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旧约圣经曾清楚说明圣徒的"十一奉献";但新约似无清楚说明此点。当然新约恩典时代,圣徒一切属灵标准比律法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但现今有些教会以十一奉献为口号,而鼓励信徒达此目标,我们现在既处于恩典时代,是否训勉信徒乐意尽力奉献,较之规定一个标准,更合圣经真理呢? 答: 一、十分之一的奉献,并非起于律法时代。在律法时代之前的应许时代中,亚伯拉罕已实行奉献十分之一(创14:20;来7:1~10)。应许时代实际上可以说得是"旧约的恩典时代";所以现今鼓励信徒奉献十分之一,并不与恩典时代之原则冲突。但不同的是:律法下的人奉献十分之一是因为那是"律法";恩典下的人奉献十分之一,却不是由于那是一条"律法",而是由于主爱的激励。 二、鼓励信徒奉献十分之一或尽力奉献,都同样合乎圣经真理。不过信徒不应当以十分之一的奉献作为最高标准;那只是新约信徒学习实行完全奉献之生活的起点而已。但若不实行十分之一的奉献,而只说要"尽力"奉献,这种"尽力"常易为肉体所乘,使人渐渐变成连百分之一也没有奉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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