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四日


  「永生的神是你的居所;祂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申三十三27)
    
    「住在至高者隐密处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荫下。」(诗九十一1)
    
    神喜欢我们住在祂里面,象儿子住在家中一样,可以尽情地享受神里面的一切福气,享受儿子的权利,凡在神权下的都是属我们的,我们是承受全业的主人。但我们在神面前常是象客人一样,时来时往。又象古时的臣子朝见君王,每日按时上朝,其余的时间都住在自己的地方。还有人象浪子一样,久不回家,在外飘流,任意放荡。
    
    没有家的人,是世上最痛苦的人。家不是房屋,家是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儿女团聚在一起的地方,家是相爱的地方,家是彼此服事的地方,家是彼此体贴的地方,家是得安慰的地方,家是得温暖的地方,家是快乐的地方,世上的家虽然因人的罪恶而常有不安,但地上仍是以家为最好,没有什么地方能与家比较。
    
    神愿意作我们的居住,神愿意作为我们安息的家。神不愿意我们象客一样,更不愿意我们作浪子,也不喜欢我们每日来到祂面前朝拜几分钟就走了。我们应当每时每刻住在神的里面,在祂温暖的怀抱中,祂永久的膀臂在我们以下,真是万无一失。在神里居住,不但得著美好的享受和神性的一切丰富,并且可以免去各样的灾祸;不但撒但、罪恶不能害我们,就是属地的一切灾祸也不能临到我们。
    
    「你已将至高者当你的居所;祸患必不临到你,灾害也不挨近你的帐棚。」(诗九十一9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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