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是否真的在礼拜五?若然,则"三日三夜在地里头"怎样计算? 答:关于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是在末周中的哪一日,解经家有三种不同的见解,即:(1)认为主是在礼拜三受死;(2)认为主是在礼拜四受死;(3)认为主是在礼拜五受死。这三种见解之详细理由,讲参阅丁良才牧师着之福音合参注释。 笔者个人,接受最普遍的那种见解,即认为主是在礼拜五日受死之见解,理由如下: (1)可15章42节说:"到了晚上,因为这是预备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按这节经文的"晚上",就是上文所记主被钉的那"晚上",而这"晚上"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这样,安息日既是礼拜六,安息日的前一日(或称预备日)当然是礼拜五了。可见主受死是在礼拜五。其它三卷福音的记载 -- 太27章62节、路23章54节、约19章31节,都同样表明主是在安息日前一日的"预备日"被钉的。不论主张主是在礼拜三或礼拜四受死的见解,均无法对这些记载作最忠实而不加揣测的解释。 (2)主耶稣屡次对门徒说他要在"第三日"复活(太16:21,17:23,20:19;路9:22,18:32)。马可则记"过三天"(可8:31,9:31,10:34)。而按太27章62至64节的记载 --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 -- 显见这第三日的算法就是以主受死的那一日(预备日)为第一日,而预备日的次日(即安息日)为第二日,主复活日为(第三日)。 并且这种算法和犹太人的习惯是相符的。犹太人对日子的计算是大约讲的,正如这里63节的"三日后"与64节的"第三日"是同一意思,可以互相调换着说的。因此马可所记的"过三天"和马太所记的"第三天"也是一样的意思。 不过,反对主在礼拜五受死的人,却紧握主在太12章40节所说的话 --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认为主既明说三日三夜,就必须是"三日三夜"。其实太12章40节的"三日三夜"是不应当被过份强调的,因为: 甲、主在那里所说的"三日三夜",只是按约拿曾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的预表来说的。预表只是大约的象征,不是绝对相似的象征;所以讲预表时是不能过于拘泥字意,而应当较着重灵意的。并且这里的注重点,是在于说明:约拿在鱼腹所预表的"主的复活"这件事,就是这世代最大的神迹,而不是要说明主复活是在死后之若干日。 乙、主耶稣既在说这话以后屡次对门徒说他要在死后"第三日"复活。这样,我们用主以后屡次讲的"第三日"作为主先前按约拿的预表所说的"三日三夜"的注解,便是那"三日三夜"最合理的解释了。 换言之,主照约拿三日三夜在鱼腹中之预表所引申出来的"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这句话,按主自己的见解,就是指着他要在死后"第三日"复活的意思。 丙、退一步说,若认为这"三日三夜"必须按字面的数目完整地应验的话,则主死的时候既在黄昏,主的复活也应当在黄昏,才会圆满地应验"三日三夜"的意思。但照四福音关于主复活的记载,如果说主是在礼拜六的黄昏便已经复活,是难以置信的。这样,不论是主张主在礼拜三或礼拜四受死的见解,均同样不会是"三日三夜在地里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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