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示:读列王纪上一遍,再重读一至八章。
我们以前曾经说过,列王纪上下原是一本书的(参撒母耳记上引言),是主前三世纪之七十士译本才把它一分为二,以后诸译本亦照此分法了。书之开头是所罗门登基作王,书末则是以耶京被毁作结束。开始的时候,我们看见圣殿被建造起来,到书末则圣殿被焚了。二书所包括的时间,约在四百年之谱。至于作者问题,学者们根据「二书之言词」,及它们的「统一性」,均深信是出自一人之手笔,至于是谁写的,意见就不一了。按犹太人的传统,他们认为是耶利米先知所写的;不过这也未必可以作得定论,但要推翻这一看法,看来也不是容易的一回事,因为证据不够充份也。而事实上,以耶利米为此二书之作者的看法,是颇有理由的。我们相信耶利米可以使用存在的文献而编写本书(参王上十一41,十四29等);在他之后,再经后人补加资料,使之完全。无论怎样,书之主体仍是出于一人的,而那一人很可能就是年老的耶利米。
——巴斯德
列王纪展示给我们看的,是历史中至高的荣耀和至深的悲剧。这些记录也把属灵最深的教训和预言的真实向我们开启。所罗门王升平的统治和建圣殿,都预表到将来基督在地上建立国度的荣耀和敬拜,而以利亚、以利沙的工作亦是满了属灵教训和预表的意义的。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把这些事实写成几本专书,但就本书的篇幅及目的来说,我们只能提出重要事实的纲要,作日后详细研究之用。其益处相信会更大。
南北分国
若要对全圣经有一概略的记忆,我们就要把每本书的中心思想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记。因此,我们只要记着列王纪上是记南北分国的,那就可以了。那意思就是说,本来是一个的,分别经过扫罗、大卫,和所罗门所统治的以色列国,现在分裂成为南北两国。这两国就是称为以色列和犹大,在南面的,是犹大国,是由犹大支派和便雅悯支派所组成;在北面的是北国以色列,由其他十支派所组成。北国以色列以撒玛利亚作京城,南国犹大以耶路撒冷作京城。这就是列王纪上的主要事件——一国分二,一般称作南北分裂。
本书分为两部分,都是明显得一眼就看得出来的。全书共二十二章,前十一章是记所罗门升平之治,共约四十年。后十一章是记南北国之分,共约八十年。前十一章最后几节记载所罗门王之死,因此就成了全书之分水岭。前十一章是统一的国家,然后分裂了。后十一章是平衡地记载南北二王之事情。
列王纪上之中心信息是叫人不能忘怀的,那就是:不信而引致的中断。
列
王 纪
上
南北分裂
不
信 而 引 至 的 中 断
Ⅰ
所罗门四十年升平之治(一~十一)
所罗门登基及早期之治(一~四)
所罗门建圣殿及行宫(五~八)
所罗门旭日之名声及荣耀(九~十)
所罗门之败落及构疾(十一1~43)
Ⅱ
南北国之前八十年(十二~廿二)
罗波安登基:国之分裂(十二1~33)
犹大列王——罗波安至约沙法(十三~廿二)
以色列列王——耶罗波安至亚哈谢(十二~廿二)
以利亚在以色列之工作(十七~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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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记在十一章十一节的。此节成了悲惨的分界线,亦是引至日后的分裂,下面的经文要特别留意:
「所以耶和华对他说:你既行了这事(宠异族之女及拜异邦之神),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约和律例,我必将你的国夺回,赐给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亲大卫的缘故,我不在你活着的日子行这事,必从你儿子的手中将国夺回。只是我不将全国夺回,要因我仆人大卫,和我所选择的耶路撒冷,还留一支派给你的儿子。」(王上十一11~13)
所罗门王
所罗门这个人物,若从三方面去研究他,是十分引人入胜的;那就是——历史方面,个人方面,和表记方面。从历史方面来看,他是代表着以色列历史中最升平繁华的巅峰。他的统治是希伯来史中最丰盛,最璀璨的时代。我们只要稍为读过九到十章,就知道所罗门及以色列人的财富,是怎样成了当代列国的美谈及惊羡,那情况可说是空前的。时至今日,尽管犹太人掌握了世界财经的牛耳,仍不及那局面的繁华。他因着一切智慧及财富,而成了当代的传奇人物,列国的王都常带着厚礼来求见。除此之外,所罗门是最后一个作统一的国度的王,到传位给罗波安时,国就分裂了。直到将来基督以大卫的苗裔再临,以色列人不会有人再坐上宝座,作统一的以色列国的王。
从个人一方面来说,无可否认,所罗门是极其特出的。我们不容易正确地评论他的性格,但他那超人的睿智,叫当时的人惊奇得不敢置信,示巴女王因着他的财富及智慧,「就诧异得神不守舍。」(十5)我们从他献圣殿时的祷词,就知道他属灵的经历是高超而有深度的。他的统治也十分成功,政治修明,民生安定而满足,这成就绝不是普通的智慧能力可以达到的。但是说到个人之敬虔,他似乎是欠缺了一种坚定之情及断臂之志,在道德操守而言,他是优柔寡断的。他父大卫那种对神的热爱及至诚,他是付之厥如,而扫罗那种公然反叛神的行为,他也没有。我们可以说,从一方面他是逃过了扫罗的咒诅,但另一方面,又没有大卫那种祝福。
从表记一方面来说,所罗门是预表着基督的,且是旧约有关基督的表记中最重要的其中一位。像大卫一样,他是基督在地上统治的预表,但二者最有分别的。大卫是预表基督在千禧年的统治。那就是从基督将要以大卫的苗裔的身份,重新招聚雅各家,并在地上统治一千年。
所罗门则是预表基督在千禧年之后的统治。那也是保罗所说的「时候满足」的时代,新耶路撒冷城要从天而降,基督要在其中统治,直到永远。关于这一问题,我们留待本章末再讨论。
圣殿(五至八章)
我们已经指出,列王纪上是分成两半的。前十一章是所罗门王四十年升平之治,而后十一章则记载分裂后南北两国的历史。我们要在这里指出,在南北两国分治的时候,彼此都有相当重要的事情发生。
(1)南国:建造奇丽无比的圣殿。
(2)北国:以利亚先知的工作。
现在我们先注意建圣殿的几件重要大事:
第五章
在本中,是记载建造圣殿的一切统筹工作。所罗门王向推罗王希兰立约购买利巴嫩山上的香柏木。以色列境内出产的木材只有桑树(十27),这种木料质地松软,比起坚固粗壮的香柏木,自然差得远了。在此之前,希兰王曾运很多香柏木给大卫建造宫殿(代下二3),大卫曾因为自己住香柏木造的房子,而约柜仍停在帐幕下,心里非常不安(撒下七2)。这种高级的木材,再加上昂贵的运费,在以色列境内就成了一种奢侈品。用香柏木建造的房子无疑是一种极高级的住宅了。
在历代志下第二章,所罗门王与希兰王之间的交往,记载得特别详细生动。所罗门是「差人去见推罗王希兰」(代下二3),而推罗王希兰则是「写信回答所罗门」(二11)。相方都是极尽情谊的。所罗门是有求于希兰,他就要派一个特使去到推罗,代表着所罗门来谒见希兰,用口头提出要求。希兰既乐意帮助所罗门,就要用书面答覆,加上皇玺,由所罗门之特使带回。这一段之历史,亦显明古代已经用书信来作交往媒介的了。
在所罗门向希兰传递的信息中,最特出的是他为耶和华作的见证。我们不要忘记,希兰王是拜偶像的异教徒,所罗门大可以在商言商,以事论事,只求这宗交易可以作成,但所罗门并不如此,我们且看历代志下二章四至六节的话:
「我要为耶和华我神的名,建造殿宇,分别为圣献给他,在他面前焚烧美香,常摆陈设饼:每早晚、安息日、月朔、并耶和华我们神所定的节期献燔祭,这是以色列人永远的定例。我所建造的殿宇甚大,因为我们的神至大,超乎诸神,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的,谁能为他建造殿宇呢?我是谁,能为他建造殿宇么?不过在他面前烧香而已。」
这见证何等尊贵,把耶和华的至尊至大,表露得一点不含糊,也把一切别神以及偶像的地位,一笔勾消。而更奇怪的,是希兰王的回答,他不单没有生气,反受所罗门的影响,说出下面的一段话:
「创造天地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他赐给大卫王一个智慧的儿子,使他有谋略聪明,可以为耶和华建造殿宇,又为自己的国建造宫室。」
(代下二12)
所罗门的要求,记在下面:
「现在求你差一个巧匠来,就是善用金、银、铜、铁,和紫色朱红色蓝色线,并精于雕刻之工的巧匠,与我父大卫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所豫备的巧匠一同作工。又求你从利巴嫩运些香柏木、松木、檀香木,到我这里来,因我知道你的人善于砍伐利巴嫩的树木,我的仆人也必与你的仆人同工。」代下二7~8)
因此,所罗门的要求就是建筑师、雕刻家,以及各种名贵的木材,而所罗门付出的,则是农产品,像小麦、油和酒等,这些记在同章十节。
这就是有关以色列人与腓尼基人早期贸易的记录了。腓尼基人居住地中海沿岸一带的地方,他们是经商的,没有多大时间,也没有多少土地可以务农,因此要喂养他们的百姓,就非要从外地输入粮食不可,而所罗门的国家地处内陆,又是以农立国,其出产不单足够国人之食用,且有余剩可以出口,换取所需的物质。
列王纪上第五章最后一段告诉我们,所罗门王动用了三万工人,每一万人为一组,轮流工作,一个月上利巴嫩工作,两个月在以色列境内工作,那就是说每人每年工作四个月——十分体恤民生。此外,他还动用了七万工人作扛抬,八万工人在山凿石头。这些苦工不是以色列人,是迦南人(参代下二17~18)。又立三千六百督工监管他们,全部工程就有十五万三千六百人,其工程之浩大由此可见。
第五章结尾时告诉我们:「王下令,人就凿出又大又宝贵的石头,用以立殿的根基。」这些又大又宝贵的石头,至今犹存,且成了奥玛回教寺(Mosque of Omar)的根基,这些石头有的是十七至十九尺长,有的是超过二十四尺长,八尺宽,三到四尺厚,而其中一块竟超过三十八尺九寸长!最近一专家报告说:「这是全世界最奇特的石头,它是圣殿中那幅巨墙的房角石。三千年前立在那里,至今仍稳如泰山」无可否认,这就是所罗门建圣殿的巨石。考古学家证明这些巨石是属于腓尼基的,正如圣经所载的,那就是所罗门自腓尼基购入,作为建殿用的。我们只要想一想,在当时交通运输工具贫乏,一切只能靠牛车来装运的时代,要把如一座大厦般的石头自腓尼基运至耶路撒冷,这不叫我们瞠目结舌!
第六至八章
第六章是圣殿之尺寸、材料,及结构等记述,那资料使好多学者对殿的轮廓及构造,意见纷歧。但其基层的样貌倒是清楚的。其大小恰是会幕的两倍,是六十肘长,二十肘阔。长度一分为二,圣所长四十肘,至圣所长二十肘,圣殿前有一廊子,长二十肘,与圣殿之宽度一样;深十肘,殿的宽窄一样。连着廊子计,圣殿之长度就是七十肘(不计墙的厚度)。
靠着殿墙,围着外殿内殿,有一列旁屋,乃为供祭司用。旁屋的梁木,搁在殿之墙坎上,免得插入圣殿的墙内。这些旁屋连着墙之厚度计,共宽十肘,因此整座圣殿就成了长八十肘,宽四十肘。
由此可见,所罗门之圣殿与今日之标准看,并不是什么巨型的建筑物。每肘约一尺六寸,八十肘长,四十肘宽,就大约只有一百二十尺长,六十尺宽。与今天有些教堂比较起来,它是相当细小的。这事实初看来,好像有点叫人失望,但若明白圣殿与教堂之分别,我们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原来今日之教堂是用来容纳会友敬拜之用,而圣殿却是招聚百姓的。当时的百姓从不在圣殿内聚集,他们只是向圣殿献祭,圣殿是神的居所,是祭司事奉之所在,其他人均不许进入。这跟埃及之庙堂或古代之庙宇有点相同。能明白此点,自然不会惊奇圣殿之大小问题了。就如杰多博士说:
「被誉为古代奇迹之一的圣殿,其特出的地方不在其大小,而在其华美、价值,及内部精巧豪华的装饰,而它周围旁屋、小室、殿墙、塔尖的数目、材料,及饰物,也是空前的。事实上,它外型的大小跟价值没有多大关系,要紧的是圣殿本身及内部之黄金宝石等贵重物品,就足叫我们啧啧称奇的了。」
我们不能一一述说它内部的装饰,但对于「全殿都贴上金子」这一点,就不得不留意一下了。圣殿不是镀金,是包着精金。这种古代艺术,至今仍在博物馆看得到,且为数不少。圣殿内部,自殿墙至圣物,全包上精金,金子的数量可以想像得到。我们要留意,在所罗门时代,黄金不是交易的媒介,也不是价值的标准,他们是以银子作交易,作标准的。黄金纯是作装饰用的,所罗门可能是用白银买来的。因此所罗门圣殿的价值,不能以金钱来衡量。
我们没有时间细说两个高达十五尺的金基路伯,二十七尺高的铜柱、铜海、洗濯盆、金灯台、以及各种器具的细节,我们可以找一本够水准的解经书来研究。但有三点却值得提出来:
第一、六章四节告诉我们,圣殿之墙是有「严紧的窗棂」,也许有人会想,殿墙外既有三层旁屋才得十五肘高(六10),但圣殿却有三十肘高(六2),就算旁屋上有金字式的屋顶,殿墙也有足够的地方开窗棂的。当然,这等窗户不是开来看外面景物的,很可能是作装饰用,这是当时十分普遍的一种方法。我们中文译「严紧的窗棂」,英译是「狭小的窗棂」,那就更可能了。
第二、七章一节说:「所罗门为自己建造宫室,十三年方才造成」,我们不少人就会想:「你看,所罗门多自私,为神建圣殿,七年就完工,为自己建宫室,却花十三年才完成。」我们若这样论断所罗门王,是有欠公允的,理由如下:
(1)六章最后一节与七章第一节之间,是没有比较性质的。
(2)所罗门的宫殿,是起居饮食之所,自然要比圣殿大。
(3)他可能在圣殿完成之后,就遣散了大部分的工人,只留下部分的人为他造宫室。
(4)圣殿需用之材料,是大卫一早就预备好的,但所罗门建宫室之材料却没有,材料搜集也需要一段时间。
(5)无论怎样,他是先为耶和华建殿,才为自己建宫室,这总可看出他不是怀着自私的心。
第三、我们不要忽视大卫在建圣殿的功劳。神虽然不准他亲自建造,甚至他也深知在他离世之前,圣殿是不会动土的,但他仍是竭尽所能地搜集圣殿所需之材料,我们且看下面一段经文,记述他搜集的经过:
「大卫预备许多铁,作门上的钉子,和钩子,又预备许多铜,多得无法可称,又预备无数的香柏木,因为西顿人和推罗人,给大卫运了许多香柏木来。大卫说:我儿所罗门,还年幼娇嫩,要为耶和华建造的殿宇必须高大辉煌,使名誉荣耀,传遍万国,所以我要为殿预备材料。于是大卫在未死之先,预备的材料甚多。」(代上二十二2~4)
言词是何等的无私,而行动又是何等的伟大!十三节说:「我在困难之中,为耶和华的殿预备了金子十万他连得,银子一百万他连得,铜和铁多得无法可称。」
从历代志上二十八章十至十九节,我们知道大卫不单为圣殿预备了材料,也预备了建殿的计划和图则。十二节和十九节说,这个样式是「被灵感动所得的」。大卫也留下许多他生前的好友,像推罗王希兰那样,随时准备给所罗门各方面帮助。圣经说:「推罗王希兰平素爱大卫」(王上五1),希兰就为着大卫的缘故帮助所罗门。
大卫明知自己一生都不会看见圣殿动土,仍然慷慨无私地尽力为圣殿作好各种预备,这是多高贵、多感人的一种性格。愿我们对那些会跟着我们走道路的人,都有同样无私之心,为他们留下道德的材料,好建筑他们人生的圣殿,留下从神那里得来的样式给我们的下一代,也留下敬虔的好朋友给我们的孩子;有一天,就是我们过去了,也有人可以帮助他们走这条十架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