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365,三百六十五天,我们天天一起活在神的爱、神的恩典里面。
一天天越来越接近今年的圣诞节了,我还真的是鼓励你,走进教会,那也邀请你周围一些,还不是基督徒的朋友,我想圣诞节是最好的机会。如果你看到你周围有一些人,好像这几天我们所谈到的,在美门口那个瘸腿的人,不是他的身体不方便,而是生命里面会不会像那个瘸腿的人一样,什么都知道,就是做不到。
有非常多的时候,他像那个瘸腿的人一样,瘫在地上。你知道他瘫在他的问题里面,瘫在他的软弱里面。你劝他了很多,你陪他了很久,你帮助他,你跟他说了很多的道理。后来你发现没有用,怎么说都一样。他什么都知道,可是他就是继续瘫在他的问题里面。
其实我们不也是这样吗?他需要的不是道理,他需要的不是劝,他需要的是,来到神的面前,就好像那个人,彼得约翰奉耶稣基督的名,叫他起来。那个起来是一个生命的改变,去面对自己里面的无能为力。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做不到,其实那就是圣经里面讲的罪。
很多人说,我不喜欢你们基督徒,就是你们一天到晚都讲说,我是罪人,你是罪人。我小的时候也是这样,我祖母是我们家第一位基督徒,她很有意思。他们的教会啊,常常让他们都,全部都会喔,就穿那个白色的那种诗袍,以前的诗袍都是那个,唱诗班常穿的那个白袍子,像天使一样,那种白袍子。
然后呢,上面用红笔写四个大字说,我是罪人,然后满街喔,到满街就去发那个福音单张。什么时候人多,他们就来,一到放学的时候,他们就在校门口那里一直发,一直发。然后都被人家笑,说,你是罪人,你是罪人。然后她还要叫我跟她一起发,我躲都来不及。
可是你知道,我小时候常在想说,她到底做错什么事情啊?要被罚吗?怎么在那么多人的时候,穿成这样的袍,很丢脸哪。慢慢大了以后,我就发现,原来圣经里面所讲的罪,跟我所认知法律上的罪,不太一样的。法律上的罪是什么?不该做的事,你去做了,叫作罪。可是圣经里面说,在雅各书说,我们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原来那在上帝眼中也是罪耶。
不该做的事去做了,叫罪,法律会罚你,会抓你。但是该做的没有做,你说该做,我应该孝顺父母,没有做,我应该诚实,只要我没被抓到,你管我。但是上帝不是这样看,而圣经上里面更看到,说到说,耶和华神,不像人看人,人看外表,神看内心。换句话说,人看的是外面的动作,我有没有杀人放火奸淫偷盗,如果我做了这些,我被抓了,我犯罪。
可是神看的是内心。我没有杀人,我有没有恨人呢?我没有放火,可是我说话有没有伤人呢?我没有强奸、奸淫别人,但是我里面有没有一些,看到了一些,一些漂亮的人,我就会动淫念呢?我求神帮助我们在神的恩典当中,如果用这个标准来看,不只是不该做的事做了,该做的,我没有做。不只是做出来的动作,跟我没有做出来里面的动机,难道我连不好的动机都没有吗?
如果这些都有,这在上帝的眼中是罪。他要带我们有力量,不只是解决外面的动作,也解决我里面的动机,不只是让我去做那个该做的事,也让我去拒绝那不该做的。这样的一位独一的真神,是不是你生命里面真实的需要呢?
经文: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 (雅4:17)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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