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神的救恩(罗马书) 在新约书,保罗写了十三封书信,如连希伯来书也算在内,他就写了十四卷了,占新约的一半较强。他的书信可分四类:1.有关教义神学方面,为罗马书和加拉太书,系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所写。2.有关教会真理方面,为哥林多前后书,系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所写。3.有关末世主来方面的,有帖撒罗尼迦前后书,系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时所写。4.有关信徒灵性方面的,有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腓利门书,系保罗在罗马监狱中所写。5.有关教牧传道方面的,有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系保罗被释放及二次坐监时所写。 罗马书列为保罗书信之首卷,非常适当,因为它向为历代圣徒和神的仆人所重视。加尔文称本书为打开圣经一切宝藏之门。路德认为它像大光照亮全部圣经。本书确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础,是真理的宝库,举凡关于罪恶、律法、审判、称义、恩典、生命、十架、成圣、灵战、圣灵、得胜、拣选、得救、奉献、事奉、政权、末世、爱心、信心、生活、工作等重要真理无不论到论及。本书引用旧约62次之多,也是将旧约要道完全深化其中。有人称保罗为信心的使徒,就如彼得重盼望,约翰重爱心,雅各重行为一样。本书共用信心72次(中文),然而它的大题和信息,可以说是神的救恩,从因信称义到被带进荣耀里。 Ⅰ、救恩的需要(1-三20) 神的救恩,就是根据神的福音。福音是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成就在我们身上的,这福音是旧约圣经所应许的,因着神的儿子降生到世上,死而复活而实现的,又借着使徒们传到普天下,使信的人都得到神的救恩(一1-17)。 人需不需要救恩是根据人有没有罪,像主耶稣所说,有病的人才需要医生(太九12)。其实人有罪比有病严重得多,是要永远沉沦灭亡的,所以非常需要神的救恩,这样首先要讲到人有罪的问题。世人的罪是很明显的,首先是对于神的罪,人虽然看不见神,但借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神的永能和神性,然而却不荣耀神,感谢神,反而拜偶像,甚至以人和各手中动物的形象来敬拜。其次是得罪自己,将神所赐的身体,任意玷辱,放纵情欲,行种种污秽可耻的事,甚至同性之间行性的罪行,不但古时所多玛人如此,现今在所谓的文明之邦中竟也有此类极丑恶的事发生,真是罪大恶极(创十三13);再是对人的罪、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侮慢、狂傲……(罗一18-32)不但外邦人有罪,犹太人也有罪,因为知法犯法,罪也更大,神要按真理公义、行为,根据律法、良心或福音来加以审判(罗二1-29)。世人都在罪恶之下,都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没有一个能逃避神的审判和死亡的定命(罗三1-20)。 Ⅱ、救恩的内容(三21-五21) 救恩所包括的内容很多,主要的有①因信称义(罗三21-四25)。②与神和好(罗五1-11)。③得着生命(罗五12-21)。人既不能因行律法称义,神就设立另一种方法,那就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在人的方面,不是用立功之法,乃是用信主之法。保罗引用旧约亚伯拉罕和大卫的事加以证明,他们都不是因行为称义,乃是因着信心,也不是因为行割礼、守律法,完全是因着信心。当时是信神的应许,我们现在是相信耶稣的复活(四1-25)。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与神相和,因为基督当我们还软弱作罪人,甚至作神的仇敌的时候,基督为我们死了,显明了神的大爱,免去了神的忿怒,成就了和平,叫我们与神和好了(西一20-22)。原来罪是由亚当一人入了世界,因他一人的过犯、悖逆,叫众人都被定罪,成为罪人而死亡。但由基督一人的顺从,代死而称义得生命了,不单解决罪的问题,也解决罪人的问题;不仅使人被称义,也使人得着永生(罗五1-21),将我们从亚当里,救到在基督里。 Ⅲ、救恩的目的(六1-八39) 1 . 向神而活(罗六1-23)神救我们并不是叫我们得救以后,仍然可以继续犯罪,因为受洗就表明了他救我们的目的,是叫我们死里复活,脱去旧人,不再犯罪,而像基督一样,向罪死了,向神活着。这样我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已经和他同钉十字架了。向神看自己是活的。因为我们已经在基督里,是与他同活了(罗六1-11)。所以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目的是叫我们成圣(罗六13、19、22),这是借着承认接受与主同死的地位和将自己奉献顺服神而成就的。 2 . 脱离罪律(罗七1-八11)本来我们在律法之下,受到捆绑,没有自由,但借着基督的死,我们和他同死,也是在律法上死了。这样我们就脱离了律法,因为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我们从此换了一个丈夫,属于基督了。今天与律法无关,只有责任服事主,因为是主用重价将我们买了来。律法的功用叫人知罪,罪借着律法来引诱人,并且杀人。一个本来在律法底下的人是如此,一个信徒仍然活在律法下也是如此,因为我们的肉体是没有良善,凭着我们自己立志为善,不能胜过肢体中犯罪的律。虽然里面的人喜欢神的律,心也愿意顺服神的律,但用自己的意志和力量还不能得胜,只有靠着主耶稣基督才能脱离。 3 . 完全得胜(八1-39)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在基督里就不再定罪,同时又赐生命圣灵的律,使我们脱离了罪和死的律。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解决了罪,定了罪的罪案,处死了肉体,并且将圣灵赐给我们作生命。所以一个基督徒只要站在与主同死的地位上,并倚靠随从圣灵就可以得胜。所有的失败是因为没有站在罗马书六章所讲的与基督同死,向罪、向旧人、向律法、向自己都死了。又因为想要靠自己来挣扎、努力、奋斗,而没有倚靠随从圣灵,肉体虽然尚在,也常很活跃。但我们里面既然有神的灵,就不属肉体了,也不再欠肉体的债,我们是属主的人,没有资格,也不必随从肉体活着,一靠着圣灵就能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13)。 我们不单能胜过肉体,以及罪和死的律,也能胜过一切苦难,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女,有圣灵的帮助我们祷告,这是圣灵在我们里面最重要的工作。神要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也就是顺服他的人)得益处,神已经按他的旨意召了我们,并预定我们模成他儿子的模样,常常是借着苦难,好叫我们将来得荣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抵挡我们,我们靠着爱我们的主,在一切的事上都得胜有余了(罗八14-39)。 Ⅳ、救恩的接受(罗九1-十一36) 神的救恩已经作成,但要临到什么人呢?谁能得到这莫大的救恩呢?本来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四22),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义、应许、都是他们的,按肉体,基督也是从他们那里出来的(罗九4、5),那么以色列人是不是都得着救恩,而外邦人就完全无分呢?不是的。因为按肉体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以色列生的不都是真以色列人,不都是神的儿女,而是在于神的拣选。如对以扫、雅各一样,神有主权,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如窑匠作器皿一样。那样人就完全没有责任,没有分在其中吗?也不是的,人的责任在于信,得救是本于恩,但也因着信(弗二8),只要人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心里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十9、10、13)。以色列人因为不信,救恩便临到外邦人,他们将来悔改相信,全家都要得救(罗九30-32,十一11、22、23、25、26)。神的拣选和预定似难明白,但人只要相信就好了。深哉,神的智慧,知识判断、踪迹难测难寻,愿荣耀归他,直到永远。 Ⅴ、救恩的效果(十二1-十六27) 神发出那么大的爱心,主付了那么大的代价,圣灵也作了那么多的工作,在我们身上,能产生什么效果呢?我们对于神那么大的救恩是不是毫无反应呢?不,应当产生效果。 1 奉献事奉(十二1-21)蒙恩的人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宝血应得的权利。像以色列人头生的都是神的,要分别为圣归神(出十三1;林前六19、20;林后八5)。奉献接着是事奉,遵行神的旨意,在基督身体里,也是教会的事奉,按照恩赐,尽肢体的功用(罗十二1-8),也当凭爱心在生命里的事奉(罗十二9-21)。 2 顺服与爱心(十三1-21) 信徒在世上,活在肉身之内的时候,应当尽为人的本份。在国家方面,当顺服在上掌权的,因为权柄是出于神,这特别指执法的权柄,有赏善罚恶的作用(彼前二13、14),不是指掌权者的个人(徒二十三3-5)。但如果任何权柄与最高的权柄,就是神相抵触时,就要顺从神,不顺从人了(徒五29)。爱人也当重视。 3 信心与盼望(十四1-十五) 信心有弱强,看法有不同,自有主人在,当为主而活,不必论断弟兄,要凭信心和爱心行事。神又叫我们因圣经得着盼望,有喜乐、平安和圣灵的能力,能忠心为主作工,使万民信服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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