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哈的兄子约兰于何时开始作王? 根据列王纪上一17的记载,亚哈的幼子约兰开始作以色列王时,正值犹大王约兰(约沙法之子)的第三年。(以色列王亚哈的儿子,与犹大王约沙法的儿子有相同的名字,实在令人觉得很混淆。但明显可见的,就是他们的联盟条约和交情,竟然对他们给儿子起名时也有影响!)但根据列王纪下三1的记载,亚哈的儿子约兰,是在「犹大王约沙法第十八年」时登基。两段经文的记载似乎有矛盾。但不协调之所以会产生,是基于下列原因;约沙法与亚哈联盟,上基列的拉末与亚兰人战争,亚哈希望从亚兰人手中夺回此城(我们知道这项行动结果失败了)。在此之前,约沙法采取预防措施,为确保儿子约兰可以安坐犹大王位,便命儿子与自己共同摄政。 在基列的拉末一役中,亚哈受了严重的箭伤(王上二十二34-35),后来死了。至于约沙法自己也差点丧命,因此,他预先使约兰摄政,也是颇有理由的。犹大王约兰于主前八五三年开始摄政,而他的父亲约沙法存活至五年之后,即八四八年。因此,约兰(犹大王约沙法之子)作王第二年即八五一至八五O年。其父亲于八六九至八六八年正式作王(约沙法之父亚撒于这年逝世),于是,约沙法第十八年即是八五一至八五0年。因为以色列的约兰(亚哈之子)于八五0年开始作王,所以,列王纪下一17及三1的记载均属正确:约沙法王之子约兰第二年,即约沙法王第十八年。 在此要指出,当父亲尚未逝世,委任太子作摄政王,在犹大王朝中共有六次之多:(1)亚撒死于八六九年,但其子约沙法于八七二年已开始作摄政王(共同摄政期有三至四年);(2)约沙法于八四八年驾崩,其子于八五三年作摄政王;(3)亚玛谢死于七六七年,其子乌西雅于七九0年作摄政王(可能是以色列王约哈斯的儿子约阿施将亚玛谢掳往撒玛利亚之时);(4)乌西雅死于七三九年,其子约坦于七五一年作摄政王(那时候,乌西雅患上大麻疯);(5)约坦死于七三六或七三五年,其子亚哈斯于七四三年作摄政王;(6)亚哈斯死于七二五年,其子希西家于七二八年作摄政王。在严格的司法观点看来,由五九七年开始,约雅斤才是真正的犹大王,而希西家只不过是摄政工罢了(以西结通常以约雅斤的年份来定他说预言的日期)。假如我们谨记这项原则,分裂王国里某些似乎是有冲突的日子年期,都会完全清楚明白了。 神人稍被人身攻击就要咒诅那些嘲笑他的人? 童子嘲笑以利沙秃头,因而受以利沙咒诅,于是他们其中的四十二人被两只母熊杀死(参王下二23-24)。为什么神人稍被人身攻击,就要咒诅那些嘲笑他的人? 详细研究这次事件发生时的上文下理,了解当时的情况,就知道经文所记载的不只是「温和的人身攻击」了。反之,这是严重危害公众安宁的事件。举例来说,就像我们今天美国社会中,在黑人区内游荡的一班青少年。假如超过五十名年少气盛的无赖结集成群,向一些受人尊重的长者出言不逊,甚至嘲笑侮辱有好名声的神人;如果容许这班人胡闹下去,我们就可以想像到,他们将会对以色列国的宗教中心(伯特利)的市民进行什么暴力活动。可能就是因为上述原因,神认为要用特别的方式将他们其中四十二人置诸死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以利沙在咒诅他们时,要求神使用如此特殊的方式惩罚他们),使其他会骚扰伯特利的青少年惧怕,认识到不能以轻视侮辱的态度对待耶和华神或受膏立的先知。 由这时开始,全以色列国肯定会相信以利沙是真先知,他的说话有来自神的权柄。在这事情发生后,亚哈的儿子约兰(他是个不敬神的君王)对以利沙的态度也改变了,也以尊敬的态度对待以利沙(参王下三ll-13)。 先知以利沙向亚兰军队撒谎,他岂不是犯罪吗? (王下六19) 若考虑当时由以利沙所着手策划的布局,严格来说,以利沙并没有撒谎。亚兰王便哈达派军队围困以利沙所在的那城,以利沙便对那些先头部队说:「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你们跟我去,我必领你们到所寻找的人那里。」在前一晚,以利沙的确还在多坍,而便哈达的军队也是往多坍进发。不过,到了第二天,上述两件事情都不正确了。为什么呢?原来以利沙已经出城迎接那些军兵了。因此,假如军队要捉拿以利沙。那么,前往多坍的道路已不是他们正确的路途。于是,当以利沙说「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时,他正是报告了正确的消息。那时候,以利沙的目的是走在他们的前面,下到撒玛利亚,在那城市里,军兵便不再会「眼目昏迷」(即认不出以利沙)。因此,以利沙所说的后半段说话也是正确的,假如他们跟随以利沙前往撒玛利亚,他们便会发觉以利沙在这城里面。第二十节显示以利沙如何应允了他向军兵所作的承诺一一他们在撒玛利亚「看见」他们奉命要捉拿的先知。然而,亚兰王所差派的军兵非常不幸,当他们进入撒玛利亚后,便看见他们希望捉拿的人——以利沙——正受一大队以色列军兵保护着,而亚兰兵自己,却被重重包围。 列王纪下第六章,描写了耶和华神如何令亚兰军兵眼目昏迷,以致全部军队都溃败了(他们的情况,正好像所多玛人要冲入罗得的家中时,也是眼目昏迷,参创十九11)。然而,若我们认为以利沙撒谎,是不合理的。因为严格来说,以利沙说话里的每一部份都是正确的。经文没有记载他说:「我不是你们正要找寻的人。」以利沙只是对亚兰军兵说,他会引领他们进一个城,他们可以在那里找到他们要寻找的人,而以利沙就紧接在亚兰军兵之前进入撒玛利亚城。 约兰之子亚哈谢于哪一年开始作王? 根据列王纪下八25的记载,犹大王约兰之子亚哈谢登基,正值以色列王亚哈之子约兰作王的第十二年。但到了列王纪下九29,经文指出亚哈谢登基作犹大王时,是以色列王亚哈的儿子约兰的第十年。两段经文所记载的数字,是否相差了一年呢? 约兰之子亚哈谢,于主前八四一年开始作犹大王。若将这年份与北国帝王的年份相对照,而根据非登基年的年谱,就是约兰的第十一年。列王纪下八25所用的是非登基年,而九29所指的却是登基年的年谱,读者是否觉得混淆呢? 事实上,由主前九三O至七九八年,北国沿用非登基年制度;但由七九八年开始(约哈斯之子约阿斯登位之年),直至七二二年撒玛利亚陷落为止,北国所采用的是登基年制度。至于南国犹大,由主前九三O开始,至约沙法之子约兰登位(八四八至八四一年)或八五O年约沙法逝世之前为止,采用登基年年谱。约由八五O年间始,至亚哈谢之子约阿施作王之后期(八三五至七九六),则转用非登基年年谱。此后,再转而沿用登基年年谱。 登基年制度之意,是新王登位后的第一个新年开始,才计算入国家历法里的第一年。 因此,若以登基年年谱计算,约兰的第十一年,就即是非登基年谱的第十二年了,这一年,就是主前八四一年。 亚哈谢与约雅斤登基时的年龄问题 亚哈谢开始作王时,年纪有多大(比对王下八26与代下二十二2)?约雅斤登基时又有多大呢(比对王下二十四8与代下三十六9-10)? 一般来说,抄写员很容易犯上两个在抄写方面的错误:第一是专有名词的写法(尤其是不常见的专有名词),其次是数字。我们可能会希望在多个世纪以来,圣灵都保守圣经的抄写员免于犯任何错误,这当然是最理想的情况了。必须有神迹出现,才可能有一份全无错误的抄本。事实上,在文士的抄写过程中,不可能绝无错误。 无论抄写圣经或其他书卷,在一段又一段的抄写过程中,任何抄写员都难免有笔误。我们可以肯定,圣经的每一卷书都是直接由神启示而写成,最初的那份手稿是绝无错误的。但在众多抄本之间已被证实有歧异的经文,从没有一处足以影响圣经所表达出来的教义。从这方面看来,圣灵确实保守了圣经的流传过程。 上述两组经文所记载的数字的确出了问题,而误差都是以十年计的。代下二十二2记载亚哈谢登基时有四十二岁,但王下八26却说他只不过二十二岁。幸好有其他足够的经文证据,支持亚哈谢开始作王时年二十二岁。根据列王纪下八17,亚哈谢的父亲约兰是约沙法的儿子,约兰开始作犹大王时年三十二岁。八年后,约兰去世(当时是四十岁),儿子亚哈谢继位。因此,当父亲四十岁时,作为儿子的亚哈谢绝无可能是四十二岁。 约雅斤的情况也一样。历代志下三十六9-10记载他开始作王时只有八岁,而列王纪下二十四8却说他有十八岁了。圣经内有足够证据,证明八岁是错误的,十八岁才正确。那么,约雅斤作王只有短短三个月。圣经指出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由此看来,他显然已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成年人。 观察上述两组经文,可知两者的误差都以十年计。亚哈谢是四十二相对于二十二,而约雅斤是十八相对于八。研究这两段有歧异的经文,较佳的方法是观察在以斯拉及尼希米时代,那些居住在埃及伊里芬了岛的犹大人用以记载数字的符号(幸好我们从伊里芬丁发掘到大量蒲纸文件),他们用尾部呈钩状的一划来代表「十」因此,「八」用/III III代表,「十八」便写成/III IIII,「二十二」。因此,假如文士所根据抄录的手稿本身已有污渍或破毁了,那么,他漏掉了一或两个代表十的符号,也极有可能。 另外有一个例子,也可显示抄录时的错误。西拿基立于主前七O一年侵略犹大,根据列王纪下十八 13记载,那年是希西家在位第十四年,于是,我们便可由这节经文而推算出。希西家于七一五年登基作犹大王。然而,列王纪下其余六次提及希西家作王年数或登位年份的经文,都清楚指出希西家于七二八年开始摄政,到七二五年正式作王。至于西拿基立,他在主的七0五年才成为亚述王,并在他作王第四年进攻犹大。因此,七O一年进攻犹大是毫无疑问的。从上述推论看来,列王纪下十八13的「十四」,应是原来「二十四」的手民之误。希伯来文记载年数的符号,当抄写员抄录一卷涂污了的以赛亚书时,看不清楚三十六1所记载的年数;于是「十四」这个错误便从此出现了。到了后来,另一文士抄录列王纪下十八章,遇上西拿基立进攻犹大的年数时,记起以赛亚书内的年份,便决定将列王纪下十八章十三节的年数「改正」,以符合以赛亚书的记载,这是我知道的最有可能的解释了。(请亦参看下文第四条问题) 神为何定耶户流人血的罪? 神会委任耶户灭亚哈的全家(王下九6-10;十30),为什么他后来又定耶户流人血的罪呢(何一4)? 列王纪下九7、8记载:「你要击杀你主人亚哈的全家,我好在耶洗别身上伸我仆人众先知,和耶和华一切仆人流血之冤。亚哈全家必都灭亡,凡属亚哈的男了,无论是困住的,自由的,我必从以色列中剪除。」这是神委派耶户的使命,毫无疑问,耶户已彻底执行了。耶户从基列的拉末骑马往耶斯列,射杀约兰王以及犹大王亚哈谢(因为亚哈谢是耶洗别的孙儿)。之后,耶户到了撒玛利亚,恐吓该城的长老,要他们将住在王宫里的亚哈的七十个儿子全数杀死(参王下十1-10)。不久,耶户计划将以色列所有领导拜巴力的人杀掉。他首先安排拜巴力的人在巴力庙内大事庆祝,然后就在巴力庙里杀死他们。耶户将巴力崇拜者关在庙里,就命军兵进庙屠杀他们,之后更将巴力庙拆毁焚烧,使这些地方永不可能用以敬拜巴力(18-27节)。 耶户以铁腕手段对待拜偶像者,以严厉手段打击国境内的巴力崇拜。因此,耶户得到神的赞许:「耶和华对耶户说,因你办好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亚哈家,你的子孙必接续你坐以色列的国位,直到四代。」(王下十30)亚哈及耶洗别曾杀害耶和华的几百个祭司(王上十八14、13),于是,神委派耶户执行审判,而耶户更彻底铲除以色列境内的那些残害人心灵的偶像崇拜。为这缘故,神确立耶户的王位,他之后「四代」的子孙也都安坐在王位上。(即是约哈斯,八一四至七九八年;约阿斯,七九八至七八二年;耶罗波安二世,七九三至七五三年;撒迦利雅,于七五二年登位,但数月后即被暗杀。) 然而,耶户在他自己一生的功绩中,并未能享受作为一国统治者或捍卫者的权势。亚述王撒曼尼沙三世的黑色方尖纪念碑(Black Obelisk)记载着,耶户(暗利之子)向他俯首称臣,因为撒曼尼沙三世攻打大马色王便哈达,占领比布罗斯(Byblos)、推罗及西顿这几个腓尼基城市。耶户欲讨好亚述,便向亚述王归顺求和。但列王纪下十33的记载更显示,远在亚述侵略以色列之前(撒曼尼沙第二十一年,约为主前八三二年),耶户已将约但河东的玛拿西、迦得及流便之地(后来,流便的大部分土地被摩押王玛沙攻占),割让给大马色王哈薛。至于耶户的儿子约哈斯(八一四至七九八年),更完全俯首称臣于哈薛及其子便哈达第二(王下十三1-3)。但到了约阿施(七九八至七八二年)时,神使他三次击败亚兰侵略时(王下十三19),又在伯示交战场上擒获犹大王亚玛谢(十四13),并拆毁耶路撒冷的城墙。至耶户的曾孙耶罗波安第二时,却在战场上取得极大胜利。因为正如先知约拿所预言的(王下十25-27),耶罗波安第二收复约但河东各支派之地,有些地土正是以前耶罗波安第一所拥占的。 那么,先知何西阿又是基于什么来宣布神对于耶户王朝的审判呢(何-4-5)?因为,当耶户执行神所委派的任务,除灭亚哈家时,他的动机不纯正。虽然耶户所做的都是依照着神的意思,但却出于耶户属肉体的狂热,并基于自己的益处而力求自保。王下十29如此形容耶户:「只是耶户不离开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就是拜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犊。」第三十一节继续说:「只是耶户不尽心遵守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律法,不离开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耶户的子孙也显露出同样的动机,因为约哈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总不离开。于是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将他们屡次交在亚兰王哈薛和他儿子便哈达的手里。约哈斯恳求耶和华!耶和华就应允他,因为见以色列人所受亚兰王的欺压。」(王下十三1-4) 至于约哈斯的儿子约阿斯,也好不了多少。虽然约哈斯与先知以利沙保持良好的关系,尊敬以利沙(王下十三11)。耶罗波安第二虽然在战场上取得辉煌成果(王下十四25),并且管治以色列国一段长时期(23节。主前七九三至七八二年与父亲共同摄政;七八二至七五三年独掌政权)。不过,他与耶和华神的关系,并不比他父亲的为佳,「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不离开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一切罪。」(王下十24)我们从整卷阿摩司书(特别是二6-16,四1,五5-13,六1-8),可知当耶罗波安统治北国期间,那时的政府、社会及人民道德衰落的情况。根据阿摩司书一章一节的记载,阿摩司于「大地震前二年」,正当犹大王乌西雅当政期间发预言:因此,必定是主前七六O至七五五年之间。 何西阿书一章四节所显示的原则是,纵然为神工作,服从神的命令而行,但若犯了流人血的罪,而其流人血的动机是出于自己的意思,为求保持自己的利益,那么,这人仍需负起自己流人血的罪。假如动机真诚,为要使神子民的信仰保持纯正,保存神的真理,那又另当别论。(例子之一是先知以利亚,他在迦密山上与四百五十位巴力先知比试而获胜之后,将他们置诸死地。)因此,耶户「在耶斯列杀人流血的罪」,到了第四代的撒迦利雅庆祝生日的宴会上,他的亲信,统领战车队的将领沙龙,便将撒迦利雅谋杀,自立作以色列王(王下十五10)。 比加是否真的统治了撒玛利亚二十年? 列王纪下十五27记载:「利玛利的儿子比加在撒玛利亚登基,作以色列主二十年。」这节经文出了问题,因为比加于七三九年谋杀了米拿现的儿子比加辖,在这时候,比加才在撒玛利亚设立了治理以色列的总部(王下十五25)。但到了七三二年,比加便被何细亚谋杀篡位。由此看来,比加在撒玛利亚管治以色列国只有八年,而非二十年之多。 要了解经文所说「二十年」的意思,我们必须回头看看主前七五二年所发生的事情。在那一年,耶罗波安第二的儿子,以色列王撒迦利雅被统领军队的沙龙谋杀。但沙龙作王只有短短一个月,因为米拿现从得撒出发,进攻撒玛利亚,杀掉沙龙而篡位(参王下十五8-16)。七四五年,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攻打以色列,米拿现向亚述进贡,送出一千他连得银子,于是米拿现得到亚述的「承诺」,成为受亚述摆布的傀儡皇帝(19节)。可能是因为米拿现当时要面对国内的反对势力,所以需要亚述方面的支持。事实上,米拿现面临这种困境,早在七五二年撒迦利雅被杀之时,利玛利的儿子比加早已有野心于以色列的王位。比加更于基列设立总部,管理以色列国于约但河东岸的领土。比加显然一直以来都与米拿现争持不下,直至主前七四二年米拿现去世之时,那时候,他必定与米拿现的继承者比加辖达成协议,条件是比加管理撒玛利亚的兵权。到了后来,比加与五十个从基列而来的支持者密谋策划,在王宫内杀死比加辖。于是,比加自立为王。 那么,中间相隔的「二十年」又怎样定断呢?撒迦利雅(或沙龙)被杀后,比加在约但河东设立起自己的政府。不过,他肯定没有足够力量赶走西岸的米拿现。但在比加自己的心目中,他的政府是以色列国唯一合法的政府,他当然有权在撒玛利亚设立国都。最后,在七四O至七三九年间,他设计杀害了比加辖,正式在撒玛利亚设立了政府。但在理论上,比加在撒玛利亚作王的期间,应由七五二年开始计算。 「埃及王梭」并「古实王谢拉」的问题 列王纪及历代志有提及「埃及王梭」并「古实王谢拉」;但圣经以外的文献都没有提过这两位王。那么,能否就此推论列王纪及历代志时面所述的,并非历史事实呢(参王下十七;代下十四)? 对于这问题的最简单明白的答案就是:圣经所记载的事迹,从未有被证实为不符史实。假如我们要继续讨论下去,就要指出,若圣经所记载的都是史实,就不需要任何经外文献来确证圣经的真确性,这是最基本的原则。无可否认,有无数史实曾被圣经或经外文献记录下来,但无论这些史实是否被记下,这些事实确是发生过。假如某件史实只见于经外文献,圣经从未提及,那么,我们亦毋须援引圣经来否定这件事情的真实性。相反来说,也是一样。以往发生的任何事情,无论是否有记载于经外文献里,这事件都已成为历史的一部份。 当圣经记载了一些不可见于经外文献的名字或事迹,而有学者因此而怀疑圣经的真确性;若要证明这些学者的怀疑论调并非空穴来风,就要建立起一个论调——在可信性这方面来说,圣经比其他一切经外文献都较低。然而,现实情况是否如此呢?若在任何异教文献都找不到「梭」和「谢拉」的记载而因此就假设圣经与史实不符:就会陷于由前题而演变出来的结论当中(sequitar),这绝非做学问的真正态度。假如仍有人抱上述的怀疑态度来求证圣经的真实性,我就要提醒他,近一百五十年来考古学方面的发现,已使很多以前被视为虚构的名字,被证实为真确。举例来说,一八五O年时,很多学者都断言否定亚述王撒尔根二世时有赫人及何利人,亦否定有迦勒底的巴比伦王伯沙撒,学者甚至否定了所多玛与蛾摩拉确实存在过。但到了近来,上述人物的真实性已被学者接纳了;因为在过去的一百五十年中,在考古学上有很多发现,而上述人物确记载于就近发掘所得的文献里。 由此得知,以怀疑的态度看圣经里的历史记述,已被证为完全站不住脚。考古学发掘的证据显示,那些好批评圣经真确性的人,其实没有支持的基础。与此相反,一个有效得多的研究路向是,直至被证为错误以前,都应假设圣经的记载是确实而可靠的。(当然,我们要在考古学发掘的亮光下,详察圣经所记载的史实。)直至目前为止,在笔者的记忆之中,考古学发掘的资料尚未确证任何圣经资料失实。 讨论了原则性的问题后,我们再回到「埃及王梭」这条问题上。王下十七 4所提及的埃及王「梭」(So'),在主前七三O至七二0年末期,与撒玛利亚的何细亚一度联手抗拒亚述,然而,我们不能确定「梭」是否一个王的名字。这节希伯来经文可作如下翻译:「他(何细亚)差人往塞斯(Sais,当时埃及王梭的首都),往见埃及王。」当时的埃及王名叫提夫拿克(Tefnakht,约七三0至七一O年),他在塞斯设立其行政总部。(上述说法乃根据K.A.Kitchen的文献“So",刊于J.D.Douglas,ed,New Bible Dictionary [Grand Rapids:Eerdmans,1962],p.1201) 至于古实王谢拉(kusi代下十四9-15)的真确性,无可否认,这名字不见于圣经以外的古代文献。在犹大王亚撒期间(九一O至八六九年),谢拉显然不是埃及的统治者。因为在这期间,确实没有称为谢拉的埃及王。据吉青(K.A.Kitchen,The Third Intermediate Period in Egypt[Warminster:Aris&Phillips,1973])估计,玛利沙之战大概发生于主前八九七年,当时的埃及法老奥琐冈一世(Osorkon I,属于利比亚王朝[Libyan dynasty],而非古实王朝[Cushite]的第二十八年。但古青继续说:「到了八九七年,奥琐冈一世已届暮年,因此他可能差派一名努比亚(Nubian,或古实 [Cushite])将军带兵进攻巴勒斯坦……但谢拉败于犹大王亚撒,因此,埃及神庙的墙上便没有刻着奥琐冈胜利而归的浮雕。」但在奥琐冈之父示撒大胜耶罗波安之时,便将自己的凯旋风姿刻成浮雕。 西拿基立进攻犹大之事在几时? 怎可能发生于希西家王第十四年? 马所拉经文的列王纪下十八13记载:「希西家王十四年,亚述王西拿基立上来进攻犹大的一切坚固城,将城攻占。」但根据西拿基立自己于泰勒梭柱(Taylor Prism)的记载,他于主前七O一年进攻犹大,将这年份对照十八章十三节,可知希西家迟至七一五年方作犹大王。然而,就在同一章的第一节,经文指出希西家作犹大王时,是以色列王何细亚的第三年;照年谱推算,这年应是主前七二九或七二八年。希西家在这年被加冕为摄政王,协助其父亚哈斯(亚哈斯死于七二五年)。列王纪下十八章九节指出,希西家第四年是何细亚的第七年,而希西家的第六年则是何细亚的第九年(即主前七二二年);因此,十八13显然与十八l、9及10起了冲突。由此看来,我们所作出的结论必须是:马所拉经文保留了一个源自较早时期的错误(这个错误同时出现于以赛亚书三十六1,可能是因这节经文而导致列王纪下十八13起了讹误),就是代表「十年」的符号弄错了。因此,「十四」应为「二十四」的讹误。(欲详细研究这问题,读者可参考上文关于王下八24,下文以斯拉记二章及尼希米记七章的问题。亦参拙着,Survey of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pp.291-92,and E.J.Young,Book of Isaiah:New International,Com.mentary,2 vols.[Grand Rapids:Eardmans,1969],2: 540-42。) 亚哈斯的日晷之前进的日影往后退了十度? 根据列王纪下二十8-11及以赛亚书三十八8的记载,亚哈斯的日晷向前进的日影,往后退了十度。这情况怎可能会出现? 上述经文所记载的,是一件神迹。这神迹之所以会出现,乃始自希西家的祈求(王下二十10),先知以赛亚为此事祷告(11节),并由神恩慈地使这事成就(赛三十八7-8)。根据圣经记载,起因是希西家长了一个可能会致人于死地的肿瘤或疔,以赛亚亦警告他不久于人世。于是希西家祈求神,而神就应允他,并给他一个兆头,使希西家更肯定明确知道神已应允。假如是可用气象或天文定律来解释的不寻常的现象,这现象就不足作为神所给予的记号,以表达他答应了某些急切而难以成就的要求。我们或可以猜测当时的大气层内出现了一股特别湿冷的气流,使太阳光线起了不寻常的折射。然而,这种不寻常现象刚好出现于希西家及以赛亚的要求与祷告之时,这种巧合本身已是神迹了。神早已用他充满权能的话语,从无有之中创造了万物,在他来说,希西家这个神迹又怎会是难成的事呢? 比罗达巴拉究竟在哪里? 主前七0一年之后,比罗达巴拉但的使者往见希西家;比罗达巴拉但在此时已被逐出巴比伦了(王下二十12-15)。 比罗达巴拉但(楔形文字的写法是Marduk-apaiddin)于七二一至七一O年稳握巴比伦政权,而希西家于六九八或六九六年逝世,假如他得重病的日期乃在去世之前十年,那么,就是发生于七一一或七一二年。至于巴比伦方面,撒珥根二世于七二二至七0五年作王(严格来说,他是亚述王手中的傀儡),他在位期间,组织东西协约(entene cordiale)以抗拒亚述大封主。于是,列王纪此段经文所记事件正与巴比伦的外交策略和谐一致。由上文看来,假如我们将希西家得病的日期置于此段时间,而不是在西拿基立七O一年入侵事件之后。那么,巴比伦派遣的使节就更符合希西家作王的年代了。 然而,我们又怎能将希西家得病的日期,订于亚述于七O一年入侵犹大事件之前呢?以赛亚书已清楚记载了西拿基立入侵的过程。以赛亚书三十八1的「那时」,所指的就是三十七章记载的事件。根据这章经文可知,神的使者一夜之间就取去十八万五千个亚述兵的性命,因而使西拿基立这个侮慢神、否认神的亚述王从耶路撒冷退回尼尼微。本来我们可以恰当地将两件事串连起来,但当我们察看三十七38所记载的谋杀事件,就觉得有困难存在,因为经文所记的谋杀迟至六八一年才发生。紧接着的是三十八1的「那时」,就变成是指希西家迟至六八一年才得病,并且他在十五年后才去世(第五节)。然而,所有学者(甚至Edwin Thiele也包括在内,他错误地将希西家于七一五年登位的日期推得更迟,请参看其着述A Chro-nology of the Hebrew Kings,[Grand Rapids:Zondervan,1977]P.65)都接受列王纪下十八2所记希西家作王只有二十九年。没有学者认为他在六八六年以后仍作犹大王,舆论六八六年之后的十五年——六六六或六六五年了。由此看来,三十八1的「那时」所指的并非前文西拿基立于六八一年被儿子暗杀的事件了。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应视「那时」为开始一个新段落的公式化引言——「那时希西家病得要死」。与此相似的引言,可见于以斯帖记一2(带出亚哈随鲁王欢喜臣仆的一段记载,与一1毫无关系)、士师记十七6(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还有士师记十八1及十九1。亦可比较马太福音三1(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大的旷野传道),这段经文与二22绝无关系,因为后者所指的,可能是约瑟一家从埃及返回巴勒斯坦,居于拿撒勒,当时是公元六年希律亚基老逝世之年。这时候,施洗约翰还只有十一岁,又怎能够在旷野传道呢? 假如以赛亚书三十八的「那时」,并非指西拿基立于七0一年离开巴勒斯坦之后的一段日子,这节经文对于希西家得病的日子又有何暗示呢?我们早已建议希西家患重病而得应许的日子乃在七一三年左右,因为希西家必定在六九八至六九六年逝世(他的继承人玛拿西,于登位时还只有十二岁,他作犹大王直至六四二年,其统治期有五十五年,这是所有圣经学者都同意的。请参王下二十一1)。因此,他得神应许延长寿数大约在七一三或七—一年。以赛亚书三十八1告诉我们,比罗达巴拉但遣使往见希西家,祝贺他从重病中复元;因为比罗达巴拉但于七一O被逐出巴比伦,只在七0四或七O三年期间暂返旧地。由此看来,比罗达巴拉但的使者绝不会迟过七——一年到达耶路撒冷——紧接在希西家痊愈之后。上述推论显示出以赛亚书三十八章的一段记述被置于三十七章西拿基立围攻耶路撒冷事件之后,并非为要依照事情发生的先后次序,而是将记载的主题转变了,为要符合以赛亚心目中的一个目的。那么,以赛亚究竟存着什么目的呢? 为了弄清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我们需要察看,当以赛亚将神的信息传达予希西家,指出他将自己的宝物呈示于巴比伦使节面前,是出自骄傲之心的愚昧,以赛亚针对此而发的预言有一些隐藏着的意思。三十九6记载了以赛亚对希西家的不祥警告:「日子必到,凡你家里所有的,并你列祖积蓄到如今的,都要被掳到巴比伦去,不留下一样,这是耶和华说的。」综观当时的巴勒斯坦及米所波大米的局势,巴比伦还在亚述的控制底下,以赛亚这段预言着实令人诧异。然而,这就是神对于背逆的子民的审判,他已经将计划向先知以赛亚显明,就是他要透过巴比伦人(特别是迦勒底人控制下的巴比伦)施行审判,将不顺服神的犹大人全部掳去,令这地荒凉。从这个角度看,第三十九章正适合作为一段导论,带出四十及以后数章以赛亚的预言,这些预言都是在希西家的不肖子玛拿西统治期间发出的。第四十章预设了巴比伦的掳掠是肯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注意力已由亚述的围困转移至尼布甲尼撒将会对犹大作出的威胁,尼布甲尼撒将会攻陷耶路撒冷,将犹大人掳走。而以赛亚同时作出应许,当被掳之期完结,犹大至终会重归故土。第三十九章所记载的事情,极适宜于作为第四十章的引言,因为前者正好解释了巴比伦——比罗达巴拉但的总部——侵略犹大的原因。 约雅敬因何事致死?死于何时及何地? 列王纪下二十四6指出:「约雅敬与他列祖同睡,他的儿子约雅斤接续他作王。」这段经文所涵指的意思是,这位行恶事的王死后,得享君王的葬礼,葬于王家墓地内。(虽然「与他列祖同睡」有可能是指他在阴间与众先王相会。) 历代志下三十六5-8则记载:「约雅敬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上来攻击他,用铜链锁着他,要将他带到巴比伦去……又将耶和华殿里的器皿带到巴比伦……他儿子约雅斤接续他作王。」这段经文可解作约雅敬被带到巴比伦,成为阶下囚,在巴比伦渡过余生——这事情发生于五九八年,因为他从六0八年开始作王十一年。但这段经文却没有明说约雅敬以后没有从巴比伦返回巴勒斯坦,作为尼布甲尼撒手中的傀儡。因为约雅敬可能向巴比伦王作出庄严的承诺,愿意永远效忠,并答应永不再与埃及的法老尼哥合谋来对抗迦勒底的大封主。果真如此,约雅敬可能于六0四年被掳。那时候,尼布甲尼撒的权力已扩张至亚兰、腓尼基、撒玛利亚及犹大,并将约雅敬带走,作为人质,正如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亚撒利雅一样。 从历代志下三十三11-12的记载可知,亚述王亚述巴尼帕将玛拿西掳走,囚禁在巴比伦,直至玛拿西为以前所做的恶事悔改,才被亚述王恢复其犹大王位。同样道理,约雅敬也有可能在耶路撒冷再次登基作王,成为迦勒底工手中的傀儡。当圣经记载约雅敬被掳走时,并未清楚言明耶路撒冷于五九七年陷落,但记载其幼子约雅斤被掳时,却指出「又将耶路撒冷的众民和众首领,并所有大能的勇士,共有一万人,连一切木匠、铁匠、都掳了去,除了国中极贫穷的人以外,没有剩下的。」(王下二十四14)而且,在尼布甲尼撒第二次来犯时,不单只「将耶和华殿里的器皿带到巴比伦」(代下三十六7),却是「将耶和华殿和王宫里的宝物『都』拿去了。(王下二十四13)。 由此看来,历代志下三十六5-8所记载的,并非列王纪下二十四14的那件事。前者发生于六O四年,而但以理及其他友人均于此时被掳;后者则迟至五九七年,被掳去的是第二位王——约雅斤,巴比伦人还带走大量宝物及俘掳。因此,上述两段经文并不出现互相冲突的过程,而圣经本身的资料排除了将两段经文视为记载同一事件的可能性。 然而,约雅敬逝世时的情景及地点,却比王下二十四6一小节经文所显示的更令人悲痛。根据耶利米书二十二18-19的记载:「所以耶和华论到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如此说,人必不为他举哀……他被埋葬,好像埋驴一样,要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门外。」上述说话预言了当约雅敬死后,其尸身受到侮辱性的处置(约雅敬极可能死于五九八年十二月七日)。君王的尸体通常都会埋葬于皇室墓地里(无论是在举哀期间或于稍后才埋葬),但约雅敬的尸体被弃置在露天的陷坑中,像一只牲畜所受到的对待一样。后来,他就被埋葬在耶路撒冷的城墙之外,这正好反映他的恶行,以及统治期间为犹大带来的灾害。至于约雅敬的儿子约雅斤,也遭遇同一命运——被尼布甲尼撒掳走。 约雅斤登位作犹大王时,是八岁抑或十八岁? 列王纪下二十四8告诉我们,「约雅斤登位的时候,年十八岁」,但历代志下的平行经文却指出,当约雅斤开始作王时,年仅「八岁」。在列王纪下及历代志下这两段经文中,显然有一处起了讹误,是抄写员弄错了。这种错误的起因,是抄写所根据的那份古卷被涂污或破损了。历代志上下成书于主前五世纪(极可能是在以斯拉的监督之下进行),这时候用以记载数字的有一套符号,以右边末端有一小钩的一划代表「十」,两个这样的符号代表「二十」(参看研究王下八26的那条问题);「十」以下的数目则以一列稍微倾向右边的一「/」代表,通常是每三个成为一组。 在两段经文的数字中,错误的可能是历代志下三十六9。因为八岁着实是太年幼了,不能承担起国家领导者之职(虽然亚哈谢之子约阿斯作王时也只有七岁;王下十一21;约西亚亦于八岁作王;王下二十二1)。另一方面,迦勒底人亦视他为一个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成人来加以对待,在五九七年以后,把他囚禁在巴比伦。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抄写员根据被涂污了的古卷抄漏了一个「十」的符号,这可能性远超过抄写员自己加添一个「十」的符号在「八」字之上。 当我们接纳上述解释时,就出现了一个可能性——约雅敬于极年青时就娶妻生子(十六或十七岁),但无论如何,有一些犹大王族似乎倾向于早婚。换言之,若约雅敬于六O八年作王时有二十五岁(王下二十三36),又假如约雅斤于其父亲去世时(五九八年)有十八岁(参王下二十四8),两者在时间上的差距也只有十七或十八年。在犹大王族中有另一个早婚的例子,亚哈斯于十三或十四岁时成为希西家的父亲。亚哈斯于七四三年作摄政王时是二十岁,至七二五年去世时,其子希西家已二十五岁(参看王下十六2[代下二十八1];王下十八12[代下二十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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