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太福音,这叙述(包括末世预言)成为了最后一个(第五个)的谈论部份。马可没有这长篇的叙述,路加的叙述只有六祸。相信马太与路加对耶稣向法利赛人或文士的指责资料作了一些"编辑"。 耶稣是向他的门徒和会众述说和教导,并不是向着法利赛人来指责他们。路加的叙述中曾提起律法师的问答。从这些叙述的资料中,我们今日真的了解到当时的法利赛人(为人师表,卫道之士)是多么的丑 。 〖 太 23:1-12 〗 「坐在摩西的位上...」耶稣首先承认,并且吩咐人接纳法利赛人的教导。但是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当时在各会堂的门口有一石座位是留给权威的教师,尤其是文士们,常坐在那里教导。 「难担的重担」当时人称为「陀拉(律法)的轭」(The Yoke of Torah)。可见法利赛人或文士所教导的是何等的严厉和苛责。许多人遵守不易。一般的人也对法利赛人没有好感。 法利赛人「不可效法的行为」有几样∶ a.身上的经文“加大号”。「佩戴」是头上一片套着头巾的皮带子(出13:9,16;申6:8;11:18)。上面写有律法经文(申11:13-22;6:4-9;出13:11-16;13:2-10)。衣缎子上的经文也特得弄得显目(民15:38;申22:12)。 b.喜欢显露自己。尤其在各种场合的集会或筵席上。 c.喜欢别人称呼他们为「拉比」(律法教师),或「师尊」(解经教授)。在犹太人之间,因为出自一位亚伯拉罕,是用弟兄姐妹的称呼。基督教会也应用这观念,因出自同一的基督,而互相称呼为弟兄姐妹。 d.「父」的称呼并不出现在犹太人之间,虽然有时犹太人把管治百姓的长老称为「父」(只用众数来统指,徒7:2;22:1),或个别对著名的律法师称为「父」(王下2:12;13:14)。相信这是马太警惕当时教会不可有这样的作法,因为这称呼(阿巴父)是特别用来对神的称呼,尤其是在祷告时。 最后,耶稣提出正确的态度-就是谦卑。这和法利赛人的专权和虚伪比较。这种的谦卑是应该从事奉的角度来看,并不是自卑和懦弱。 〖 太23:13-36 〗 法利赛人那种「不可效法的行为」在这指是「假冒为善」(hypocrisy)的行为。 以下耶稣列出七个(路加只有六个)法利赛人因「假冒为善」而来的祸。 第一祸∶法利赛人的解经和教导误导了真正信仰和行为,以致许多人不能完成神的律法/诫命而失去了进入天国的机会。有一些古卷列有第十四节。相信是因可12:40的影晌而加入。 第二祸∶把许多有心信教的人带领或误导至地狱去。「入教」(proselyte)是指一些外邦人到会堂改信犹太教者。通常要受了割礼以后才算是真正入教,也必需遵守律法。相信是这班法利赛人故意要这些入教者加倍遵守许多犹太人的传统律法,以致在其它伦理的事上加重解释了,比如,把不入教的妻子离弃。这样只有害到这些人犹如变了「地狱之子」。 第三祸∶常藉起誓来逃避责任。当时犹太人有起誓的习俗。认为指着圣殿内的对象起誓是最重要的,也必定要遵守。指着殿起誓的,这样的起誓就不太重要。耶稣说全部的起誓都是向神起誓,都一样重要。 第四祸∶常为许多献祭上的小节来争执而忽略了真正的「献祭」。献祭原本的功用是要赎罪和讨神的喜悦(赧免)。因此耶稣指出真正讨神喜悦的是「公义,怜悯,信实」。这些反倒不去行出来。而只是执着的要把献「薄荷,茴香...」等的献祭小规矩成为大律法。就如当时的俗语说「蚝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倒吞下去」。 第五祸∶心口(内外)不一。法利赛人对所用的器皿的外表有特别的洁净方法和作法。耶稣指责他们只注重美丽的外貌,而没有内心的洁净(就是对神律法的顺服)。 第六祸∶徒有好看的外表。在逾越节前,犹太人都照着教导而把坟墓粉刷一新,免得路过的人看见而难看。可见这是徒有外表的作法。 第七祸∶只懂得记念死了的祖宗。尤其是一些先知和义人(旧约中的先知或受逼迫而死的人)。这些人的死多是受了当时一班文士的逼迫而死。后来的人却立坟碑来记念他们。 「撒迦利亚」是代表那“小”先知,或是指代下24:20的那位,因为代下在希伯来圣经中是最后一卷书。 耶稣这样的言论引起了法利赛人的憎恨。尤其在耶路撒冷,法利赛人却希望他讲多一些话以便找到更多把柄来控诉他(路11:53-54)。 福音书作者特别记录这些耶稣所讲的话,是有意要指导当时教会中的领袖或信徒不可重犯这样的错误。今天这样的教导也可应用在我们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