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书必定是主前六世纪的作品吗? 在旧约先知书中,除却以赛亚书,可能再没有其他书卷像但以理书一样,备受理性主义者的严峻挑战。但以理书不止包括短期的预言,诸如尼布甲尼撒七年精神错乱(第四章)、巴比伦溃败于玛代波斯的侵略者(第五章)。此外,但以理书还有长期的预言。包括:连续的四国(五章),将其中的情节加以引伸(特别强调末后的日子[第七章,加上第八章强调第三个国]),即是预言基督首次来到世上,并七十个七的大略情况(九章);最后,详述西流基与多利买相抗衡,并两个小角的事迹(十一章)。 但以理书充满了超然默示的证据,理性主义者为免面对这些明确的证据,必须将但以理书成书的日期往后推,在犹太历史晚期找着一个阶段,定为但以理成书日期,在那时候,但以理的所有「预言」都成就了。安提阿哥伊比法尼统治期间(主前175-164年),正是恰当的年份,好让一位出于敬虔目的的人,写成但以理书的「预言」。理性主义者(如J.D.Michaelis及J.G.Eichhorn)为持守自己的立场,必须以恰当的手段来调整圣经里的预言。但以理书显示那接续的四个国度是:第一国、迦勒底,第二国、玛代波斯,第三国、希腊,第四国、罗马。充满理性主义的学者,假设但以理书乃写成于马加比时代。但因为罗马在主前六十三年才占领圣地,故必须将上述连续的国度稍为更改,马迦比成书说才可以成立。马迦比时代大约由主前一六七至六五年,或者是由庞培为罗马取得巴勒斯坦治权之前一百年;但以理书若预言迦勒底人、玛代波斯、希腊、罗马,则马迦比成书说仍有预言的成分,即写成于预言成就的一百年前。因此,那些学者就删除了罗马,而解释但以理所预言的是迦勒底、玛代、波斯、希腊。若非如此,他们的假设不能成立,因为无法解释庞培的功绩。 将有专文讨论「玛代人大利乌」,该文详述证据,反对将罗马帝国从但以理预言中删除。本文只作概略性的讨论,故此,只集中讨论但以理书的用字特色,以证明但以理书写成的时间不会迟于波斯王朝。从死海洞穴找到大量抄本,提供了极丰富的资料,足以彻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最低限度有一份主前三世纪写成的亚兰文米大示,还有多卷写于主前二世纪的希伯来文昆兰约团经卷。主前二、三世纪写成的文献,与马迦比革命期较接近,我们可以将但以理书里面的亚兰文及希伯来文部份,与上述已确证为主前二、三世纪的文献加以比较,以研究他们在用字方面的异同。 假如但以理书的确于主前一六O年左右写成,那么,但以理书的衍词造句,应与昆兰文献相去不远。但在详细审核之下,发觉但以理书二至七章的用字,古老了几个世纪。因此,但以理书二至七章的写作时间不会迟至主前二、三世纪;根据推理,亦得知这几章经文应写于主前五或六世纪。而且,从所用字眼看来,这些经文必定写于亚兰文世界的东部(例如巴比伦),而不会在巴勒斯坦(但以理晚期成书说,却要求此书的写作地点乃巴勒斯坦)。关于字汇方面的论证,是非常专门的,所以不刊于这本圣经难题汇篇里(因为一般信徒都不懂得希伯来、亚兰、或希腊文)。谙圣经原文的读者,尽可能参考我的另一本着作A Surver of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中译本:旧约概论,香港种籽),参阅其中关于但以理书的两章。此外,我的另一份着作,刊于Payne,New Perspectives,第十一章,“The Aramaic of the Genesis Apocryphon Compared with the Aramaic of Daniel",有更加明确而详尽的讨论。读者亦可参看我的另一篇文章,“The Hebrew of Daniel Compared with the Qumran Sectarian Documents",刊于Skilton,The Law and the prophets(第四十一章)。 New Perspectives一书中,第四八O至四八一页刊有下列决定性的评论: 从上述四项所提及的资料的亮光下,明显可见,若认为但以理书希伯来文部份乃于主前二世纪写成,在语言学方面看来是不能成立的。鉴于句法、字汇、字体、用字及句语组织均属较晚期,昆兰约团的文件无可能与但以理书写于相同的时期。与此相反,两种文献的写成时间,应相距数世纪……有学者认为,但以理书希伯来文部分与约团文件不会相距数世纪,且提出大量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论调。然而,虽然面对如此繁多的支持证据,任何态度公正的圣经学者,都会否决但以理书乃主前二世纪写成之说……除却但以理书三5的乐器名称(那些乐器是在当时通行于世的),由始至终都没有从希腊语借来的字。由此看来,但以理书的写成时间,远比亚历山大大帝崛起时为早。马迦比时期成书说,将但以理成书日期拖后至希腊开展霸权之后的一百六十年。于是,我们实难以解释,为何写于主前二世纪的但以理书内,没有一个关于政府行政结构上的希腊语。无论希伯来或亚兰文部分,都没有从希腊语借过来的字汇。从昆兰洞穴所获得的大量文件,经已刊行并受详细的分析考据;故此,虽然马迦比成书说自命为高举理性,表面上看来颇令人折服,但仍是不足为信的。只有那些甘受蒙蔽的人,因害怕面对挑战而歪曲圣经的信息,才会抱着但以理晚期成书说不放手,他们这样做,至终反而会更加不合理性地蒙昧。 走笔至此,必须返回我们原来的论题。究竟但以理书是否在主前六世纪末叶写成呢?但以理必定出生于主前六二O至六一五年之间,一般人至多可活八十五至九十岁,因此,但以理极可能终于五三04。假如但以理书果真出于但以理之手,是他晚年所写下的回忆录。那么,但以理书的写成时间,不会迟过五三O年;于是,我们应研究这个时期的文字特色。主前五三九年但以理仍然在世,亲眼看见古列率领玛代波斯军队攻入巴比伦。但以理曾臣事于古列及大利乌;那时候,本由巴比伦亚兰文撰写的官方文件,必吸纳不少波斯字汇,而但以理免不了受到影响。主前五三O这十年间,但以理与波斯宫廷有密切接触,这一点足以解释但以理书内那十五个由波斯借过来的字汇。只要我们确定但以理书写成于希腊霸权之前(即是仍在波斯统治期内),就没有更佳的理由来反对其成书日期为五三O年左右。但以理书所载的一连串预言,甚至涉及公元一世纪时的事迹,均得以应验,对于这一点,我们只可归因神的默示。于是,高举理性主义的学者,预设不可能有神迹而将但以理成书日期拖后,实难以立足。我们最好接受但以理书所启示出来的信息,就是此书乃由但以理亲手写成(七1、2、15、28,八l、15、27,九2、21、22,十1、2,十二5均为证据)。 对于持守福音派立场的学者来说,但以理书的作者问题,已由新约马太福音二十四15解决了。该段经文是基督在橄榄山上的讲论,他说:「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英文through,原文dia十所有格)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马太福音处的「行毁坏可憎的」,亦有出现于但以理书九27,十一31,十二11。从耶稣的说话中,得知一点极为重要的意思,他并非单指旧约里某卷名为「但以理」的书卷,却是指但以理先知作为神的代言人,因为希腊文dia十所有格通常暗指个人作为某事件或某人的代理者。假如基督的说话正确(他的说话当然是正确的),我们唯一可以下的结论是:基督自己也相信,历史上的但以理是但以理书的作者,包括写下书内关于末世的预言。而且,基督简明地指出,有关「行毁坏可憎」的预言,要待将来才会成就。主前一六八年的安提阿哥伊比法尼,并未应验但以理的预言,而只不过是那「行毁坏可憎」的预像罢了。 尼布甲尼撒围困耶路撒冷的年份 但以理书一1记载尼布甲尼撒围困耶路撒冷,经文提及的年份是否错误了? 但以理书一1指出,尼布甲尼撒首次进攻巴勒斯坦,是在犹大王约雅敬在位「第三年」。耶利米书四十六2则记载,尼布甲尼撒在位的第一年,是在约雅敬作王「第四年」。究竟那个年份正确呢?事实上,两者皆对。主前六O五年,尼布甲尼撒于巴比伦被加冕为王,依照巴比伦传统,主前六O五年是尼布甲尼撒的加冕年,到了主前六O四年,才算为他在位第一年。另一方面,根据犹太的传统,登基年即此王在位第一年。约雅敬于主前六O八年被法老尼哥封为犹大王,于是,主前六O五年即是他在位的第四年,这个年号出现于耶利米书,因为耶利米是耶路撒冷居民,他当然会沿用犹太人计算君王年号的传统。至于但以理书一章一节的记载,就归因于但以理居于巴比伦,便应用巴比伦的传统,而将六O五年视为约雅敬的第三年」(六O八年是约雅敬登基年,六O七年才是他在位「第一年」)。由此看来,但以理书及耶利米书的记载都正确,而两者皆指出同一事实;尼布甲尼撒于迦基米施大获全胜,此役发生于主前六O五年。 为甚么但以理指那些说预言的祭司是「迦勒底人」? 根据但以理书二2的记载:「迦勒底人」(Kasdim)是占星祭司的阶层,亦包括有术士、念咒及行巫术的人。经文显然不是要指出,所有迦勒底人都懂这些邪门的手法。若以血统来区分,尼布甲尼撒和他的谋士、将军等,都是「迦勒底人」。因此,有学者认为但以理书二2所提及的迦勒底人,并非迦勒底这个民族。他们亦根据这节 经文,而指出所谓晚期但以理错误理解迦勒底人的意思。(所谓晚期但以理,谓但以理书乃于主前一六五年左右由当时某个犹太人写成。燃而,这个论调是经不起考验的,因为但以理书的真正作者(主前五三O年左右,名为但以理的人),亦以Kas'dim来代表迦勒底民族。在五30,作者指伯沙撒是「迦勒底王」(亚兰文是malka Kasda'e(三8所提及的「几个迦勒底人」[gubrin Kasda'in],向王诬告但以理的三个朋友,这几个迦勒底人可能是政府高官,却不是那些真正行邪术的。这个意见,亦可见于Brown-DriVer-Briggs,Lexicon,P.1098)上述几段经文中的迦勒底人,各有不同用法,但以理晚期成书说实难以解释这个现象。综览整卷但以理书,作者提及迦勒底人时,有两个含意:(1)卫士,(2)勒底民族。为何会有两个不同含意呢?应怎样解释?我们可以找到答案,不过要探求这个古老名词历三种语言遗传至今的过程。 诚如普林斯顿的韦罗拔指出(Robert Dick Wilson,Studies inthe Book Of Daniel Seriesl[New York:G,P.Putnam's Sons,1917]),古代苏默文Gal-du可以解作「建筑师」,是指那些会占星的祭司,他们将天上的星星分成多组,——绘划成图表,而这些图和房子的平面图很相似。巴比伦的沙马士——苏慕敬(Shamash-shumukin)第十四年(主前六六八至六四八年)的一块泥版,上面刻有Gal-du这个字。 苏默文的Gal-du,写为亚喀德文是Kal-du,而Aal-du后来与「迦勒底」混淆了。其间的过程如下:「迦勒底」原文本是Kasdu或Kasdu,后来,巴比伦人在口语中应用亚喀德文时,将这字说成Kaldu。因为当巴比伦人说话时,若在齿音字母之前有发叱音的字母,就将叱音字母改读作l:故此,到了后期的巴比伦语,前置词istu(之外)被读作ultu,而astur(我曾写)就变成altur。语音变化的最后阶段,就是在尼布普拉撒和尼布甲尼撒所建立的新巴比伦帝国时代。那时候,巴比伦人摆脱了亚述的辖制,国民意识增强,他们努力使巴比伦文回复古典的形式。于是,在齿音字母之前而变成l的发叱声字母,都重新被读为叱声。在这过程影响下,源自Kal-du(Gal-du)的Kaldu,就被误会还原为Kasdu(众数是Kasdi,希伯来文为Kasdim,亚兰文Kasdin,强调语气则写为Kasda'e)因此,这个字的写法便与解作迦勒底民族的Kaldu(众数是Kaldi)相同,后者源自Kasdu。(请注意,在新巴比伦改革运动之前,希腊语系已吸收这个字,写为Chaldaioi,译成英文便是Chaldeans。) 巴比伦最后一个王是谁? 但以理书第五章记载巴比伦最后一个王是伯沙撒。这岂不是犯了错误?巴比伦最后一位王帝是拿波尼度,却不是伯沙撒。 圣经的记载真确无讹,考古学的发现足可作支持的证据。在十九世纪或以前,很多学者都误认为「伯沙撒」是虚构出来的,因为由希罗多德的时代开始,希腊历史学家都对伯沙撒全无认识,甚至没有在经外文献见过这名字。诚然,当迦勒底王国的国运日走下坡时,拿波尼度的确是巴比伦王(拿波尼度的楔形文字写法是Nabu-na'id)。根据目前在考古学方面的资料,古列王挥军进攻巴比伦尼亚之际,拿波尼度居于阿拉伯北部提幔的行宫。故此,当时是其子伯沙撒管治巴比伦本土(伯沙撒居于巴比伦城的皇宫中,当时人认为巴比伦是一个坚城,可以抵挡任何入侵者)。古列率波斯军攻陷巴比伦城之前几年,拿波尼度已立伯沙撒为总督,代替父亲管理一部分行政区。 考古学家在吾珥发掘了一些古代的刻文,其上记有拿波尼度的祈祷。拿波尼度首先为自己祈求,然后为长子Bel-shar-usur刻文上的这类祈祷,通常只是专为在位君王而记录在案的。此外,尚有其他用楔形文字写成的文件,记载伯沙撒向西婆(Sippar)的庙献牛及羊,作为「王的献祭」。在希罗多德时代(即主前四五O年),伯沙撒已被历史学家遗忘了,这更显示出但以理书第五章的作者的存活日期,远早于主前四五O年。而且,这位作者必定熟悉巴比伦当时的政务,五三九年,伯沙撒在国中位居第二;因为,当但以理解释墙壁上的文字之后,伯沙撒也只能赏赐他在国中位列第三。(读者欲希望更透彻了解这件事,可参看Raymond P.Dougherty,Nabonidus and Belshazzar [New Haven:Yale,1929]。) 到底是否真有「玛代人大利乌」这个人? .但以理书五31首次提及「玛代人大利乌」,经文有如下记载:「玛代人大利乌,年六十二岁,取了迦勒底国。」有某些学者倡导但以理书乃后期写成的这种理论,他们的论点是:(1)玛代人大利乌并非真有其人,留存至今的古代文献,从未提及此人;(2)大利乌此名,出于马迦比时代的但以理书作者之手,这位马迦比时代的作者不大熟悉波斯历史及王室的家系,于是将大利乌一世及玛代人大利乌混淆了,前者(主前五二二至四八四)乃波斯王,却非玛代人;(3)这位作者误以为是玛代人攻克巴比伦(而不是波斯的古列),作者以为这位「大利乌」统治巴比伦有好几年时间,然后才败在波斯人手下。 经过上述改动,所谓马迦比时期成书说,却也足以解释尼布甲尼撒梦境中的「四个帝国」(参但二章);这派学者认为,四个王国分别是(1)迦勒底;(2)玛代;(3陂斯;(4)希腊。这种编排,无疑是将但以理的预言固定在主前一六五年之前。(因为传统上视第四国为罗马,即预设但以理的确说出预言,且能应验,但这却是走高等批判路线的理性主义者所不容。)马迦比成书论这个假说是否成立,乃视乎对「玛代人大利乌」的解释。因为,这个人物的身份问题异常重要,值得我们详加考据。 舒士他斯伯之子大利乌,与但以理书五章的玛代人大利乌,绝不是同一人;原因有下列四项。 1.大利乌一世乃生而为波斯人,是古列王的表兄弟。他不是玛代人。 2.主前五二二年,当大利乌暗杀古列之子麦尔他的时候,大利乌还只是个年青人;没有可能有六十二岁。 3.大利乌并非在古列之前作巴比伦王,事实刚与此相反,古列大帝死后七年,大利鸟才登上王位。然而,自由派神学家却指称,但以理书作者假设大利乌早于古列作王。 4.在古代近东,学生若不看希罗多德的作品,也要读色诺芬或主前四、五世纪以来其他希腊历史家的着述。故此,主前二世纪的所谓但以理书作者,无可能混淆了大利乌王的国籍及当时王朝的兴替,甚至在希罗多德时代的巴勒斯坦,上述希腊作者的着述也广为传阅。今天我们对于古列及大利乌的认识,也都是来自色诺芬及希罗多德的作品。因此,任何以希腊文写作的人,或在希罗文化下生活的作者,若尝试将大利乌置于古列之前,必会受读者嘲笑,而这位作者所写的任何作品,都不会受人欢迎。 由此看来,唯一的结论是:玛代人大利乌与波斯王大利乌是毫不相干的。事实上,是认为但以理书乃后期作品的学者自己混淆不清,却非但以理书的作者弄错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承认,考古学方面的发掘资料没有提及「玛代人大利乌」。(伯沙撒的身份问题与「玛代人大利乌」相类似,因为在十九世纪末叶以前,巴比伦泥版尚未被发现,当时的圣经批评者就认为但以理书写于马迦比时代,而指称伯沙撒乃但以理书内的另一个虚构人物,他们不知道伯沙撒原来在其父拿波尼度的辅导下作王。)下一段,我们会从但以理书找着一些使人感兴趣的资料。 但以理书有数段经文显示,大利乌本来没有作王的资格,而是由某个具有更高权力的人扶植他暂时作王。但以理书九1指大利乌「立为」迦勒底王,在这里,动词homlak所用的是被动语态字根(hophal),而不是一般情况「会用的malak(作王)。后者的情况通常是指某人承继父、兄之位,或攻克一国而作王。五31指出,大利乌「接受」(qabbel)王位(译按:中文和合本作「取了迦勒底国」),似乎是高于他的权力机构赐他王位。大利乌一世于主前六世纪末叶的贝希斯敦石刻文,也指出古列曾立某些人作附庸国的君王,从属于他,情况与但以理书五31相似(因此,大利乌的父亲舒士他斯伯,也是古列大帝统治期间「被立为王」)。大利乌被古列立为治理巴比伦国境的君王,于是,大利乌发谕旨时,必须依照古列所惯用的方式,因此,六25的谕旨,是颁布给「全地」的居民。在传统上,远溯至罕谟拉比的时代(主前十八世纪),君王的称号都是sar kissati(全地之王)。由此看来,六25并非意味着,大利乌自命为全人类的君王,包括波斯人民。因此,圣经批评学者的假说难以成立。 照上文的推论看来,玛代波斯军队刚刚攻陷巴比伦后,波斯帝国的另一边,却急需古列驾临。因此,古列命大利鸟——古巴鲁暂时管理巴比伦,封他为巴比伦王。古巴鲁管理巴比伦一年或较长的时间后,古列便重临巴比伦掌权,并在玛以杜克神庙正式加冕为王。此后,大利乌被古列立为巴比伦总督,因为古列自己已重掌王权。此后不久,古列便立长于甘拜西为巴比伦王。但以理书只提及大利乌的「元年」,就没有涉及较后期的日子了(参九1),这显示出大利乌掌王权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玛代人大利乌只统治了短短一年,实难与其他国祚长久的帝国并列。因为迦勒底人的帝国维持七十三年,波斯帝国长达二0八年,至于希腊,到主前一六五年为止,已有一六七年历史了。由此看来,赞成但以理书马迦比成书说的学者,倡言书内四个接连的国度是巴比伦——玛代——波斯——希腊,实难以令人置信。 结束这条问题的时候,我们稍题但以理书第五章的一段事迹。这章经文记载,在伯沙撒设筵席那座宫殿的墙上,有手指写字。墙上的字句,预告了巴比伦人的悲惨命运,第三个字是PERES,据但以理解释(28节),PERES意即「你的国分裂(perisat,与PERES一样,源于字根P-r-s),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Paras)」。这节经文含有两重的双关语,都与字根P-r-s有关。这清楚表明了,本书作者相信第一个帝国(迦勒底)会直接转移为波斯,而排除了玛代帝国的可能性。因此,圣经批评家的理论——但以理书作者心目中,有着较早期的与波斯有别的另一帝国——实不能成立。由此看来,但以理书作者必定是深信第二帝国乃波斯(即玛代波斯),第三帝国(但以理书二章)乃占领马其顿——希腊——叙利亚这大片土地的希腊帝国,能完全推翻这个强大无比的帝国,就只有罗马了。因此,但以理的确作出了一连串得以应验的预言,马迦比时期成书说不能损害但以理预言的真确性。 但以理七十个「七」的预言,有何含意? 综览整本圣经,但以理书九24-27的「七十个七」,是长期而有丰富含意的预言。古往今来,不同立场的圣经学者、神学生,都有对这预言详加讨论,各持己见。无论如何,若我们详察历史方面的有关资料,以及圣经其他部分所提供的亮光,我们可以肯定但以理书这段是预言基督再来,以及他再来之前,人类将落入的极悲惨的境地。 但以理书九24记载:「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即耶路撒冷及以色列列国),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解作「周」的原文是sabuac,此字源于seba',意即「七」。这个字的正常众数写法是阴性方式:s'bu'ot但在但以理书第九章,这字以众数阳性的方式出现:sabu 'im。因此,经文强烈地暗示「组」的意思(即一连串的「七」,或「七」的组合),却非表示连续七日的「周」。在这情况下,我们无疑可以将经文解释为七十个七年,而不是七十个七天。这样,我们所得的便是四九O年。
根据24节下半节的记载,四九O年过后,有六项结果:(1)「止住罪过(或作「反叛的罪」);(2)「除净(或作「封住」)罪恶;(3)「赎尽罪孽」;(4)「引进永义」;(5)「封住异象和预言」;(6)「膏至圣者」。由上述六项结果看来,四九O年期满后,现时被罪所咒诅的世界秩序,将会终结(1及2项);为赎罪人所付的代价,经已偿付了(3项);神的国在地上建立,全地都充满公义,正如海洋被水淹盖(4项);至圣者(基督?),或至圣的圣所(后者似乎较合适,因为基督已在第一次降临时被圣灵膏立了),将会被庄严地膏立,被定为在耶路撒冷敬拜的地方,在千禧年期间,成为举世的宗教及文化中心(5及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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