嗦。要直截了当,并且举例说明。」当然,这些原则还是有例外的时候,但是我们何必当那个例外呢!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能用最破陋的器具开刀。圣灵也是如此。但是既然我们在讲道时是扮演护士的角色,我们至少要让圣灵在开刀时有干净、锐利、清洁的手术刀可用啊!

8.找到你的声音

这里所说的「声音」,指的是你个人的风格——套用世俗的话来说,就是要「认识自己」。不过,找出合适的字面上的「声音」也很重要。很少有好的传道人在讲道时是扯着破嗓子的。当然,我们不应该矫揉造作,我们也不是演员,需要随着角色的不同而改变声音。但我们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我们能够说话,表达我们的赞美,也能将神的话语传扬出去,因此我们要尽量使用神给我们的恩赐。

不过,我们在这里真正要探讨的,是指隐喻的「声音」,也就是我们讲道时独特的风格,而不是盲目地仿效他人。是的,我们不只可以向他人学习,也应该向他人学习。不只优点要学,缺点也要引以为监戒。但是,当我们在听别人讲道时,要注意两方面。一方面是从神的话语中得到喂养,一方面是从中观察这篇讲道有哪些特色,以致让人觉得有帮助。

我们不应该成为别人的复制品。有些人的讲道不成熟,因为他们把别人的「讲道外衣」硬套在自己身上,这些外衣既不合适他们,他们的恩赐也不得发挥,画虎不成反类犬。他们一心想要成为心中的英雄:优秀的解经讲员、救赎历史的讲员、以神为中心的讲员等等。然而,当他们使用别人的例证、风格、个性时,他们是硬把自己套在一个模子里,让自己受到捆绑,忽略了自己的恩赐,失去了在基督里真实的自我。把自己的个性与他人的风格相结合,讲道肯定沉闷无趣。因此,我们传道人需要在服事的过程中,慢慢发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找到自我的定位。

9.学习如何使人得改变

威斯敏斯特大会所制定的《敬拜守则》(Westminster Assembly’s Directory for the Public Worship of God )中有短短的两页,是传道人必读的。其中有一点特别重要:「传道人在规劝、告诫的职责以外,在必要时,还要帮助人行出他所给的规劝、告诫。」换成现代的白话,就是我们讲道的内容必须要告诉人该如何做。以下请容我解释。

我们可能已经受够了现代讲道中到处充斥的「如何拥有幸福/成功的……」这类的主题。因为这些讲道跟心理学其实没什么两样(虽然可能不无帮助),只不过是套上点基督徒术语。大部分是用命令语气,却没有直说语气。通常最后变得以自我为中心、以成功为导向,而无法使人看到罪、看到恩典。改革宗强调——更重要的是圣经强调——叫人如何从旧人转变为新人、从罪恶转变为光明的教导。光是告诉人他「必须」活出新生命是不够的,光是告诉人他「能够」活出新生命也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教导他们该「如何」活出新的生命。

多年前,我曾经带着我的一个儿子去见老朋友,向他求教。我这朋友当时已经是为人景仰的大师级人物了。当时我这儿子在打高尔夫球方面就是没法突破。我看得出他遇到瓶颈,可是当时我对他也已经爱莫能助(其实好像从来就没什么帮助)。但是他到我朋友这里,才短短一堂课的时间,进步就显而易见,也显而易「听」(挥杆漂不漂亮是听得出来的。全垒打也是一样!)这也是我们受呼召的一个目的:若我们要正确处理一段圣经经文,就不能只停留在「这是对的」、「这是错的」。我们的讲道必须让人得到改变。

但是要如何才能做到呢?

虽然改革宗总是批评福音派太实用主义,但其实它自己对这方面并不在行。改革宗当中有许多人对教义研究非常深入,但对经文的解释较弱。他们也常常较注重内省,较不注重属灵建造。我们要学习该怎么解释经文,让听者得着能力,脱离在亚当里的旧我,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

该怎么做呢?首先,我们解释经文时,要让人清楚看见,恩典是信心与顺服的基础。也正是因为恩典,信心和顺服才得以完全。我们要学习在解释时,让人看到经文本身告诉他们要如何心意更新而变化,真理本身的大能如何使人成圣(参:约翰福音十七17)。

这需要我们在经文本身下更多功夫,比平常问更多问题,例如:「前面这段叙述性的经文,对后面接着的命令,有什么帮助?」这种读经方式能够产生出人意外的(?)结果:当我们深入地研读圣经,我们就不再需要急匆匆地跑到基督教书房翻书,或翻关于协谈的刊物,来找出福音是如何改变生命的。不,圣经会亲自告诉我们,是什么改变了生命,以及它如何改变生命。

我们知道如何使生命得着改变吗?如果我们连自己都不知道,我们的会众就更不可能知道了。我们是否只告诉他们生命需要改变,却让他们自己去想办法,没有在讲道中教导他们该如何行?

许多年前,在一个教会的研讨会上,接近尾声时,有位当地教会的传道人问了一个问题。我从这位传道人的学生时代就认识他了。他问道:「在你走之前,可不可以再帮个忙?你能不能告诉我,有哪些具体的步骤,可以帮助我们学习治死罪?」他的问题让我很感动,因为他竟然愿意与我讨论这个与他自己切身相关,也与他牧养教会切身相关的问题。更感动的是,他竟然以为我帮得了他。(我们被问到的问题,常常连我们自己都还找不到答案。)不久后,这位传道人就回天家了。他问我的这个问题,被我视为他留下的宝贵资产,一再提醒我,在爱丁堡新学院(New College)担任教授的苏格兰神学家「拉比」邓肯(John “ Rabbi”Duncan)对爱德华滋(JonathanEdwards)讲道的评论:「他所教导的教义都是能应用在生活上的,而他应用在生活上的也都是教义。」这是我们需要做到的。

一个事奉若能做到这一点,知道讲道该如何改变听者的生命,它就有一个特征,是人们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就算他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说不出到底是什么帮助了他们,它就是有一个特征。苏格兰教会领袖鲍司顿(Thomas Boston)说,这就是他自己事奉的「不同之处」。

10.爱你的羊

约翰。牛顿(John Newton)曾经写道:无论他的教导多么扎心,他的会众几乎都会全盘接受,因为他们知道,「我是为他们好。」这是我们服事的试金石。这代表我准备讲道不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对研究的热爱,这代表我的讲道会有个人特色。虽然这个个人特色难以相容,但我的听众却听得出来,这就反映出使徒的原则:

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林后五5)不但愿意将神的福音给你们,连自己的性命也愿意给你们,因你们是我们所疼爱的。(帖前二8)在耶稣基督里,教会真正的传道人,只有一位。祂讲的道,跟祂这位讲道的人本为一。耶稣是传道人,也是祂所讲的道。我们不是这样。但是,在与基督的联合里(我们不只讲道是在基督里,我们的生与死都在基督里),我们这个人与我们所讲的道也有较低程度的合一:传讲信息之真理的传道人,他的灵也被模塑成信息中所传讲的神的恩典。这一点是必然的,因为讲道本身就是「神藉我们劝你们」(林后五20)。英国清教徒牧师布鲁克斯(Thomas Brooks)曾经写道:「一个传道人的生命,应该诠释他所相信的教义;他的行为举止,应该与他所传讲的信息相称。属天的教义应该总是有属天的生命来装饰。」结语

〈讲道者十诫〉或许不无帮助,但律法的条例终究不能使我们得饱足,惟有神透过福音所赐下的恩典才能使我们得饱足。在我们的讲道中、在我们的生命中,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藉着基督成就了一切,藉着圣灵在我们里面成全了律法。愿神的旨意在我们身上成就!届时我们便能发自内心地欢唱:

即便呼出最后气息仍要轻唤祂名至死忠心向人宣扬「看哪!神的羔羊!」(译注:摘自Charles Wesley所作诗歌“Jesus, the name high over all”)。

译自“A Preacher’s Decalogue,”Themelios, Volume 36 Issue 2, Aug 2011;感谢该刊物主编卡森(D. A. Carson)博士许可本会翻译。这份刊物的名称来自希腊文θεμ?λιο?,意思是「根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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